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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1號)公開審理二次金改案和陳水扁家族洗錢案,並傳訊所有被告出庭。陳水扁為證明他在公務機要費案中“無罪”,還拉呂秀蓮下水。
臺特偵組2009年年底起訴二次金改案和洗錢案,以貪污、洗錢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20多名被告,但法院一審時,判全部被告無罪。臺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1號首次公開審理,傳訊所有被告出庭。
庭審中,審判長要求陳水扁僅補充説明先前程式中沒提到的部分,兩度打斷他的冗長發言,兩人因此在庭上爭論了5分鐘。
陳水扁為了給自己開脫,還扯出呂秀蓮。他表示,呂秀蓮被起訴的特別費案中,也包括他每個月公務機要費拿給呂秀蓮的15萬元新台幣,然而目前修訂的特別費法案使得呂秀蓮的特別費可以除罪,而公務機要費只因不叫特別費就被排除在外,陳水扁稱這是“政治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