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會現場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李廣宇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姜啟波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缐傑
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巡視員、副局長 張宏業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記者
中國新聞記者提問
人民公安報記者提問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媒體朋友們:大家早上好。
歡迎參加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佈會。今天要發佈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我們很榮幸地邀請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啟波先生;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傑女士;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巡視員、副局長張宏業先生出席今天的新聞發佈會。
2019-10-25 09:30:56
大家知道,近年來,網路犯罪呈上升趨勢,各種傳統犯罪日益向網際網路遷移,嚴重危害到了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了保障法律正確統一適用,依法嚴厲懲治有效防範網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公安部等部門的大力支援下,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反覆論證完善,出臺了這部司法解釋,對網路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有關法律適用等問題做出了進一步規範。
2019-10-25 09:31:33
下面我們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啟波先生就司法解釋的制定背景,重大意義,主要內容向大家介紹。
2019-10-25 09:32:35
各位記者:
大家好!現在我向各位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有關情況。
2019-10-25 09:34:46
一、《解釋》的制定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經濟社會穩定運作,廣大人民群眾利益也難以得到保障。”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路空間”。近年來,網路犯罪呈上升趨勢,各種傳統犯罪日益向網際網路遷移,網路犯罪呈高發多發態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進一步嚴懲網路犯罪,維護正常網路秩序,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和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之二,規定了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各級公檢法機關依據修改後的刑法規定,嚴厲懲處網路犯罪。截至2019年9月,全國法院共審理相關網路犯罪案件260件,判決473人。其中,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刑事案件159件、223人,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刑事案件98件、247人。
2019-10-25 09:35:02
依法嚴懲網路犯罪,切實維護網路安全,對於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查辦案件過程中,有意見反映,《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相關網路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較為原則,不易把握;另有一些法律適用問題存在認識分歧,影響了案件辦理。鑒此,為保障法律正確、統一適用,依法嚴厲懲治、有效防範網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公安部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援下,經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反覆論證完善,制定了本《解釋》,對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有關法律適用問題作了全面、系統的規定。
2019-10-25 09:37:57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網路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嚴懲網路犯罪,維護網路安全,事關億萬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制定本《解釋》,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發揮刑事司法職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加大對涉民生犯罪懲治力度的一項重要舉措。《解釋》的公佈施行,為嚴懲網路犯罪、維護正常網路秩序,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空間提供了更為有力的法治保障,必將促進億萬人民在共用網際網路發展成果上有更多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2019-10-25 09:39:35
二、《解釋》的主要內容
《解釋》共十九條,主要包括以下十個方面的內容:
(一)明確了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的主體範圍。網路服務提供者切實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是維護網路安全的前提和基礎。根據刑法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解釋》進一步明確了“網路服務提供者”的範圍,即包括提供下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1)網路接入、域名註冊解析等資訊網路接入、計算、存儲、傳輸服務;(2)資訊發佈、搜索引擎、即時通訊、網路支付、網路預約、網路購物、網路遊戲、網路直播、網站建設、安全防護、廣告推廣、應用商店等資訊網路應用服務;(3)利用資訊網路提供的電子政務、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
2019-10-25 09:40:01
