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已近一年。一年來,我省的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得到了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援,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按照國務院關於“力爭在兩年內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標任務”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從2008年9月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下發起,到2010年9月,累計完成納入國家規劃的災後恢復重建估算投資和累計完工項目均達到85%左右,基本完成城鄉居民住房和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任務,基本實現“家家有住房、戶戶有就業、人人有保障、設施有提高、經濟有發展、生態有改善”,災區基本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總體達到或超過災前水準。目前,災後恢復重建各項工作正按照《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現將我省災後恢復重建的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城鄉住房恢復重建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後,我省有347.6萬戶農房受損,其中126.3萬戶需重建,221.3萬戶需維修加固;城鎮住房有31.4萬套需重建,141.8萬套需維修加固。災區各級黨委、政府把修復重建城鄉居民損毀住房作為災後重建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補助政策,積極協調住房貸款,切實加強技術指導,強化建材物資保障和品質、價格監管,確保農房重建任務在今年9月底基本完成,城鎮住房重建任務在明年5月前全部完成。截至5月4日,全省永久性農房重建已開工124.8萬戶,佔重建任務的98.8%,其中在建24.1萬戶,建成100.8萬戶;農房的維修加固已于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城鎮住房已維修加固71.9萬套,佔總數的50.7%;已開工新建城鎮永久性住房13.8萬套,佔總數的43.9%,其中在建10.5萬套,建成近3.3萬套。
二、關於學校、醫院恢復重建情況
以學校、醫院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設施重建是災後恢復重建的重要任務。全省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共有3340所學校需恢復重建,其中有2455所為部分重建或維修加固。省委、省政府提出,今年底95%以上的學生都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學習,明年春季開學災區學生全部告別板房校舍。在恢復重建工作中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優先安排學校重建資金,優先審批學校重建項目,優先提供物資保障,優質高效推進恢復重建。截至5月4日,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已開工建設學校2448所,佔需恢復重建數的73.3%,其中在建2162所,竣工286所。
全省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共有1738個醫療衛生機構需恢復重建。為確保災區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在兩年內完工99%,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努力籌措資金,倒排工期,嚴格品質管理,力爭把每個項目都建成優質工程。截至5月4日,已開工建設醫療衛生機構800個,佔需恢復重建數的46.1%,其中,在建601個,竣工199個。
三、關於幫助解決困難農戶農房重建情況
在農村永久性住房的恢復重建中,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困難群眾的重建資金問題。省委、省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採用財政補助、金融支援等辦法,切實幫助農村困難群眾重建住房。一是資金補助。各級政府對農村困難農戶重建住房,按政策戶均給予2.2萬元補助(含農民自建過渡安置房補助0.2萬元)。二是統籌安排。對因災造成的“三孤”人員和無房的散居“五保”對象,納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規劃統籌解決,按照每個床位2.5萬元給予補助;對建卡絕對貧困戶和低保戶給予資金補助,將安排“特殊黨費”重點援助農房重建中的農村低保戶;同時,一些地方還針對當地實際,分別採取特別措施對困難群眾給予幫助。三是設立擔保基金。針對部分困難群眾無能力貸款、建房資金缺口大等問題,省委、省政府和相關市(州)黨委、政府制定了農房重建銀行貸款擔保基金辦法,建立困難群眾農房重建擔保基金,幫助解決貸款問題。四是開展“一對一”幫扶。災區各級黨委、政府組織機關、鎮村幹部積極開展幫扶活動,幫助群眾解決農房重建中的各種困難。
四、關於因地震災害失地農民異地安置幫扶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我省災區部分農民失去宅基地12307畝,涉及4.5萬多農戶,15.9萬人;損毀滅失耕地17.6萬畝,其中有約1.2萬戶、4.1萬人的5.6萬畝耕地全部滅失。為有力、有序做好因災失地農民異地安置幫扶工作,省委、省政府確定了“就地、就近、分散安置”的原則,明確了返鄉就地就近安置、市內跨縣(市、區)安置和省內跨市(州)安置的次第安置方式。截至5月4日,全省調劑宅基地1.2萬畝、調整耕地2.3萬畝,已實現市(州)內安置的佔應安置戶數的99.7%;按照農民自願申請、政府幫扶、統籌安排的原則實施跨市(州)異地幫扶安置,青川縣首批80戶因災失地農民已搬遷到邛崍市南寶山農場,青川縣第二批68戶以及汶川縣145戶群眾,將於今年5月12日前搬遷到邛崍市南寶山農場。
五、關於促進災區城鄉群眾就業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共造成我省152萬城鄉勞動者失業、失地。各級黨委、政府把群眾的就業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解決災區群眾就業的政策措施,努力擴大就業援助範圍,增加公益性崗位,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行失業預登記,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醫療保險費;積極抓好就業服務,組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逐戶登記造冊,在安置點設立工作站、開通就業援助大篷車,為災區群眾提供政策諮詢、崗位資訊、就業培訓;加強與援建省(市)協調,積極搭建定向招工、勞務輸出對接平臺,把崗位送到災區群眾身邊。目前,全省已幫助129.6萬名受災群眾實現就業,其中公益性崗位安置19.3萬人,組織勞務輸出25.6萬人;為3000余戶受災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11億元,為1600余戶企業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為1000余戶企業、10.7萬職工進行失業預登記併發放失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