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者體力不支。
游泳者沉入水中。
網友拍磚稱“見死不救”
從照片上可以看到,距小夥出事江面不遠的河岸上有30多名市民正在岩石上乘涼。從他們的表情上可以判斷,有市民沒注意到有人溺水,有市民看見了卻僅是遠遠觀望,無動於衷。
自發帖起不到24小時,近50名網友對“掐俠”的圖片拍磚。網友觀點大致分3類,一類是強烈譴責“掐俠”沒道德,寧願拍照也不願救人;一類覺得在急流中救人太危險,如連累自己也出了事太不值得;還有一類就是勸阻大家不要到江裏游泳等。大多數網友還是譴責“掐俠”見死不救的行為。
比如一網名為“維權大律師”留言説,“你這人太沒道德了,你有時間拍照,沒時間下水救人啊。從你拍到的全過程來看,你時間還比較充裕撒,怎麼不做好人好事啊。見死不救太惡毒了。”
攝影者表示無能為力
面對網友們對自己如此尖銳的批評,攝影者李先生深感委屈。他説,當時一來自己離江邊還有段距離,二來男子發生溺水的過程僅十幾秒時間,本人水性不好,就算跳如江中也無法救人,所以並不是他心狠見死不救,而是自己確實無能為力,想到的只是報警。
當日同一地點兩人溺亡
昨日,記者從九渡口水上派出所了解到,17日當天曾先後有兩名游泳者在同一地方溺水身亡。
李先生拍下的那名小夥子20多歲,姓楊,是外地來渝的打工者,由於水流太急,至今未打撈到屍體。
據民警介紹,此處也是去年10月大學生李恒太因救人被奪去生命的地方。
平日裏警方常到江邊提醒市民不要下水,但隨著天氣炎熱起來,下河游泳者也逐漸增多。
不提倡盲目見義勇為
我市瑞永華律師事務所蒲萬純律師表示,目前我國對見死不救行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普通市民沒有必須見義勇為的法定義務。
市民如發現有人溺水想去救助,必須對自己的游泳水準和能力有足夠的把握,否則也不提倡盲目的、不顧自身安全的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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