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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旅遊法
標題圖片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開幕。會議經表決,以150票贊成、5票棄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這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第一部法律。
·深度解析旅遊業“零負團費” 三道關治...
·專家尹中卿:旅遊法特點鮮明 立法模式...
·王天星解讀《旅遊法》:綜合立法加強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全文) 10月...
·中國旅遊開發需適度 旅遊法出臺將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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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浙江廳舉行新聞發佈會。中國網旅遊中國進行圖文直播。

何紹仁: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新聞發佈會現在開始。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剛剛開幕。會議經表決,以150票贊成、5票棄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這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第一部法律。

今天的新聞發佈會是關於新通過的旅遊法的專題發佈會。我們很高興地邀請到4位嘉賓來共同回答大家的提問。這4位嘉賓是: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先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超英先生;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司長王威先生;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杜一力女士。

歡迎4位嘉賓的到來。現在就請大家提問。

光明日報記者:我們注意到旅遊法立法是在改革開放之初就提上了議事日程,到今天通過可以説是“三十年磨一劍”。我的問題是,請問尹主任,您是這部法律起草小組的副組長,你覺得這部法律的出臺對旅遊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哪些重要的意義?謝謝。

尹中卿:“三十年磨一劍”的比喻很形象,也很貼切。1982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就著手起草旅遊法。1988年,旅遊法曾列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由於我國旅遊業剛剛發展起來,各個方面對旅遊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問題認識不盡一致,旅遊立法一直沒有提上正式議程,我們“起個大早,趕個大晚”。在我看來,旅遊法現在出臺,可以説是應運而生,恰逢其時。既有“天時”之需,也有“地利”之便,還有“人和”之力。

尹中卿:所謂“天時”:一是社會上要求制定旅遊法呼聲很高。據統計,從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至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共有1400多名代表和3個代表團提交48件議案,建議制定旅遊法。同時,還有許多代表提出意見和建議,希望儘快制定旅遊法。二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長期以來,我國主要依靠投資拉動和出口帶動來發展經濟,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表明這種發展方式再也難以為繼。旅遊業作為現代服務業的龍頭,涉及範圍廣,消耗資源少,帶動系數大,創造就業多、綜合效益好。發展旅遊業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近幾年來全國上下都高度關注旅遊業發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聽取並審議了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旅遊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27個省(區、市)把旅遊業確定為支柱産業或主導産業。

尹中卿:所謂“地利”:一是旅遊業發展為旅遊立法奠定了現實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旅遊業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國內旅遊市場規模已經居全球第一位,接待入境旅遊和公民出境旅遊居全球第三位,旅遊外匯收入居全球第四位。實現了歷史性跨越發展。現在老百姓都富裕起來了,旅遊意願和能力明顯增強,出遊人數越來越多。二是旅遊法制建設為旅遊立法提供了法制基礎。近年來,國務院先後制定了“旅行社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3個行政法規,有關部門制定了30多件行政規章,全國31個省(區、市)人大也制定了“旅遊條例”或“旅遊管理條例”。

尹中卿:所謂“人和”:一是採取超脫的立法模式。旅遊産業鏈條長,僅靠國家旅遊局立法十分困難。這次由全國人大財經委牽頭起草,組織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旅遊局等20多個部門和有關專家一起進行。在調研起草過程中,我們站在中立位置上,公允地協調各個部門的分歧和爭論,在矛盾焦點處砍一刀,竭力避免部門色彩,特別重視對旅遊者、旅遊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以及行政相對人的保障。同時,我們又主要依託部門力量,促成法律草案儘量完善、儘早問世。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旅遊法草案經過兩屆全國人大常委會3次審議,法律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吸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方面意見,草案稿越改越好。僅這次會議就有100多人發言,許多意見都反映到草案之中,剛才獲得高票通過。新一屆人大常委會迅速進入角色,實現了第一部法律“開門紅”。

尹中卿:長期以來,黨和國家一直重視旅遊業發展。隨著我國經濟持續較快增長、居民收入和生活水準逐步提高,旅遊業已經進入新一輪快速發展時期。旅遊法頒布實施,對於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具體説來,一是有利於轉變旅遊發展方式、調整旅遊産業和産品結構;二是有利於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三是有利於協調行業管理關係、促進旅遊業及相關行業發展;四是有利於把旅遊業培育成為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産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使我國從旅遊大國發展成為旅遊強國。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請問法工委王超英主任,我們知道旅遊法和每個人切身利益都密切相關,這部法的制定過程中公眾也十分關注旅遊者權益保護的問題,請王主任為我們梳理一下旅遊法在這方面有哪些亮點?謝謝。

