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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5日,國務院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08年5月1日起施行。這對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發揮政府資訊對公民生活、生產等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具有重要意義。日前,就中國人民銀行貫徹落實《條例》的規定,推進中國人民銀行系統政務公開的情況,中國人民銀行紀委書記、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王洪章同志接受了記者專訪。
記者:今年5月1日,《條例》開始正式施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獲取政府資訊。政務公開對於中央銀行履職會產生什麼影響?
王洪章:政務公開是一項具有很強政策性、系統性、實踐性的工作,涉及到人民銀行履行職責的方方面面。自從《政府資訊公開條例》頒布以來,我們就一直在思考和研究政務公開與業務工作如何結合,政務公開促進依法行政、規範和提高金融服務水準、維護中央銀行公信力等諸多問題,努力推動政務公開成為中央銀行提高履職水準的一個重要推手。
首先,政務公開可以促進人民銀行依法行政。通過將有關經濟金融規章制度、人民銀行履職過程中產生的業務資訊、行政許可事項資訊等及時公開,有助於社會公眾對人民銀行依法行政的監督。
其次,政務公開有助於促進人民銀行規範和提高金融服務水準。政務公開是人民銀行提供金融服務的一個重要窗口,通過對外公開適合的事項和資訊,規範辦事程式、時限、相關要求、服務承諾以及公佈監督投訴電話,方便客戶辦事,改進服務品質,提高服務效率。
第三,政務公開有助於增強中央銀行的公信力。人民銀行黨委高度重視中央銀行公信力的維護和提升,人民銀行履行金融宏觀調控職責的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有賴於社會公眾對於央行政策的認同和信任。政務公開是一個有效的業務宣傳和政策宣傳平臺,能夠提升全社會對人民銀行職能的認知,增進公眾對人民銀行工作的理解,增強中央銀行的公信力和對經濟金融的影響力,有效地促進業務工作的開展。
記者:人民銀行在《條例》實施方面都做了哪些準備工作?
王洪章:人民銀行黨委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總行在2005年就成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辦事機構,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統籌推進;各級分支機構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到目前為止,人民銀行已經基本規範了政務公開的內容和程式,按《條例》要求編制了人民銀行政務公開目錄和指南,初步搭建了以人民銀行網站為主要載體的資訊對外公開平臺,制定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監督檢查、評議、資訊報送等一系列政務公開制度,配備了專門的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可以說,人民銀行已經從內部管理、工作機制、制度保障等各個方面做好了施行《條例》的準備,能夠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資訊,服務經濟社會生活,促進人民銀行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5月1日後,我們將在全系統啟動“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宣傳月”活動,積極宣傳《條例》,宣傳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工作,增強社會公眾對央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援。
記者:作為中央銀行,人民銀行擁有大量倍受關注的經濟金融資訊,這些資訊哪些可以公佈,哪些不能公佈,如何進行區分?
王洪章: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人民銀行主動將需要社會週知的資訊在網站上進行了公開,主要包括有:人民銀行的機構設置與職責、有關經濟金融政策法規、有關行政許可事項、有關經濟金融統計報告、人民銀行政務公開規定和辦事機構、及貨幣政策、金融穩定、金融服務等相關履職資訊。同時,對社會普遍關心的金融資訊和政策,及時通過網站、新聞媒體等進行發佈。
根據《條例》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人民銀行有些資訊關係到國家秘密和金融市場的穩定,有些資訊的公開可能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有些資訊的公開可能會影響行政執法或威脅個人、單位的安全。為此,我們明確了資訊公開原則,建立了比較嚴格的資訊公開審查程式,充分發揮業務部門、法律部門和保密部門的作用,切實加強政府資訊保密性、準確性和一致性的審查,以保障人民銀行公開的政務資訊的合法合規。同時,總行加強了對分支機構資訊公開範圍的對口指導和規範,相信能夠把政府資訊公開和風險控制有效結合起來,按照《條例》要求及時準確地公開應該公開的經濟金融資訊和政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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