(二)明確了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的前提要件。根據刑法規定,構成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以“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作為前提要件。根據司法實踐的情況,《解釋》進一步明確 “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是指網信、電信、公安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資訊網路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以責令整改通知書或者其他文書形式,責令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改正措施。認定“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應當綜合考慮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改正措施及期限要求是否明確、合理,網路服務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採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進行判斷。
2019-10-25 09:40:57
(三)明確了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的入罪標準。根據刑法規定,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嚴重情節的,構成犯罪。為統一司法適用,《解釋》根據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的不同情形,對其入罪標準作了明確:(1)致使違法資訊大量傳播的,具體從違法資訊數量、傳播範圍等方面加以判斷;(2)致使用戶資訊洩露,造成嚴重後果的,具體從洩露的用戶資訊數量、後果嚴重程度等方面加以判斷;(3)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具體從相關證據所涉案件重要程度、造成證據滅失的次數、對刑事訴訟程式的影響等方面加以判斷;(4)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具體從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的重要程度、前科情況、造成後果等方面加以判斷。
2019-10-25 09:41:28
(四)明確了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的客觀行為方式。根據刑法規定,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三種行為方式:(1)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2)發佈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資訊的;(3)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佈資訊的。針對司法實踐反映的問題,《解釋》進一步明確:刑法規定的“違法犯罪”,包括犯罪行為和屬於刑法分則規定的行為類型但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以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目的而設立或者設立後主要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利用資訊網路提供資訊的連結、截屏、二維碼、訪問賬號密碼及其他指引訪問服務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發佈資訊”。
2019-10-25 09:43:14
(五)明確了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的入罪標準。根據刑法規定,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以“情節嚴重”作為入罪要件。根據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情況,《解釋》主要從如下幾個方面明確了“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一是設立網站、通訊群組、發佈資訊的數量。《解釋》規定,假冒國家機關、金融機構名義,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的,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數量達到三個以上或者註冊賬號數累計達到二千以上的,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通訊群組,數量達到五個以上或者群組成員賬號數累計達到一千以上的,或者發佈有關違法犯罪的資訊或者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發佈資訊,達到相應標準的,屬於“情節嚴重”。二是違法所得數額。《解釋》規定,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屬於“情節嚴重”。三是前科情況。《解釋》規定,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危害電腦資訊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的,屬於“情節嚴重”。
2019-10-25 09:45:48
(六)明確了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主觀明知推定規則。根據刑法規定,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要求行為人主觀方面“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根據司法實踐的情況,《解釋》總結並明確了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主觀明知的推定情形,即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技術支援或者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1)經監管部門告知後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2)接到舉報後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3)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4)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程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援、幫助的;(5)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6)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援、幫助的;(7)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2019-10-25 09:46:25