王超英:這部法最大的一個聚焦點就是以人為本,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可以説,這一部法律最主要的三塊內容,一個是保護旅遊者合法權利,一個是規範旅遊市場,一個是國家促進發展,都是圍繞著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設計的。我們從財經委起草開始,法律委、法工委修改完善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法律草案,都是圍繞著以人為本,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下的功夫。

王超英:法律中關於旅遊者權益保護的規定,如果梳理一下有幾個方面。一是旅遊者的基本權利,總則裏有原則規定,又單設了一章旅遊者,旅遊者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對産品和服務的自主選擇權、拒絕交易權,對購買的旅遊産品和服務的知情權以及請求救護和保護的權利。這次常委會還審議了一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草案,旅遊者同時也是消費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內容,旅遊者一樣可以適用。這是要説明的一點。而且草案對於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這些特殊人群的保護和提供便利也作了專門的規定。

王超英:這部法律中重要的內容是規範旅遊經營和旅遊合同,很多內容也都是保護旅遊者權利的。比如説訂立合同的問題,比如説對合同違約責任的規定,旅遊者怎麼去追償等等。在旅遊安全這章中,最重要的保護就是旅遊者的安全,旅遊安全保障的相關內容,也是對旅遊者權益的保護。監督管理一章,旅遊者投訴,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執法監督,也是對旅遊者權益的保護。如果是梳理的話,這部法律從頭到尾都可以看到對旅遊者權益保護。當然這裡還有大家最關心的兩個問題,一個是“零負團費”的問題,一個是景區門票的問題,這都是這幾年大家怨聲載道,特別是普通遊客怨聲載道的問題。這部法律的聚焦點是權益保護,最大的亮點是規範“零負團費”和景區門票。謝謝。

人民日報記者:剛才王主任提到“零負團費”的問題,我有一個問題想請問旅遊局的杜局長,“零負團費”在最近一段時間曝光得非常多,我想請問杜局長,在這部旅遊法裏可否有對“零負團費”做出了一些具體的規定?您認為這些規定能否遏制或者是減少這種現象的發生?謝謝。

杜一力:謝謝人民日報記者的提問。旅遊法的第一句話就表達了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市場秩序,這是我們這部法的宗旨,或者説是最重要的宗旨。剛才超英主任介紹了整個法律的100多條,體系上都是圍繞著保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展開的。

針對“零負團費”的問題,規範的説法是,在法理上是以低價招徠,通過誘騙、欺騙的方式強迫消費者購物、強迫消費,這是比較規範的表述。旅遊法針對治理強迫購物和強迫消費的思路,採取標本兼治,一方面為了解決現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對旅遊、經營做了一系列的規定,在法中對旅遊社經營有五個“不得”,集中體現在第35條,“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招徠,通過誘騙消費者購物的方式經營,不得指定具體的消費場所,不得強迫購物”,對導遊和領隊也提出了“三不得”,同時還對其他的經營者也提了一個“不得”。

杜一力:歸納起來,我們説是“五、三、一”,一系列的“不得”,一是清晰地明確了低價招徠,通過強迫購物不恰當的途徑獲取利益的這一系列的經營行為非法。二是從旅遊經營活動的全鏈條,從旅行社、導遊以至於其他的經營者各個環節都明確了這個市場規則和行為規範。我想這些規定,會對中國的旅遊市場産生比較強烈的正面影響。現在的市場某些企業已經形成了一個比較頑固的,對於這種低價招徠,強迫購物消費,這樣經營模式的依賴。但是有了法的明確,今後的經營行為和經營模式要按照旅遊法和其他法律的明確要求進行調整。所以説,這是一個新的開端。

杜一力:另一方面,在立法中,方方面面也都深入地認識到,旅遊市場秩序的失范應該是多種因素造成的,共同形成的。其中,經營者和旅遊者都要清晰地明確自己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並且要能夠正確地行使責任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有健康的市場主體,才有健康的市場秩序。所以,這次旅遊法有專門的一章關於旅遊服務合同一章,我認為這一章比較好地按照旅遊市場的規律,明確了旅遊者與旅行社、旅行社與其他旅遊經營者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我體會到是最大限度地體現了雙方以平等、合同自治解決市場的問題。我想這應該是治本之策,旅遊法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市場規則,我們按照本法規範旅遊市場還是充滿信心的。謝謝。

檢察日報記者:我想把問題提給王司長。最近一段時間,湖南鳳凰古城收費問題引起各方關注,在三審期間,常委會委員對此也表示關注。我想請問王司長,根據新通過的旅遊法,對這種隨意定價和門票過高的問題將如何監管?謝謝。

