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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 廣 播 電 影 電 視 總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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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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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産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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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號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經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産業部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
國 家 廣 播 電 影 電 視 總 局 局 長:王太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産業部部長:王旭東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護公眾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規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秩序,促進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公眾提供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以下簡稱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是指製作、編輯、集成並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
第三條 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作為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統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産業發展、行業管理、內容建設和安全監管。國務院資訊産業主管部門作為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依據電信行業管理職責對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和地方電信管理機構依據各自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及接入服務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及其相關網路運營單位,是重要的網路文化建設力量,承擔建設中國特色網路文化和維護網路文化資訊安全的責任,應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接受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和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
第五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組成的全國性社會團體,負責制定行業自律規範,倡導文明上網、文明辦網,營造文明健康的網路環境,傳播健康有益視聽節目,抵制腐朽落後思想文化傳播,並在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活動。
第六條 發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要有益於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正確導向,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遵守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大力弘揚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提供更多更好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不斷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發揮文化滋潤心靈、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作用,為青少年成長創造良好的網上空間,形成共建共用的精神家園。
第七條 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依照本規定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未按照本規定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指導目錄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商國務院資訊産業主管部門制定。
第八條 申請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且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二)有健全的節目安全傳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四)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技術能力、網路資源和資金,且資金來源合法;
(五)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且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六)技術方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七)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確定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總體規劃、佈局和業務指導目錄;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九條 從事廣播電臺、電視臺形態服務和時政類視聽新聞服務的,除符合本規定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當持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或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其中,以自辦頻道方式播放視聽節目的,由地(市)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中央新聞單位提出申請。
從事主持、訪談、報道類視聽服務的,除符合本規定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當持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和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從事自辦網路劇(片)類服務的,還應當持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未經批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使用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
第十條 申請《許可證》,應當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直屬單位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當提供便捷的服務,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審批;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或者初審意見之日起4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其中專家評審時間為20日。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許可證》應當載明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播出標識、名稱、服務類別等事項。
《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于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持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續辦手續。
地(市)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轉播類服務的,到省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中央新聞單位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轉播類服務的,到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備案單位應在節目開播30日前,提交網址、網站名、擬轉播的廣播電視頻道、欄目名稱等有關備案材料,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向社會公告。
第十一條 取得《許可證》的單位,應當依據《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國務院資訊産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電信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或者履行相關備案手續,並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電信主管部門應根據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許可,嚴格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域名和IP地址管理。
第十二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變更註冊資本、股東、股權結構,有重大資産變動或有上市等重大融資行為的,以及業務項目超出《許可證》載明範圍的,應按本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辦公場所、法定代表人以及互聯網資訊服務單位的網址、網站名依法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15日內向省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和電信主管部門備案,變更事項涉及工商登記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在取得《許可證》90日內提供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未按期提供服務的,其《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予以登出。如因特殊原因,應經發證機關同意。申請終止服務的,應提前60日向原發證機關申報,其《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予以登出。連續停止業務超過60日的,由原發證機關按終止業務處理,其《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予以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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