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式軍服
“六五”式軍服。60年代中期,由於黨和國家指導思想受到“左”的思想的干擾,我軍的軍銜制度也遭到了否定。1965年5月24日,國務院公佈了關於我軍新的帽徽、領章和部分軍裝樣式的決定。官兵一律戴解放帽、佩帶全紅五角星帽徽和全紅領章。海軍軍服樣式改為與陸、空軍相同,顏色為深灰色。當時,全軍幹部和戰士,男、女軍人軍服衣料、式樣基本相同,人們只能從上衣口袋區分幹部和戰士,以領子區分男服女服。這是我軍軍服發展史上的一個倒退。
85式海軍軍服
“八五”式軍服。1985年新式服裝裝備部隊,簡稱“八五”式軍服。“八五”式軍服主要沿用“五五”式軍服樣式。幹部、戰士增發制式襯衣,增發大檐帽,解放帽作為工作帽予以保留;圓形“八一”徽和軍種肩章、領章取代了全紅五角星帽徽和全紅領章。師、團職幹部配發了混紡毛料夏服、冬服和大衣,軍職以上則為純毛料。營職以下幹部和戰士服裝仍有滌棉織品。
但是,“八五”式軍服無常服、禮服之分,也沒有制式的作訓服,仍是單一軍服體制,尚待進一步改進,於是有了“八七”系列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