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這是我國教育事業改革開放30年來的寫照。30年來,我國教育事業取得跨越式發展,國民素質顯著提高,教育公平制度建設顯著加強,更多困難群體受惠。 從1986年頒布義務教育法起,經過10多年奮鬥,我國在2000年實現了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簡稱“兩基”)目標,“兩基”人口覆蓋率超過85%,2007年進一步擴大到99%,躋身於免費義務教育水準較高國家行列。2004年,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啟動。中央財政投入100億元建設8300多所寄宿制學校,解決學生“進得來”的問題;實施“兩免一補”政策,解決學生“留得住”的問題。 2006年9月1日,修訂後頒行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這一年,西部農村首先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2007年春天,這項改革推行到全國農村;同年秋季,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在免交學雜費的同時,還免收教科書費,1.5億學生因此受益。2008年春天,16個省區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進行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試點。到了秋季,所有城市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至此我國形成了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普惠制。
2008年3月13日,甘肅省臨澤縣第一小學學生放學回家。新華社記者張錳攝
2008年2月28日,新疆塔城市阿不都拉鄉庫吉拜學校一年級哈薩克族學生領到新課本。新華社記者沙達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