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納粹 捉拿艾希曼 上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3-26  內容來源: cctv

 

1961年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審。資料圖


    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1906年3月19日—1962年6月1日),納粹德國的高官,也是在猶太人大屠殺中執行”最終方案“的主要負責者。被稱為”死刑執行者“。 艾希曼出生於德國的索林根,由於小時候膚色較深,而被同儕笑為猶太人。之後艾希曼加入納粹黨,1934年由於負責達豪集中營而受到海德里希的賞識;1937年艾希曼曾經前往海法與開羅,研究將猶太人移住巴勒斯坦的可能性,後來艾希曼向納粹方面以經濟理由反對將猶太人移往巴勒斯坦的計劃。

1942年艾希曼出席萬湖會議,並且被任命負責屠殺猶太人的最終方案,並且晉陞中校;將猶太人移送集中營的運輸與屠殺作業大部分都是艾希曼負責。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艾希曼被美國俘虜,但之後逃脫,在經過漫長的逃亡旅行後,艾希曼流亡到阿根廷。但是以色列的情報部門摩薩德卻查出艾希曼的下落,並且于1960年5月11日將其逮捕,並秘密運至以色列。艾希曼的逮捕方式由於類似綁架,也引發阿根廷與以色列的外交糾紛。

1961年2月11日艾希曼于耶路撒冷受審,被以人道罪名等十五條罪名起訴;這次的審判也引起國際的注目,由於有不少的大屠殺受害者出面作證,以色列政府將艾希曼安排在防彈玻璃後方受審。

艾希曼面對對其犯罪的控訴,都以“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回答。同年12月艾希曼被判處有罪並被判處死刑,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處以絞刑。對於艾希曼的審判,政治學家漢娜.阿倫特曾經于其著作《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中提到,艾希曼所犯的罪不是對猶太人犯罪,而是對人類犯罪;如果將對艾希曼的審判視為反猶太人的象徵。來審判,將造成誤導而導致掩蓋納粹的罪行。

責任編輯: 劉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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