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赴汶萊遊客注意簽證期限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9-18  內容來源: 旅遊衛視

人民網9月13日電 據外交部中國領事服務網援引駐汶萊使館消息,近期,在汶萊發生多起中國遊客因逾期停留而被文移民局等單位處罰案件。據文方規定,持第三國有效簽證、聯程機票且出發地與目的地國非同一國家的中國公民,文方可為其頒發有效期為72小時(3天)的過境落到簽證。

持文正式單次入境簽證者最多可停留14日,逾期停留將受到罰款、拘留及驅逐出境等處罰。

據核實,中國自由行遊客需提前在汶萊駐華使館辦理簽證,落地簽證目前只發給團組遊客,大致程式為:經中國國內授權的旅行社申請,由汶萊授權的旅行社經辦,文內政部移民局登記備案,中國組團單位獲得落地簽證通知函,抵達汶萊時憑該函為團組遊客申請落地簽證。

中國駐汶萊使館和外交部領事司提醒赴汶萊中國遊客及各旅行社,入境汶萊前應提前到汶萊駐華使館諮詢並辦妥相關手續;抵汶萊後應嚴格遵守汶萊有關規定,不逾期停留或從事與所持簽證目的不相符的活動。

 

責任編輯: 劉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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