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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嚴肅追究甕安“6·28”事件幹部責任,貴州省委和黔南州委今天對甕安縣黨政主要負責人作出調整。
根據調整,王勤被免去中共甕安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甕安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提請甕安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同時,貴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別作出決定,任命龍長春為中共黔南州委委員、常委、中共甕安縣委委員、常委、書記;謝曉東為中共甕安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請甕安縣人大常委會任命其為縣人民政府縣長。
此前,甕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政委羅來平和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申貴榮已被免職。今天,貴州黔南州州委及甕安縣委組織部門在甕安分別宣佈任命龐鴻為甕安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周勝為政委;甕安縣人大常委會依法律程式任命龐鴻為縣公安局局長。龐鴻此前為貴州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副總隊長;周勝原為貴州省六盤水市刑偵支隊任大隊長,現在省公安廳“打黑辦”挂職。
6月28日下午,因對甕安縣一名女中學生死因鑒定結果不滿,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衝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最終釀成嚴重打砸搶燒事件。
貴州省委表示,這次事件的深層原因是當地在礦產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築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幹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當地黑惡勢力正是利用群眾的這種不滿情緒擴大事端,公然挑戰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借機擾亂社會、趁火打劫,從而釀成了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