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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中國共産黨章程制定修改的歷史沿革

發佈時間:2017-10-17 09:05:10  |  來源:中國網  |  責任編輯:陳述

(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的章程的修改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是中國共産黨歷史上的偉大轉折,黨在開創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同時,也開創了黨的建設新局面。

1、中共十二大制定修改新黨章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著改革開放偉大事業起步,黨的工作重心的轉移,中共中央也開始部署黨的章程的修改工作,在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上,胡耀邦就中國共産黨章程的修改情況向全會作了説明,徵求意見,隨後又進行了反覆的修改。

在全面總結新中國成立後黨的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中共十二大制定修改新黨章,共十章五十條。

中共十二大是中共中央決定實行改革開放後的第一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這次大會是在實現黨和國家歷史的偉大轉折、完成指導思想的撥亂反正的基礎上召開的。這次大會通過的黨章,是全面總結黨的建設經驗、特別是“文革”經驗後形成的一部新黨章,是改革開放以來黨歷次修訂黨章的藍本。

這部黨章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訓,規定“中國共産黨工作的重點,是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第一次明確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規定廢除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建立離退休制度;“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等。

2、中共十三大至十七大對黨章的部分修改

中共十三大只通過黨章修正案對黨章的個別條文作了修改,特點是重視制度建設和發展黨內民主,重視發揮黨的基層組織的作用。

十四大黨章對總綱和條文作了部分修改,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張寫入黨章等。

十五大黨章對總綱作了個別修改,把鄧小平理論寫入黨章。

十六大黨章把“兩個先鋒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依法治國”等寫入黨章。並增寫“黨徽黨旗”一章,黨章增加到十一章五十三條。

十七大黨章對總綱和條文進行了部分修改,規定科學發展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論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3.中共十八大對黨的章程的主要修改

按照保持黨章總體穩定,只修改那些必須改的、在黨內已經形成共識的內容的總原則,十八大黨章主要修改如下:一是把科學發展觀寫進黨的指導思想;二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涵,道路、理論體系、制度作了新闡述;三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作了充實和完善;四是突出強調堅持改革開放;五是對黨的建設總體要求充實了新內容;六是對黨員和黨的幹部提出了新要求等。

縱觀中國共産黨成立至今,制定和修改的十七部黨章,體現了如下重要特徵:

第一,把馬列主義建黨理論與中國黨建實際統一起來,體現政黨建設的規律和中國共産黨自身的特點。

第二,善於把黨的建設的寶貴經驗教訓上升為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和基本要求,根本制度、紀律和規定寫到黨章裏。

第三,黨章是90多年幾代共産黨人集體智慧的結晶,是中國共産黨主要經驗教訓的總結。

第四,黨章既保持基本穩定性,又能與時俱進,體現時代性。

經過多年黨章的制定和修改,其地位和功能越來越明確,黨章科學化水準不斷提升。正如習近平同志所説:“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

黨在90多年的歷程中,與時俱進對黨的章程進行修改,為黨領導革命、建設和改革取得歷史性貢獻和實現偉大飛躍提供了保障。

可以預見,在即將召開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黨的章程在保持基本穩定的基礎上,還會與時俱進地進行修改,為繼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靠人民決勝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保障。

(作者係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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