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大腕“義務”打工 出場費最高不過2000元
和演員們平時動輒幾十萬的演出價相比,春晚劇組給出的酬勞低得嚇人。參加春晚所有的演員中,語言類節目演員拿到的酬勞算是比較高的。在十幾天的綵排中,春晚劇組會負責演員的吃、住及來回路費,這其中劇組還會組織演員們到各個單位進行慰問演出,但劇組只會象徵性地給演員最高不超過2000塊的勞務費。即便是趙本山、宋丹丹、黃宏、大兵這樣級別的演員,也只是2000塊。演員們還要和春晚劇組簽下“賣身契”,中央電視臺對其參加本次春節晚會的作品享有著作權,可以在各類節目、任何載體使用或改編此作品,但是不需要徵得演員同意,也無需支付任何報酬。一些演員私下開玩笑説現在物價上漲了,春晚劇組給演員們的酬勞也應該漲一漲了。
歌舞類節目演員中,參加合唱、聯唱演員的勞務費也是在2000元上下。2005年歌手張邁演唱一曲《那個士兵真好》,春晚只給了800元。其實拿得最少的是舞蹈演員,吉林省歌舞團是春晚的常客,他們今年負擔著4個節目的伴舞工作。他們在演出前一個半月左右進組排練,進入聯排之後,每天幾乎都要排練至淩晨。即便這樣,一個半月下來,每個演員每段舞蹈的勞務費只有400元,每人總共2000元。(記者 侯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