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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18時43分報道,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駱琳今天(20日)透露,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産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補償金標準,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新標準實行後,在生産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職工家屬最高能獲得60萬元補償金,提高近三倍。
駱琳在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上透露:將於近日印發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規定,2011年1月1日起,將在高危行業和企業,試行全年安全生産風險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提高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
駱琳:給予一次性工傷補助金標準調整為: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發放給死亡職工親屬。同時依法確保工傷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補助金等。
2009年,中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是17300元,按20倍計算,一次性傷亡補償金是34.6萬元。如果再加上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職工家屬一次性獲得的補償,平均水準在50至60萬元之間。這將比目前實行的“不低於20萬元”的標準高出近三倍。 駱琳説,採取這一措施的目的就是要加大事故企業的違法成本。
駱琳:另一方面,體現對職工生命財産的高度負責,這是黨中央國務院採取的一個十分重大的政策措施。我們要做好相關的銜接,從2011年1月1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