(七)明確了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入罪標準。根據刑法規定,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以“情節嚴重”作為入罪要件。根據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情況,《解釋》明確了“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即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1)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2)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3)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4)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5)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危害電腦資訊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6)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後果的;(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此外,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被幫助對像是否達到犯罪的程度,但相關數額總計達到前述標準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應當以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2019-10-25 09:47:55
(八)明確了單位實施相關網路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根據刑法規定,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主體均可以是單位。為嚴懲單位實施的相關網路犯罪活動,《解釋》規定:“單位實施本解釋規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釋規定的相應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並對單位判處罰金。”
2019-10-25 09:48:48
(九)明確了相關網路犯罪的職業禁止和禁止令適用規則。刑法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鋻於網路犯罪相當程度存在再犯現象,不少罪犯“重操舊業”的現實情況,《解釋》專門規定對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罪犯可以依法宣告職業禁止和禁止令,即“對於實施本解釋規定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職業禁止;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依法宣告禁止令。”
2019-10-25 09:49:54
我要向大家通報的情況就這些。謝謝大家。
2019-10-25 09:51:17
(十)明確了相關網路犯罪的罰金刑適用規則。網路犯罪具有明顯的牟利性,行為人實施該類犯罪主要是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因此,有必要加大財産刑的適用力度,讓行為人在經濟上得不償失,進而剝奪其再次實施此類犯罪的經濟能力。基於此,《解釋》規定:“對於實施本解釋規定的犯罪的,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危害程度、違法所得數額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況、認罪悔罪態度等,依法判處罰金。”
2019-10-25 09:52:26
感謝姜啟波主任。今天我們還同步發佈四個打擊資訊網路犯罪的典型案例,歡迎各家媒體廣泛地宣傳報道。如果有想再深度挖掘的,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也樂意提供幫助。
下面,歡迎各位記者朋友結合今天發佈的內容進行提問,按照慣例,在提問前先請通報您所在媒體的名稱。現在可以提問。
2019-10-25 09:53:45
司法解釋在懲治網路犯罪,保障網路安全方面的整體思路和亮點是什麼?謝謝。
2019-10-25 09:59:24
謝謝你的提問。近年來網路犯罪案件蔓延和逐年增多,嚴重危害了國家安全、危害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特別是傳統的犯罪日益向網際網路轉移,加大了預防和懲治的難度。基於此,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精神,司法解釋將嚴懲相關網路犯罪,維護網路安全,維護網路安全的秩序,作為《解釋》的主線。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019-10-25 10:00:42
一個堅持要打早打小。我們從懲治設立違法犯罪網站開始,將打擊犯罪的環節向前推進了一步。不是等到行為人進行了嚴重的犯罪才開始懲罰,而是從設立網站開始就要進行嚴厲懲治。《刑法修正案(九)》設立了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目的就是要懲治設立網站,通過通訊群組發佈資訊這些帶有預備性質的行為。設立詐騙網站,或者發佈買賣槍支,買賣違禁物品的違法資訊,目的就是為了犯罪。此類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解釋》針對非法利用資訊網路設置了比較低的入罪門檻。《解釋》專門規定,假冒國家機關、金融機構的名義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網站,設立一個,就構成犯罪。
2019-10-25 10:02:27
二是實現對網路犯罪的全鏈條懲治。大家知道,當前網際網路犯罪分工相當細化,逐步形成了環環相扣的利益鏈條。這也是網路犯罪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懲治網路犯罪就必須要斬斷利益鏈條。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旨向。根據修法精神,《解釋》針對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這些行為,也設置了比較低的入罪門檻,有真正實現對網路犯罪的全鏈條懲治。特別是《解釋》明確規定,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對象,既可以是犯罪活動,在例外的情況下也可以是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幫助對像是否達到犯罪程度的情形,以實現對網路犯罪幫助行為的獨立入罪。
2019-10-25 10:07:04
三是在自由刑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職業禁止和財産刑的適用力度。《解釋》規定可以對相關犯罪分子依法宣告職業禁止或者是禁止令,防止其“重操舊業”。 同時加大財産刑的適用力度,讓犯罪分子得不償失,剝奪他們的再犯罪的能力。
2019-10-25 10:11:42
謝謝你的提問。
2019-10-25 10:12:16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網路漠視法律規定的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有的甚至造成嚴重的後果。《解釋》在這些方面有何考慮?
2019-10-25 10:13:42
