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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邊財經交流合作支出596.64萬元。主要用於參加以下會議:二十國集團(G20)框架下的領導人峰會、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財政和央行副手會、工作組和專家組會議及專題研討會;“金磚國家”財長和央行行長會及財政和央行副手會等系列會議;東盟+中日韓(10+3)財長會、財政與央行副手會、工作組會等系列會議;亞太經合組織(APEC)財長會機制系列會議;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及中亞區域經濟合作系列會議;中國與東盟貿易談判委員會系列會議等。
2.國際組織會議支出539.11萬元。主要用於參加有關國際組織舉辦的會議及相關活動,包括: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春季部長級會議及年會和發展委員副手會、亞洲開發銀行年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工作組會議、全球稅收論壇大會、聯合國氣候大會、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系列會議、全球環境基金理事會及成員國大會、國際農發基金理事會會議、歐盟會計審計國際研討會、亞洲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XBRL)研討會等。
3.雙邊財經對話活動支出207.23萬元。主要用於我國與美國、英國、歐盟、日本等8個雙邊財經對話機制和中德、中法2個雙邊財長互訪機制所發生的前期磋商、工作組會議等。
4.出國談判、工作磋商等支出219.84萬元。主要用於參加以下談判和磋商:向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申請貸贈款項目談判,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議(GPA)談判、服務貿易及非農談判組談判,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談判,中國與加拿大投資保護協定談判,世界銀行投票權改革談判,中國與南韓、澳大利亞、新加坡、瑞士、挪威、哥斯大黎加等自由貿易區談判,以及國際開發協會(IDA)第16次增資工作磋商、亞洲開發銀行2011-2013年貸款項目規劃工作磋商等。
5.境外培訓、業務考察等支出463.99萬元。主要用於為推進我國財稅體制改革、提高財政管理水準而舉辦的預算管理、財政績效管理、財政法制管理、財政金融風險監管等出國培訓和業務考察。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支出1776.73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車輛購置費支出209.17萬元,用於按規定更新購置8輛公務用車所需支出;車輛運作維護費支出1567.56萬元,主要用於部機關和20個部屬單位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差,以及35個專員辦在開展各項財政檢查、核查業務過程中為解決同城或省內財務檢查人員的交通問題等所需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支出368.47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部機關外事接待費支出92.98萬元,主要用於接待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官員,美國、英國、法國、挪威、葡萄牙、克羅埃西亞、新加坡等國家財經代表團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國內交通費、會見場租費等支出;部機關、35個專員辦和其他20個部屬單位國內公務接待活動支出275.49萬元,主要用於各單位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接待費,包括在接待地發生的租車費、住宿費和工作餐費等支出。
三、2011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按照中央統一要求,結合單位工作實際,財政部2011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4752.54萬元,比2010年實際支出增加580.53萬元。具體情況是:
(一)因公出國(境)費預算2636.16萬元,比2010年實際支出增加609.35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美、中英對話兩國輪流主辦相關活動的工作方式,2010年的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和中英經濟財金對話主要活動在我國境內舉辦,2011年將由美國和英國分別主辦,我方代表團組赴對方國家的國際機票和住宿費大幅增加;二是中日、中俄、中巴(西)、中印雙邊財經對話機制下的出國任務以及金融穩定理事會、全球稅收論壇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系列會議比2010年有所增加;三是2011年關稅談判、政府採購協議談判等團組數量有所增多。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預算1747.91萬元,比2010年實際支出減少28.82萬元。
(三)公務接待費預算368.47萬元,與2010年實際支出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