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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日前在其網站上公佈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公示二榜名單,並對保障房虛假資訊申報者下發了第三批290份《行政處罰預告知書》。與前兩次共查處45名涉嫌申報虛假資訊騙購者相比,本次查處行動不僅人數大幅上漲,而且因處罰名單中又出現了身家百萬的“富豪”申請者,再度引發關注。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售房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潘霞雲11日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採訪説,原來初定處罰的違規申請家庭共301戶,但經核實,其中11戶因一些未定因素被放入待定處罰名單中,將在進一步調查核實後做出處理決定,“最後下發了290份《行政處罰預告知書》。”
在這份290人名單中,有一些人的資産超過了百萬。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法規處處長黃鴻昌説:“這些人經過最後認定後,將被處以規定的懲罰。”這已經不是深圳第一次在保障性住房分配過程中查出“富豪”人士涉嫌提供虛假資訊騙購保障性住房了,此前個別人士曾被查出家庭財産總額超過300萬元,仍違規申請保障性住房。
事實上,因屢屢查出造假“騙購”行為,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曾引發了大量網民“圍觀”。社會輿論推動了深圳在出臺僅9個月後便對保障性住房條例進行修改,大幅提高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騙房者”的懲罰力度。根據今年4月21日深圳市政府向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修正草案)》第52條規定: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財産和住房等狀況的方式弄虛作假,由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處10萬元罰款,並終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在部分情況下,罰款總額可上升到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