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銀行業保險業發展取得顯著成就,實現新的跨越。
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迴圈逐步形成。過去十年,銀行業保險業著力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助力穩定宏觀經濟大盤,取得積極成效。一是保持對實體經濟資金供給充裕。銀行貸款和債券投資年均增速分別為13.1%和14.7%,與名義GDP增速基本匹配。同業理財、信託通道較歷史峰值縮減99%和80%,金融脫實向虛勢頭得到扭轉。二是薄弱環節金融服務不斷優化。小微金融供給規模顯著擴大,切實向小微企業減費讓利,2018年以來,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水準呈現穩步下降趨勢。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普惠型涉農貸款年均增速分別達25.5%和14.9%,行政村基礎金融服務覆蓋率接近100%,每人平均銀行賬戶約9.5個,普惠金融發展成效顯著。保險深度從2.98%上升到3.93%,保險密度從1144元/每人上升到3179元/每人,保險業累計賠付10.3萬億元。三是支援重點領域成效明顯。積極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支援重點項目和重大工程建設。不斷擴大對製造業、科創企業的信貸投放,加強科技保險服務。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支援能源資源保供穩價。截至目前,製造業貸款餘額25.26萬億元,增速比各項貸款增速高5.79個百分點;高技術製造業貸款餘額4.52萬億元,較年初增長16.35%。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和重點新材料應用保險補償試點累計提供風險保障9745億元。製造業中長期貸款餘額10.45萬億元,佔製造業貸款的41.35%。保險業通過債券投資等向製造業提供融資餘額達1.34萬億元。三是持續減費讓利。今年前5月,新發放製造業貸款平均利率3.63%,較上年平均利率下降0.28個百分點,延續下降趨勢。四是服務民生保障取得積極進展。引導加大養老、托育、家政行業金融支援,推動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穩步推進車險綜合改革,全力做好重大災害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大病保險制度自2012年建立以來已覆蓋12.2億城鄉居民,參保患者的報銷比例平均提高10-15個百分點。長期護理保險覆蓋近1.5億人。商業健康保險存量有效保單件數近12億張,覆蓋人數超7億人,賠付金額從2012年的298億元增長至2021年的4085億元。農業保險為1.8億農戶提供風險保障4.7萬億元,為災後重建提供了關鍵資金保障。五是助力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恢復發展效果顯著。積極滿足衛生防疫相關融資和保險保障需求。出台中小微企業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開展應急貸款和應急融資試點,加強産業鏈協同復工復産金融服務。
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取得重要成果。一是金融資産脫實向虛勢頭得到扭轉。2017年至2021年,銀行業總資産年均增速8.1%,回歸至合理水準。同期,銀行保險機構信貸投放和債券投資分別增加72.3萬億元和25.7萬億元。二是突出風險點的傳染性外溢性明顯收縮。穩妥化解不法金融集團風險,平穩推進中小銀行風險處置和改革重組。堅決懲治掩蓋不良資産,嚴厲打擊做假賬,加快處置不良資産。高風險影子銀行規模較歷史峰值壓降約25萬億元。落實房地産長效機制,遏制房地産泡沫化金融化,穩妥化解地方政府和企業債務風險。三是社會金融秩序基本實現“由亂到治”轉變。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發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深入推進P2P網貸專項整治工作,約5000家P2P網貸機構全部停止運營。堅決防止資本在金融領域無序擴張,依法將網際網路平臺金融業務全面納入監管,穩步推進平臺企業整改工作。2017年以來,累計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6萬家次,合計罰沒122億元。四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逐步夯實。金融系統黨的領導不斷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進展明顯。壓實防控金融風險各方責任,推動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開展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制定恢復和處置計劃。推動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修訂完善保險保障基金和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五是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準日益提高。完善監管法律法規框架,持續健全資本管理、公司治理、監管評級等審慎監管規則。
