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文祥
《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草案)》規定,乘客應主動讓位給老人、孕婦等特殊乘客。不履行義務,駕駛員、售票員可以拒絕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還可以對乘客處以50元罰款。(河南商報7月3日)
同樣因為讓座問題,卻發生幾種截然不同的破解方式:對不給老弱病殘讓座的乘客,湖南施以“罰錢”大刑侍候;而北京則以“獎賞”物質獎勵示人;而武漢乾脆以“讓座50次可獲30元公交卡”回扣式進行刺激。手法雖不同,都離不開一個“錢”字。難道,讓座問題,真的是錢的問題?
錢的問題,真能解決不讓座問題嗎?我看未必。這是因為,讓座,只是一種美德,而不是強制性義務,至多涉及文明乘車行為。乘客只要掏錢上車就有其合法性、保障性。誰也無權趕其下車?更無權罰款?再則,如果乘客不在乎這幾個“賞錢”,圖個舒服,“有獎讓座”同樣會泡湯。
讓座問題老在錢上打主意,走的是“有錢能使鬼推磨”路線。其實,這是看錯了醫生,吃錯了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網聯合進行了一項線上調查。參與調查的3906人中,64.7%的人表示自己會主動給需要幫助的人讓座。有幾人談錢了?據鄭州晚報報道,鄭州的讓座率可能要排在全國之首,幾人談錢了?難怪,有調查顯示,48.9%的人覺得用物質去獎勵道德行為,會讓原本善意的行為變質。
從中我們不難看出,讓不讓座,根本不是賞錢罰錢的問題。而是事關國民道德問題,社會風尚問題,公眾素質問題。既然,這一問題“剪不斷,理還亂”,我們為何不創新思路呢?既然,讓座是一個全球共性問題,我們為何不看看外國是如何破解這一難題的呢?
在德國沒有讓座煩惱,只有還座之說。德國法律規定,老弱病殘孕乘坐公交車享有優先權。一般來說,公交車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座位是老弱病殘孕保留座,用藍十字標記,十分醒目。保留座位於車廂前半部分,上下比較方便。這些座位即使空著,站著的青壯年一般也不去坐。如果坐了,一旦看到有老弱病殘孕上車,必須趕緊起立還座。如果一時沒有注意到,老弱病殘孕站到了座位前,要說“對不起”並立即還座。如果有人就是不還座,很簡單,叫警察來執法。
我們不是常說要與國際接軌嗎?既然,國人的讓座錢買不來,號召力又那麼軟弱無力。德國的還座,是否可以借鑒一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