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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叫停公路超期收費
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已還清貸款須停止收費,收費期滿項目須堅決撤銷
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費;收費期滿的公路收費項目,要堅決撤銷。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日前下發通知,6月20日至明年5月31日,將開展收費公路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專項清理,其間禁止新增經營性普通公路。
收費站間距超標須取消
通知稱,通過一年左右時間,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通行費收費標準偏高等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堅決撤銷收費期滿的收費項目,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點),糾正各種違規收費行為。
通知要求,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超過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費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要立即停止收費,堅決撤銷收費站,拆除路面收費設施。
通行費偏高的須降低
對通行費標準偏高、經營收益過高、社會反映集中的收費公路,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經營性公路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政府還貸公路按期還貸並滿足養護管理資金需求的原則,降低通行費收費標準。
禁新增經營性普通公路
通知稱,對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將政府還貸公路改為經營性公路進行建設和經營管理的,要立即糾正,實現屬性歸位。擅自在公路上設卡實施檢查或收費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取締,並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和行政責任。
此外,各地出臺的有關收費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也將進行清理,以解決現行法規制度中明顯不適應實際需要、前後規定不一致或不銜接、文件過期等問題,確保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相關地方性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修訂或廢除工作。
專項清理工作期間,暫停審批收費公路資産上市融資和境外企業收購國有收費公路資産。對一級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擴建的,不得延長收費期限。禁止新增經營性普通公路。
資訊公開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通過政府及部門網站、媒體等渠道,及時公佈本地區收費公路的有關情況,特別是專項清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整改措施等。
北京高速公路目前收費情況(部分)
京港澳(京石高速)
收費時間:1987年11月,北京第一條收費公路。
總造價:10.15億元
收費情況: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余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後剩餘近6億元。
1999年12月,京石高速的經營權被授予首發公司,經營期限30年,至2029年。京石高速北京段總收費期限達到42年,按2005年收費水準測算,累計將收93億元,為該公路建設時利用銀行貸款的16倍。
機場高速
建成時間:1993年
總投資:11.65億元,其中銀行貸款7.65億元。
收費情況:2010年3月兩會,全國政協委員宋振鐸透露,機場高速到2005年收費總計32億元。據央視報道,機場高速一開始是“還貸收費”,收了3年多後,轉為經營性公路,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費30年,估算到收費期滿的2026年底,還能收費90億元。
京通快速
全長:18.6公里
開通:1996年1月通車運營
收費情況:收費由市政府批准,收費期限至2027年。2005年,五環路以裏路段免費開放。
備註:數據均據媒體公開報道
背景
北京4高速曾被曝不合理收費
北京有多少條收費公路,收費期限到哪年?政府還貸公路和經營性公路各有多少?昨日,記者就這些問題向相關部門求證,暫未得到答覆。
對於收費公路,北京市人大代表趙侖關注了多年。他之前掌握的情況是,北京的9條收費公路沒有政府還貸公路,都是經營性公路,分別由3家公司經營,除1條道路的收費期為25年外,其餘均為政府批准的30年。
2008年,審計署公佈18個省市收費公路審計結果顯示,抽查北京等12個省(市)35條經營性公路,由於批准收費期限過長,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成為“高價公路”。
審計結果通報了北京的4條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費,包括機場高速、京石高速、京津塘高速、京通快速路。其中,1987年開始收費的京石高速北京段總的收費期限達42年。
對於政府還貸公路變更為經營性公路,2008年10月施行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規定,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可向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延長收費期限,但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5年,且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20年。
有專家提出,雖然收費公路的身份變更在法律上沒有障礙,但大多公眾對收費公路的情況並不了解,政府應該給公眾一本明白賬。(據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