銀行業保險業改革開放呈現新局面。強化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持續健全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個環節。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金融供給的品質和效率,實現金融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深化銀行保險機構改革。推進政策性銀行分類分賬改革,規範大型銀行綜合化經營,支援“一省一策”加快省聯社改革。大型銀行、保險集團經營效率大幅提升。持續增強保險保障功能,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取得重大進展,截至今年5月末,專屬養老保險保單件數15.7萬件,保費規模15.7億元;養老理財共發行22隻産品,22.1萬投資者認購金額544億元。創新豐富金融産品體系,支援直接融資發展。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監管制度體系,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和監管評估。2019年以來連續三年開展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回頭看”以及專項整治常態化等系列工作。穩妥開展高風險機構違規股東股權清理。推動銀行業保險業高水準對外開放措施落地,引入資質優良的外資金融機構。十年來,推出50余項銀行保險開放政策,銀行業保險業對外開放實現了又一次飛躍,中國金融市場吸引力不斷增強。全部取消銀行業保險業外資股權比例限制。首家外資獨資保險控股公司、首家外資獨資人身險公司、首家外資控股理財公司、首家外資獨資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等相繼成立。大幅減少外資準入數量型門檻。自2018年至2021年,銀保監會新批設各類外資機構120多家。基本實現中外資業務範圍一致。不斷改善營商環境,積極支援在華外資機構高品質發展。截至2022年4月末,外資銀行在華共設立了41家外資法人銀行、118家外國銀行分行和134家代表處,營業性機構總數924家。境外保險機構在華共設立了67家外資保險機構和80家代表處。
嚴監管氛圍基本形成。共制定和修改法律規章70部,金融法治建設取得重大成效,依法監管能力明顯提高。向社會公開五批124個違法違規股東。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堅決查處風險亂象背後的腐敗問題,嚴厲懲治各類監管失守和違法犯罪行為。一批市場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被果斷查處,一批官商勾結、利益輸送、違法侵佔的腐敗分子被繩之以法。不斷增強監管隊伍依法監管的能力和水準,從嚴整治監管隊伍,著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監管鐵軍。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面領導,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監管之路,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銀行業保險業主要指標情況表
單位:億元 | ||
時間 | 2012年 | 2021年 |
銀行業發展主要指標 | ||
銀行業總資産 | 1336224 | 3447606 |
其中:商業銀行 | 1045696 | 2885891 |
非銀行金融機構 | 32299 | 145258 |
銀行業總負債 | 1249515 | 3152776 |
其中:商業銀行 | 977493 | 2647481 |
非銀行金融機構 | 26194 | 120368 |
保險業總資産 | 73546 | 248874 |
保險業總負債 | 65626 | 219568 |
服務實體經濟主要指標 | ||
普惠小微貸款 | —— | 190747 |
製造業貸款 | 138479 | 227022 |
保險資金運用餘額 | 68543 | 232280 |
保險賠付支出 | 4716 | 15609 |
商業銀行主要指標 | ||
(一)信用風險指標 | ||
不良貸款率 | 0.95% | 1.73% |
撥備覆蓋率 | 295.51% | 196.91% |
(二)流動性指標 | ||
流動性比例 | 45.83% | 60.32% |
存貸比 | 65.31% | 79.69% |
(三)效益性指標 | ||
資産利潤率 | 1.28% | 0.79% |
資本利潤率 | 19.85% | 9.64% |
凈息差 | 2.75% | 2.08% |
(四)資本充足指標 | ||
資本充足率 | 13.25% | 15.13% |
保險業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 | —— | 232.1% |
注:1.2015年起,民營銀行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匯總口徑。 | ||
2.2016年起,存貸比披露口徑改為境內口徑。 | ||
3.2016年起,開始統計保險業平均償付能力充足率相關指標。 | ||
4.2018年起,為聚焦小微企業中的相對薄弱群體,開始統計普惠小微企業貸款。 | ||
5.2019年起,郵政儲蓄銀行納入“商業銀行合計”匯總口徑。 | ||
6.2020年起,金融資産投資公司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匯總口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