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不可抗力證明減輕出口企業違約損失

發佈時間: 2020-03-09 09:30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王啟軒 呂東浩 | 責任編輯: 江虹霖

“我國經濟正處在築底回升的關鍵階段,確保出口企業良好運作,是保障就業、推動經濟增長的重中之重。”致公黨黨員、東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康書隆提出,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導致春節假期延長、各地交通受阻、原材料供應困難、企業延遲開工、産能無法保障,勢必造成一些出口企業因合同無法履約、現金流不能按時回收而面臨鉅額賠償。

“應充分利用不可抗力證明減輕出口企業違約損失。”康書隆介紹説,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屬於商事證明領域中的事實性證明行為,是指由中國貿促會及其授權的分會、支會應申請人的申請,對應不可抗力有關的事實進行證明,出具後當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遲延履行合同的責任。該證明已得到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海關、商會和企業的認可,在域外具有強大執行力。

康書隆説,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數出口企業經營者並不了解這一法規,加之一些企業規模較小,沒有專業的法務部門提供支援,致使企業無法在疫情期間及時完成該證明的申辦。

康書隆建議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官方微網志、微信公眾平臺等途徑,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幫助企業了解不可抗力證明對降低涉外企業合約違約損失的重要作用。本著“急事特辦”的原則開設“一口受理”平臺,協調外貿企業與海關、貿促會等相關部門精準對接,簡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理時間,提高受理輸出率。同時,委託專業法律人士,為企業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解決好企業在證明辦理過程中遇到的相關法律問題。

“後續工作也要同步跟上。”康書隆還強調,對已經開具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企業的涉外履約裁決情況,應跟蹤問效,為有需要的企業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法律支援,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降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