中國網1月10日訊 (記者 王瑞芳)2022年12月30日,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聯合市教委、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及市衛生健康委制定了《關於開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的通知。《試點方案》是為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高校院所”)等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助力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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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網路)


據介紹,《試點方案》政策亮點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建立了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制度。建立區別於現有其他國有資産的管理模式,作為單獨資産進行管理。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審批制度,優化了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流程。

二是建立了職務科技成果貫通管理制度。允許和支援高校院所直接出資設立一級或二級公司,作為技術轉移機構的市場化運營主體,代表單位持有和管理職務科技成果,建立全流程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體系。

三是完善了作價投資形成國有股權的管理機制。在考核科技成果轉化成效時,不以個別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價格、收益等為標準,而以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綜合績效為主要標準。

四是明確了勤勉盡責等制度的相關要求。推動試點單位制定勤勉盡責實施細則,在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相關決策失誤和責任。解除相關人員的思想顧慮,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試點方案》內容包括:


1.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産的單列管理制度

針對職務科技成果資産與其他國有資産混同管理,管理部門不統一以及轉化流程較為複雜等重點內容,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産的單列管理制度,即對職務科技成果資産的管理,從管理部門、流程、考核方式等多方面,區別於現有其他國有資産管理規定,作為單獨資産進行管理,放開其管理許可權。同時,針對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國有股權的無償劃轉、轉讓、損失核銷等處置事項,無需經過財政部門審批,而由各主管部門審批,如屬於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單位,由本單位自行審批。


2.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産貫通管理體系

目前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科技成果申報管理,技術轉移部門負責運營和轉化,而資産經營公司負責作價投資後的國有股權管理,存在轉化鏈條被分割的現象。《試點方案》支援試點單位依託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設立全資的責任、權利、義務統一的一級或二級科技成果管理公司,負責本單位職務科技成果資産和所形成股權的管理與運營,並作為本單位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所形成股權的持股平臺,徹底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與服務全鏈條。


3.探索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的國有股權管理制度

針對對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考核方式不夠完善,明確價投資時的決策責任,以及作價投資形成股權的處置收益等改革事項,支援試點單位建立專門考核管理制度,按年度、分類型、分階段的方式進行整體考核。已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且沒有牟取非法利益仍發生投資虧損的,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後,不納入單位國有資産對外投資保值增值考核範圍,由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資産處理。同時,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國有股權的處置收入可以按照國有資産管理要求留用,可用於科學技術研發與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


4.完善職務科技成果單列、勤勉盡責等監管機制

針對完善勤勉盡責制度,以及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成效在各單位考核評價體系中的權重等內容,一是支援試點單位圍繞“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建立有關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實施細則。二是相關主管部門建立有利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加大將科技成果轉化情況作為對相關單位及人員評價、科研資金支援的考核比重。三是支援試點單位圍繞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貫通管理等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清産核資及退出的決策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