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法十月談“一價全包”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0-24  內容來源: 旅遊衛視

受影響最大的是被稱之為成都人“出境遊第一站”的東南亞遊。以泰國遊為例,價格幾乎比去年同期高出整整1000元。”

越南線路,因為越南航空開航,艙位增多而整體漲幅最小。

也有價格並沒有上漲的線路,包括馬爾地夫遊、塞班島遊等以及郵輪遊産品,因為本身沒有什麼購物點。

距離我國新《旅遊法》實施已不足一月,由於新法對旅遊市場進行了詳細規範,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成都旅行社方面了解到,10月黃金周價格上漲將是不爭的事實,這或將是旅遊史上“最貴”的黃金周。為此,有不少時間彈性較大的市民選擇在9月份出境旅遊,這也使得本來被稱為旅遊“小淡季”的9月,呈現出“淡季不淡”的情形。

“新《旅遊法》,讓以往行業內常使用購物和自費回扣來攤平成本的作法將無法使用,旅行社就要努力製作無自費或無購物的産品,因此相應的團費就要提高不少,其實對旅客是一件好事情。”四川上航假期副總張新民介紹。

搶搭末班車 9月出境遊客1/6本打算國慶耍

“最近有不少朋友都在問我國慶出遊漲價的情況,希望9月提前出遊。今年的9月要比去年的情況略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分流了一部分國慶黃金周的出遊旅客,”四川上航假期副總張新民昨日告訴記者,這部分旅客的人數約佔9月出境遊總人數的1/6左右。

以往,9月份學生已結束暑假上學了,而距離“十一”黃金周還有一段時間,9月份也就被稱之為“小淡季”。今年,由於《旅遊法》將在10月1日出臺,明文規定旅遊合同“一價全包”,旅行社的“十一”黃金周線路價格將有不同程度的上漲,這也讓不少市民趕著最後“廉價遊”的時機紛紛出境遊。

據張新民介紹,雖然很多旅行社至今仍未正式推出國慶線路,但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平均價格漲幅可能超過15%,部分線路甚至會翻倍。國慶黃金周是最熱門的出遊時間之一,出遊成本原本就比平時要高,再加上“一價全包”的新政,雙重壓力之下漲價幅度激增已是不爭的事實。

旅遊法讀秒 澳新遊漲幅最大郵輪遊未漲

成都商報記者走訪成都部分旅行社了解到,黃金周旅遊産品的價格鐵定將會上漲,目前國內很多線路都還沒有出價格,但出境遊的參考報價已上漲不少。據成都光大旅行社副總經理吳亮介紹,泰國普吉島國慶期間價格大概在8380元/人,這樣的價格比去年同期至少上漲了2000元左右。而澳大利亞紐西蘭的漲幅最大,12日遊目前已經漲到21000元/人,而去年同期的價格大概在15000元/人,上漲幅度在6000元左右。“東南亞和澳洲線路以前是靠購物和自費來貼補團費成本,今後這種情況將不復存在了,因此漲幅也最高。”

受影響最大的是被稱之為成都人“出境遊第一站”的東南亞遊,“目前出來的産品基本是10月4日之前的,本身節假日旅遊團就會漲價。”據四川上航假期副總經理張新民介紹,以泰國遊為例,最高端的五星級産品價格在8000元左右、四星産品價格在7000元左右。普吉島常規團行程也在7000元左右。“而這樣的價格幾乎比去年同期高出整整1000元。”不過越南線路,因為越南航空開航,艙位增多而整體漲幅最小。

“黃金周不出去旅遊一下肯定不行,我先了解下行情,再做打算,這個價格和我自由行應該差不多了。”昨日市民李女士在紅星路二段一家旅行社挑選旅遊産品時告訴記者。

不過也有受影響不大的一些線路,價格並沒有上漲,包括馬爾地夫遊、塞班島遊等以及郵輪遊産品,因為本身沒有什麼購物點。塞班島天寧皇朝假期負責人透露,團費漲幅僅僅是把自費項目“叢林之旅”納入了團費之中,收費價格大概是7000元左右。

團費含小費 赴歐遊普漲兩千到五千

據悉,英國航空將於本月開航成都直飛倫敦航線,加上國航5月開通的成都飛法蘭克福航線、之前荷蘭航空開行的成都至阿姆斯特丹航線等,從成都出發直飛歐洲日漸便捷。此前,市場預期跟團飛歐洲遊可能會下降,但記者了解到,赴歐跟團遊依然會有所上漲。

成都光大旅行社一位負責歐洲專線的工作人員透露,新旅遊法實施在即,歐洲遊的價格還沒有最終出來,目前只有參考價,但和之前相比,不管10日遊還是7日遊價格肯定會上漲,因為歐洲遊的小費全部算在了團費裏面。目前歐洲遊的團費上漲幅度大概在2000~5000元左右。“儘管航空公司在機票價格上,可能會打一點價格戰,但是團費上漲是不爭的事實。”

比價解讀

“一價全包”也許讓您少花錢

成都商報記者對比了行程單發現,國慶前的自費和購物項目全部取消,比如普吉島的燕窩、皮具、橡膠枕頭和珠寶等購物項目已經不見了蹤影。而以前澳新十日遊要進7個店,現在也全部取消,完全是純玩行程。

“我們給出的行程中都不會再有自費和購物了,購物是在不影響行程參觀的前提下客人主動提出後,我們才會安排,當然前提也要旅客簽字點頭同意。如果遊客提出來想參加一些自費項目,比如去柬埔寨吳哥窟旅遊,看巴肯山日落、體驗柬式按摩都需要地接社提前預約。針對這些項目,我們會在合同的基礎上另外擬一份另知協議,和旅客自願協商,如果願意去,簽署了協議再去。”成都光大旅行社副總經理吳亮説,根據旅遊法規定,旅行社給消費者的最終行程將作為合同同等的效力,因此在行程之外會再擬一份另知協議。

他打了一個比方:“假設以前我們去泰國旅遊需要花10元,但旅行社告訴你只需要花5元就可以去,但當你到了當地,小費、購物和自費項目使得你同樣會花掉另外的5元,有時候還可能會花到6元、7元。如今,《旅遊法》規定‘一價全包’,也即報名的時候就要交10元,看起來好像貴了,但好處是沒有人能忽悠你再多花錢了,消費會更透明,其實是好事!”

 

責任編輯: 劉璟
標題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