網路服務提供者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網路安全管理義務,這是維護網路安全和網路秩序的前提和基礎。但是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一些網路服務提供者未履行資訊網路管理義務,甚至在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這種情況下怎麼辦?為了保證《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促使網路服務提供者自覺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解釋》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法精神,進一步明確了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罪的入罪標準和相關法律適用問題。一方面,明確了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的入罪標準,充分發揮刑事威懾和震懾作用,促使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落實到位。另一方面,也要區分情況,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刑法的謙抑原則,綜合考慮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改正措施及期限是否明確、合理,網路服務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採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進行判斷。總之,司法解釋作出相關規定的目的,在於實現維護網路安全和促進網際網路産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有機統一。謝謝。
2019-10-25 10:14:00
這個問題請張局長回答一下。近年來公安機關針對百姓反映強烈的網路犯罪活動,持續開展了“凈網”專項行動,公安機關在打擊網路犯罪工作中,發現網路犯罪最突出的特點是什麼,下一步作何打算?謝謝。
2019-10-25 10:25:40
感謝您的提問。自去年以來,公安部連續開展了“”凈網2018”、“凈網2019”專項行動,對於社會危害大、群眾反映強烈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駭客攻擊破壞、網路詐騙、網路水軍、網路賭博、網路色情等突出網路違法犯罪,依法開展嚴厲打擊。公安機關作為維護國家網路安全和網路秩序的專門執法力量,在打擊犯罪工作中,始終保持對涉網違法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創新生態打擊策略,立足於挖源頭、打體系、斷鏈條。既要懲戒犯罪分子,也要整治網路平臺,治理網路生態環境,從源頭上遏制網路犯罪蔓延的勢頭。
2019-10-25 10:26:39
如近期公安機關偵辦的一起網路“套路貸”案件,打掉了一個專門為犯罪團夥提供軟體開發和系統運營的公司,被打掉時該公司還在運營200餘款“套路貸”APP。目前“凈網2019”專項行動仍在進行中,這裡初步通報一下。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安機關已偵破涉網案件4074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5832名,取得了顯著成效。
2019-10-25 10:29:32
從公安機關偵辦的案件來看,當前網路犯罪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網路犯罪牟利性日益突出,推生了協同共生的黑色産業鏈條。這些黑色利益鏈的發展蔓延,大大減低了犯罪成本和技術門檻,極大地助長了網路犯罪。二是網路犯罪的精細化程度大幅提高,催生了專業化、職業化的犯罪團夥。從提供作案工具,建設網站,大數據支撐,軟體開發到廣告推廣,支付計算等各個環節,都有專業化、職業化的犯罪團夥分工負責。這些犯罪團夥往往不直接參與下游犯罪,但上下線關係龐大複雜,社會危害性已遠遠超出了目的犯罪,本身成為網路犯罪滋生蔓延的根源和土壤。三是網路犯罪的社會危害大大前移,催生了大量新的犯罪形態。當前,大量違法犯罪的準備行為向網際網路蔓延,早已脫離了與“實行”行為的一一對應關係,獨立成為助長其他違法犯罪的上游犯罪。並且,這些網上準備行為本身造成大量違法犯罪網站、違法有害資訊氾濫擴散,嚴重污染網路環境,擾亂網路秩序,其社會危害性已獨立構成犯罪。
2019-10-25 10:31:17
此次司法解釋的出臺,對於公安機關調整創新打擊策略,依法對網路犯罪以及潛伏在背後的黑灰産業鏈實施“全鏈條”打擊,從源頭上遏制網路犯罪,從根本上治理網路生態環境,提供了有力、有效的刑事法律支撐。下一步,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將依據《刑法》規定和本次發佈的《解釋》,重點開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進“凈網行動”,繼續嚴厲打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各類網路犯罪,努力創造人民群眾滿意的網路環境。二是打擊整治犯罪利益鏈,圍繞為網路犯罪提供幫助的主要環節、利益鏈條開展打擊整治,特別是為網路犯罪提供作案工具、建設網站、大數據支撐、軟體開發及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各個關鍵環節。三是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公安機關在依法偵查網路犯罪的同時,也要對網路犯罪所寄生、利用的網路應用服務依法開展安全監督檢查,督促網路服務提供者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對拒不履行法定責任義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要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我們還將加強網路生態環境治理,根據“凈網行動”等網路犯罪偵辦實踐反映出的網路安全突出問題,以及網路秩序重大隱患,公安機關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開展網際網路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網路生態環境治理,加大網路犯罪源頭遏制。謝謝。
2019-10-25 10:36:48
近年來,檢察機關在依法懲治網路犯罪方面有哪些具體做法和舉措?
2019-10-25 10:59:36
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始終高度重視依法懲治網路犯罪、維護網路安全的相關工作。近年來,針對當前網路犯罪高發多發的嚴峻形勢,全國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依法懲治網路犯罪,切實維護網路安全,主要採取以下幾方面的措施:
一是積極履行檢察職能,依法打擊各類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檢察機關進一步統一執法司法理念,堅決懲治各類非法侵入和破壞電腦網路的犯罪,以及利用網路實施的暴力恐怖、制毒販毒、敲詐勒索、詐騙、賭博、製造傳播謠言、傳播淫穢資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侵犯智慧財産權等犯罪。最高檢還掛牌督辦了多起新型涉眾型電信網路犯罪案件,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今天發佈司法解釋涉及的三個網路犯罪罪名為例,自《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截至2019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案件,批准逮捕281件626人,起訴244件634人。
