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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重點整治“零負團費”和強迫消費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1-03-06

 

 

據新華社電 國家旅遊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旅遊質監執法機構按照法定授權,嚴格依據法律法規,整治“零負團費”等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治理強迫遊客消費等行為

記者5日從國家旅遊局獲悉,為加強監督管理,國家旅遊局要求對各地區、各重點城市和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開展專項治理,使“零負團費”、“挂靠承包”、無資質經營旅遊業務、欺詐和強迫遊客消費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旅遊質監執法機構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開展旅遊市場監督檢查和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

國家旅遊局要求,針對“零負團費”形成的原因、關鍵環節,要加強與工商等部門協作聯動,集中力量檢查治理以低價旅遊廣告招徠遊客問題,鼓勵社會各界舉報發佈不實旅遊廣告行為。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擯棄低於成本的旅遊宣傳、招徠和組織接待,抵制旅遊商店、旅遊景區嚴重質價不符和高價格、高“回扣”經營行為。

治理旅行社租借許可證行為

國家旅遊局要求加強合同監管,制止欺詐消費和強迫消費。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旅遊質監執法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對不依法簽訂旅遊合同和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及時依法查處,依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分工,從快查處有關欺詐、強迫遊客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行為,重點是打擊強迫購物、價格虛高和假冒偽劣等嚴重損害遊客權益的違法行為。

國家旅遊局還要求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門承包、挂靠經營。對服務網點從事招徠、諮詢以外的活動,對旅行社除接待委託和招徠委託外准許或者默許其他企業、團體或者個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對旅行社准許其他企業、團體或者個人以部門或者個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經營旅行社業務等轉讓、出租、出借、受讓、租借許可證等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責任編輯: 李雪瑩視頻來源: 江西衛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