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1-09-20  發表評論>>

 

孫中山 (1866~1925) 名文,字德明,號日新,改號逸仙,1897年在日本化名中山樵,遂以中山名世。廣東香山(今中山市)人。中國偉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早年先後求學于檀香山、廣州、香港,行醫于澳門、廣州。1894年 5月,上書李鴻章,主張變法自強,遭冷遇,遂赴檀香山創建中國第一個資産階級革命團體興中會。次年,在香港成立興中會總部,策劃廣州起義,事敗,流亡海外,宣傳革命。1896年在倫敦被清朝駐英公使館誘捕,脫險後曾留居英倫,研究西方政治經濟理論,尋求救國真理。次年經加拿大抵日本,結識日本朝野各界人士宮崎寅藏、犬養毅等,並在旅日華僑中宣傳革命,發展興中會組織。1900年發動惠州起義,失敗後奔走海外。同保皇派作鬥爭,並在旅歐學界中發展革命組織。1905年8月在日本東京領導成立中國同盟會,被推為總理,制訂“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的資産階級革命綱領;創辦《民報》,提出“民族、民權、民生”三民主義,同改良派圍繞革命與保皇問題展開激烈論戰。同時積極在國內外發展同盟會組織,聯絡華僑、會黨和新軍,在兩廣、雲南等地發動一系列武裝反清起義。1911年10月,欣悉武昌起義爆發,即離美赴歐進行外交活動。12月25日回到上海,被十七省代表會議推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誓就職,建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成臨時參議院,頒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由於立憲派與其他勢力對袁世凱的支援及革命黨人的妥協,被迫於4月1日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同年8月,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被推為理事長。曾一度出任全國鐵路督辦職。1913年,因“宋案”,發動“二次革命”討袁,旋告失敗。1914年,在日本創建中華革命黨,重舉革命旗幟。1915年發表《討袁宣言》,進行反對袁世凱稱帝的鬥爭。1917年,為反對段祺瑞拒絕恢復臨時約法和國會,南下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組成護法軍政府,被推為海陸軍大元帥,誓師北伐。翌年,因受桂系軍閥挾制,被迫去職,赴上海著書立説,撰述《建國方略》。1919年創辦《星期評論》和《建設》雜誌,發表《實業計劃》,並將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任總理。1920年重返廣東,次年就任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再揭護法旗幟,組織大本營,準備北伐。1922年因陳炯明武裝叛亂,中止北伐,被迫退居上海。在中國共産黨和蘇俄共産黨、列寧的幫助下,他與時俱進,毅然決定改組國民黨,進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義革命。1923年再回廣州,重建大元帥府。1924年1月,在廣州召開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把舊三民主義發展成為新三民主義,促成實現第一次國共合作。後創辦黃埔軍校,指揮平定廣州商團叛亂。同年11月,應北京政府邀請,扶病北上討論國是,提出召開國民會議和廢除不平等條約,以謀中國的統一與建設的主張,同帝國主義和國內軍閥勢力作不懈鬥爭。因積勞病劇,1925年3月12日在北京逝世,遺體暫厝于北京西山碧雲寺,1929年安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園。遺著輯為《中山全書》、《總理全集》、《孫中山全集》等刊行。

責任編輯: 楊楠
文章來源: 長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