二是聯合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制發司法解釋工作。近年來,最高檢針對打擊網路犯罪司法實踐中的法律適用問題,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研究制定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既有針對侵犯電腦資訊系統安全犯罪的規定,也有針對利用網際網路實施的開設賭場、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詐騙、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等其他犯罪的規定,還有涉及辦理網路犯罪刑事程式方面的規定,已經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國國情、適應司法實踐需要的打擊網路犯罪的司法解釋體系,為懲治網路犯罪、維護網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三是加強以案釋法和法律文書説理工作。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深入推進檢察官以案釋法和法律文書説理工作,結合檢察機關辦理的網路犯罪典型案例,加強對當事人等訴訟參與人釋法説理。2017年10月,最高檢專門針對網路犯罪制發第九批指導性案例,包括李丙龍破壞電腦資訊系統案等六個指導性案例,旨在明確幾類網路犯罪罪與非罪的界限,彰顯遏制網路犯罪高發態勢的鮮明態度,增強推動打擊和預防網路犯罪的力度。
四是強化網路犯罪案件辦理的規範化專業化水準。最高檢在第一檢察廳專門設立了網路犯罪主辦檢察官辦案組,配置專門力量負責電信網路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訴、法律監督等職能。不斷完善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機制,共同開展業務研究、風險研判、交流研討,提升網路犯罪案件辦理水準。檢察機關還試行專家輔助辦案機制,組建由網路技術人員、司法會計、網際網路企業技術專家等組成的專家輔助團隊,充分發揮“外腦”作用。2019年7月,最高檢印發《網路犯罪案件技術法律術語解釋彙編(一)》,幫助檢察人員準確理解和掌握網路技術術語及其法律適用中的具體內涵,確保辦案品質和效率。
五是積極參與網路社會治理,提高防控網路犯罪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檢察機關積極參與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違法犯罪、整治騷擾電話、打擊網路黑産等專項工作,持續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意識;推動執法司法機關與金融、電信以及網際網路企業合作,與有關網際網路企業聯合開展防範新型電信網路詐騙公益行動“微反詐行動”;結合辦理各類網路違法犯罪案件,分析網路管理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出加強管理、建章立制的檢察建議,推動提高網際網路治理法治化水準。
六是加強國際司法協助,提高懲治網路犯罪的國際化水準。最高檢與多國檢察機關加強協作,細化跨國跨境協助調查取證、緝捕遣返犯罪嫌疑人、涉案贓款贓物移交、證據轉換及採信、司法文書送達等方面協助機制。建立健全情報共用機制,定期通報各國打擊網路犯罪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共同研究解決司法實踐問題,在國際社會形成打擊網路犯罪合力。2018年11月,最高檢承辦第五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大數據時代的個人資訊保護”分論壇,達成了一系列有助於加強大數據時代個人資訊保護的寶貴共識,取得圓滿成功。
2019-10-25 11:09:02
您剛才介紹的檢察機關在依法懲治網路犯罪方面的做法和經驗,在研究起草本司法解釋時是否有所體現和借鑒?
2019-10-25 11:12:20
我們在研究起草本解釋過程中,認真調查研究,總結梳理問題,廣泛徵求和聽取了全國檢察系統的意見,吸收和借鑒了好的做法和經驗。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強化與《網路安全法》的銜接。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有關網路安全方面的法律,也是網路安全領域的基礎性保障法律。司法解釋特別注意與《網路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保持銜接和協調。比如,在《網路安全法》規定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中“網路服務提供者”“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的認定問題;為落實《網路安全法》規定的留存網路日誌和認證真實身份資訊的義務,規定“對絕大多數用戶日誌未留存或者未落實真實身份資訊認證義務的”屬於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中“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二是強化與相關司法解釋的銜接。近年來,隨著網路資訊新技術發展,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明顯呈現出線下傳統犯罪不斷向線上網路犯罪遷移的趨勢。司法解釋特別注意與相關司法解釋保持銜接和協調。比如,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注意與《“兩高”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入罪標準掌握合理倍數關係。再如,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被幫助對象實施犯罪的認定問題,參照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以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行為可以確認作為標準。
三是強化可操作性。司法解釋緊密聯繫司法實踐,針對可能存在不同認識和做法的問題,作出進一步明確規定,強化司法解釋的可操作性,便於執法司法人員準確理解和正確執行。比如,明確了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中“違法犯罪”的範圍,以及“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和“發佈資訊”的認定問題。再如,結合執法司法實踐情況,總結歸納了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中七種可以推定“明知”的情形,包括了“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等常見多發情形。
2019-10-25 11:19:00
謝謝姜啟波主任,缐傑副主任,張宏業副局長,也謝謝各位記者朋友的光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2019-10-25 12: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