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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車主的保險意識越來越強,但是一些車主對車險的認識並不太清楚。
對此,保險專家説,對於車險理賠,消費者應該避免四個誤區。
誤區一 不計免賠未必就能獲得全額理賠
在投保車險時,不少車主會選擇不計免賠險,保險專家指出,投保了不計免賠險,也不一定就可以獲得全額理賠。不計免賠險是附加險,主要針對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主險,對於自燃險、玻璃單獨破損險等附加險,不計免賠險並不起作用。
誤區二 隨意包攬事故責任
有的車主認為反正有保險公司賠付,事故中的責任認定並不重要,因而在進行責任認定時,有的車主“不怕”承擔責任。但是,保險專家説,對於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承擔的責任輕重制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因此,在責任認定中,車主一定要明確責任,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承擔。
誤區三 先修理後報銷
有的車主在出險後不是立刻報案,而是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後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實際上,車險理賠程式一般是:出險後應首先報案,拿到交警開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警處理完事故後,車主還應向保險公司報案;然後才是對車輛進行修理,提交單證、賠付。
誤區四 委託修理廠理賠
有的車主怕麻煩,發生事故後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繫,而是將理賠委託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保險專家説,車主這樣操作會省去麻煩,但也存在風險。因為有的修理廠會讓車主走一些“歪門邪道”以達到賠付目的,而這些“歪門邪道”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