王威:這個問題我想今天的新聞發佈會肯定會有人問到,這是當前大家特別關心的一個問題。旅遊法對門票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大家注意,旅遊法中的第43條和第44條,都對門票價格作出了規定。第44條是適於所有景區的一般情況規定,第43條是針對利用公共資源建設景區的特殊規定。

王威:適用所有景區的規定,一般有這樣幾條。第一條,要公佈價格,規定在景區醒目的位置公示門票價格、另行收費項目的價格及團體收費價格。第二條,時間上規定景區提高票價應當提前6個月公佈。第三條,服務內容上作出明確規定,景區內的核心遊覽項目因故暫停向旅遊者開放或停止提供服務的,應當公示,並相應地減少收費。大家應該也注意到,這次通過的旅遊法和去年向社會徵求意見的那部法之間還有所不同,又作了相應修改。第44條,增加了一款,我把這一款給大家説一下。“將不同景區的門票或同一景區內不同遊覽場所的門票合併出售的,合併後的價格不得高於各單項門票價格之和,且旅遊者有權選擇購買其中的單項票。”這句話是通過的旅遊法新增加的一款。這是一般性規定。

王威:針對利用公共資源建設景區的門票及收費的特殊規定,這裡有這樣幾條,一是從定價機制上,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景區的門票和景區內的遊覽場所、交通工具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二是定價程式上,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景區門票及景區內的收費,擬提高價格,應當舉行聽證會,徵求旅遊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在收費的渠道上,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不得通過增加另行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漲價,另行收費項目已收回投資成本的,應當相應降低價格或取消收費。還有一條,在公益性上規定。規定公益性的城市公園、博物館、紀念館,除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珍貴文物單位外,應當逐步地免費開放。

王威:剛才檢察日報記者提到最近鳳凰的問題,鳳凰的問題大家都很關心。我明確一下,我是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我們司還有價格局,我們價格司沒有過多行政方面的職能,但是我可以講一講我的觀點。自然文化、珍貴遺産,一個是大自然的傑作,一個是祖先的遺作,應該是全體中國人民,甚至是全世界人民都應該享受的。我們不應該以有錢沒錢來劃線,希望大家都能領略、都能感受這種傑作。總的講,將來一定會逐步地降價或者低票制。

王威:第二,我們處在一個發展階段,目前這個階段,我們國家還有很多困難,要幹的事情比較多,特別是在遺産保護和開發利用方面還有些矛盾。遺産保護也還有很多事情要辦,所以,各地可能對價格也都在進行探索和管理。但是,我覺得探索和管理應該有一些原則,這些原則就應該是公平、公正,應該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一定使利益相關方都要充分地研究、論證,最終實現一個比較和諧的、方方面面都能接受的局面。第三,國家發改委或者中央財政或者中央政府,對景區的建設還是要給予支援,因為現在有很多問題,很多景區都認為保護的壓力相當大,需要大量的投入。所以,也需要一些資金,這方面旅遊法也作了規定。各級政府要設置旅遊資金,用以基礎設施建設等等,將來還是要努力地投入。這部法的出臺頒布之後,我相信類似鳳凰的問題都應該得到妥善地解決。謝謝。

法制日報記者:我的問題是提給尹主任的。大家都知道,旅遊是涉及到100多個部門,包括吃、住、行、遊覽、購物、娛樂等多個環節,所以旅遊市場的監管也是多個部門在進行的。我想問一下,旅遊法中對旅遊市場的監管體制是怎樣規定的?有沒有考慮將這些都統一在一個部門之下。謝謝。

尹中卿:從開始在調研、起草過程中,實際上旅遊的管理體制就是一個重大的難點問題。我們知道,你剛才説的旅遊整個是一個長鏈産業,涉及到吃、住、行、遊、購、娛六大環節,涉及國務院20多個部委,涉及整個110多個産業。而且,旅遊法又是屬於晚到的立法,在開始制定旅遊法的時候,實際很多部門、很多方面的法律都已經制定出來了。

我們國家現在的行政管理體制是,國家旅遊局在國務院序列中屬於副部級單位。這樣的管理體制面臨著一個“小馬拉大車”的問題。這個問題30多年來都存在,中間曾經試圖用旅遊協調會議或者叫假日辦來解決。但是這種設置沒有法律的地位,也沒有形成制度。所以,這次我們在調研過程中,特別吸收了海南成立省政府旅遊委員會,北京市成立旅遊委員會的經驗,這樣提高了旅遊管理部門的層次。

