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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高爾夫,很多人立刻會想到綠地、藍天、新鮮的空氣。但是誰能想到,小小的白色高爾夫球讓貴州的一個農民滕彩榮進了看守所,而且一呆就是401天。日前,作為法定的國家賠償機關,修文縣人民檢察院和修文縣人民法院給滕彩榮等3人送來了賠償款,3人分別得到了8萬多元和5萬多元的賠償。
修文縣三元村的村民滕彩榮的家緊挨著貴州省內唯一的一個高爾夫球場——貴陽高爾夫度假中心。每天都會有許多別人不要的高爾夫球散落在球場裏,滕彩榮每天進場撿球賣錢。
然而在2008年11月,修文縣公安局的兩位警察在例行檢查時來到了滕彩榮的家,當時滕彩榮的家裏有幾百個尚未賣出去的高爾夫球。讓滕彩榮沒想到的是,他因為撿球賣錢進了看守所,同村的段貴友和龔連平因為曾經買過他撿的高爾夫球也被修文警方抓進了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