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律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市場經濟下各種新興文化、思想的衝擊,引發了一系列社會矛盾。此時,健全並普及法律知識,也成為當務之急。“掃盲”的含義從“掃除文盲”逐漸轉變到“掃除法盲”,普通百姓也開始自覺學習法律知識,提高自身法律素養。
2000年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公安邊防支隊利用冬閒時節組織轄區漁民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漁民的法律觀念。
1986年1月11日,山東省昌樂縣馬宋鎮農民在業餘法制學校,學習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