尹中卿:我們的法律主要體現在兩條:一是在總則第7條明確地規定了,“國務院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機制,對旅遊業發展進行綜合協調”,這是作了一個原則規定。另外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旅遊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明確相關部門或者機構,對本行政區內的旅遊業發展和管理進行統籌協調”。這是第7條兩款規定:對中央機關、國務院序列的,要成立旅遊綜合協調機制;對於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相關的部門和機構。這是適應現實,徵求方方面面的意見,包括徵求中央編辦的意見,作出的規定。

尹中卿:另外,對於現在旅遊市場監管多頭執法、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遇到問題投訴無門等問題,現在在後面的旅遊監督管理一章,也就是第七章專門作出了一些規定。最主要的是明確了旅遊主管部門、相關部門各自的,例如工商行政管理、産品品質監督、交通等等,這都是執法部門責任。比如,飯店歸商務部管,交通是歸交通部管。在這種情況下,在執法部門中強調了政府負主要責任,第84條明確規定了旅遊主管部門的權力,同時對相應的主管部門以及職能部門明確了其許可權。

這樣就把第一章總則的規定與第七章旅遊監督管理的規定協調起來了,符合現狀,能夠加強對旅遊發展的綜合協調,加強了對旅遊市場的管理以及監督。法律作這樣的規定,與現在的行政體制相適應,適應現在的形勢,這有利於保證旅遊法的貫徹實施。

北京青年報記者:的問題提給發改委的王司長。當前從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視旅遊對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帶動作用。我想問一下,旅遊法規定了哪些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措施?此外,這部法從10月1日開始施行,在此之前您覺得各地會不會掀起新一輪的景區漲價潮?謝謝。

王威:這部法律一定會促進旅遊業的發展。因為大家都注意到這部法,這部法專門有一章“旅遊規劃和促進”,就是要促進旅遊業的發展。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持續健康發展的經濟持續了30年,目前整個大環境,幾個經濟體都不太好,受金融危機,受世界的影響,我們國家經濟現在還是在合理的區間,但是已經到了溫和增長期。但是我們還是持續推進經濟的發展。剛才講到,經濟發展“三架馬車”,即:消費、投資、進出口,現在我們的潛力希望重點是擴大消費。現在我國有很多個世界第一,真正把産業做大做強、持續增長的産業並不是很多,但是旅遊是一定要做大做強,而且要從大國變為強國,所以旅遊一定要持續推進。

王威:這個時候出臺頒布旅遊法,我們認為非常及時。應該講,是一個非常好的時機,對經濟一定會有很大的促進作用。第三章“旅遊規劃和促進”中,講了幾方面內容,一方面是規劃,景區、景點的開發一定要有統籌規劃,一定要打造出科學、合理、有品位的、一流的産品。現在的規劃對於旅遊發展是非常重要的,大家知道我國有很多名山大川,有很多非常好的旅遊資源,如果沒有很好的規劃,往往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比如説有些地方是一流的資源、二流的開發,最終成為三流的産品,很好的資源,結果産品品位不夠,也有不太好的資源,但是規劃得非常好、品位非常高、品質好,最後變成很好的産品。

王威:比如這次大地震的雅安有一個景區碧峰峽,資源一般,但是規劃、設計、策劃得非常好,有很好的品位。所以,規劃、設計是非常重要的。當然,規劃有大規劃、小規劃。第二方面是投入,也明確規定設置資金,各級政府按照當地實際設置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和旅遊宣傳,這也有明確規定。第三方面是政策,一定要研究鼓勵促進旅遊發展的政策,另外是在管理服務方面,都作出了規定。應該講,這部法頒布之後,一定能夠對旅遊業的發展有一個比較大的推動和促進。

你講的第二個問題,就是旅遊法的頒布會不會引起新一輪的漲價風。這個問題我在剛才的問題中也作了些回答。我們作為發改委來講,我們有專門的價格管理司局,但是門票漲價這件事我們也進行過溝通。作為發改委主管價格這樣一個部門,其實在門票價格上,我們一直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上,我們一直希望能夠控制門票的過快增長,出發點是這樣的。我們認為,門票不能夠成為小集團或者個人牟取利益的工具,還是應該讓大自然和我們祖先留下的美好資源能夠服務於廣大人民群眾。

王威:旅遊現在已經成為我們國民和大家的生活習慣,是生活的一部分。大家到了一定的經濟收入,有了休閒時間以後,旅遊已經成為大眾的必然選擇。所以,一定要滿足大家這種需求,怎樣能夠引導大家這種需求更好地釋放,這也是我們作為政府一定要考慮的問題。但是各個景區現在漲價也確實毋庸諱言,原來發改委有過規定,三年之內不得漲價,這是一項政策,但是現在有些景區把三年不得漲價變為三年必漲價,實際上這是有違我們的初衷,我們的初衷不是這樣,我們是要控制價格過快增長,三年不得漲價。現在已經到了三年不得漲價的第二年開放期,現在紛紛漲價,而且漲的幅度也比較大。從目前來看,我們還是要在貫徹落實旅遊法的時候繼續深入研究,怎樣引導大家公平、公正,考慮百姓,考慮旅遊大産業。比如有些地方做得非常好,降低門票或者不漲價或者取消門票,總的算效益不見得差。這方面我們還要繼續努力。謝謝。

大智慧財經通訊社記者:我的第一個問題問王司長,我們這次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旅遊産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這個規定出臺以後,在一些旅遊資源相對有限的地區會不會為了規劃而規劃,大上、快上一些項目,造成人文或自然景觀比較有限的地區造成過度開發。第二個問題想問杜局長,我們的旅遊産業以前是在一種無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發展的,一些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已經壯大了,這部法律出臺後,會不會對以前不太規範的産業做一些衝擊,或者説會不會讓我們的産業産生洗牌的現象?謝謝。

王威:這部法律,仔細讀一下就會比較明確,旅遊資源豐富的地區,要做旅遊規劃,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同時要與土地、環境、文物保護等等規劃相銜接。作為旅游來講,因為我國旅遊資源是相當豐富,而且旅遊資源的品位是相當的高,各地也都有各具特色的非常好的資源。所以,從省一級這個層次來講,每個省都有豐富的旅遊資源,這個做規劃是沒有問題的,而且與省一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銜接,也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剛才這位記者講的,會不會造成過度開發,沒有資源的地方也進行旅遊大開發。旅遊資源是分很多種的,一種是山水資源,一種是人文資源,山水資源裏面有名山大川,大家都有目共睹的。人文資源分很多塊,比如説有些是文物,有些是宗教,有些是民俗,有些是文化等等。所以,旅遊資源各具特色,同時現在旅遊資源更加豐富。比如説工業的旅遊、農業的旅遊、鄉村遊、城市遊、濱海遊、森林遊等方方面面,多少都會有一些資源。但是所謂的過度開發,我們也非常重視這個問題。不是説一個地方有一片林子、一片湖面就能夠開展旅遊,一定是具備一定條件的,有一定品位,才能開展旅遊。

我們也希望能夠有更多的資源得到開發,但是特別要注意過度開發問題。中國人比較多,節假日出現擁堵,出現旅遊景區、景點嚴重擁堵。所以,我們希望從時間上能夠分流。同時在空間上也要分流,我們希望大家不要過度地擁堵那些著名的景區,在開發建設、保護著名景區的同時,也需要開發建設一些新的景區,能夠做到人員的分流,希望我們的國家旅遊發展能夠健康、平穩、有序地進行。謝謝。

杜一力:我接著回答你的問題,你説的洗牌,我理解就是市場調整,市場調整我認為是必然的。如果能夠按照旅遊法加強政府監管,同時完善市場規則,進行規範性調整,市場能夠實現優勝劣汰。如果真正實現優勝劣汰的調整,這正是我們旅遊法的目的。所以我們希望在旅遊法之後,大家能夠按照旅遊法,市場各個主體能夠按照要求進行規範自己,儘快地實現優勝劣汰,儘快地實現你説的洗牌過程,促進旅遊市場進入良性發展的階段。謝謝。

何紹仁:謝謝,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4位嘉賓,謝謝大家!

直播到此結束,謝謝。

 

  直播預告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剛剛閉幕。會議經表決,以150票贊成、5票棄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這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第一部法律。 
    中國網邀請業內專家解讀《旅遊法》。

[詳細]

  《旅遊法》草案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草案)》全文

   目  錄
第二章 旅遊者
第三章 旅遊規劃和促進
第四章 旅遊經營
第五章 旅遊服務合同
第六章 旅遊安全
第七章 旅遊監管
第八章 權利救濟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草案)》。

   《旅遊法》草案此前已經常委會會議兩次審議修改,基本上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圍繞加強旅遊者權益保護、規範旅行社經營行為、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進行了修改完善,草案的內容已經比較成熟,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

   《旅遊法》草案三次審議稿與此前相比,進一步增加了對旅遊者權益保護的力度,並對控制景區門票價格上漲、治理“零負團費”問題、規範導遊和領隊的行為、加強旅遊行業協會作用以及促進旅遊業發展等方面都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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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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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社會發展司長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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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杜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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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報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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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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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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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