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百姓生命財産安全,長沙警方日前調動大量警力,採取多種措施打擊城區“兩搶一盜”犯罪。舉措之一是在街頭挂出打擊“兩搶一盜”宣傳橫幅,以震懾犯罪行為。 但部分橫幅的內容引起了一些爭議,部分人士認為此舉會對市民心理和城市形象産生負面影響。 新華社記者 李尕 攝
長沙市湘江一橋河西段挂出的寫有“飛車搶劫者 拒捕的當場擊斃”字樣的橫幅(6月28日攝)。
“飛車搶劫者 拒捕的當場擊斃”字樣的橫幅(6月28日攝)。
"飛車搶劫拒捕當場擊斃"後續:當場擊斃引發爭議
昨日,本報就長沙市芙蓉區巡警在全市推出新措施進行報道,這一舉措引起了社會各界和市民的廣泛關注。昨日下午,記者在長沙市橘子洲立交橋上看到,岳麓警方在橋面上也懸挂起“飛車搶劫拒捕者,當場擊斃”的橫幅。長沙警方打擊“兩搶一盜”的嚴打舉措正在走向深入。
反對方:當場擊斃是否過重
“當場擊斃飛車搶劫者,我覺得此舉有點過了。”長沙市民史先生從昨日本報刊登的稿件中得知了長沙芙蓉巡警的這一新舉措。
史先生是長沙某企業的一名負責人,幾天前,他從機場乘坐大巴回城途中,經過五里牌路段時,史先生和車上的許多乘客均看到懸挂在人行天橋上的橫幅——“飛車搶劫拒捕者,當場擊斃!”。
對法律略有研究的史先生説,現行法律中搶劫和搶奪量刑有很大不同,搶奪犯罪因為沒有對受害者人身造成很大傷害而處罰較輕。“那麼所有搶東西的犯罪分子都要被擊斃嗎?”史先生表示疑慮,還有,貼出橫幅雖然震懾了犯罪,但是否對市民心理也有所影響,外地人來長看到又會作何感想?
支援方:此類犯罪就要嚴懲
警方的此種舉措,不少市民也拍手稱快,他們認為,“對待飛車搶劫者就是要予以嚴懲!”
因為對飛車搶奪的深惡痛絕,曾有過遭遇的市民黃小姐十分支援警方舉措。“歹徒騎著摩托車搶東西,市民往往防不勝防,要當場抓住就更難了。”黃小姐看到芙蓉巡警的宣傳標語説,這下不法分子就不敢再像以前那麼倡狂了。
“以前抓飛車搶劫是有難度,現在是有信心了。”一位有著多年經驗的派出所老民警對記者説。
律師:“當場擊斃”于法有據
昨日下午,記者在長沙市橘子洲大橋上看到,岳麓警方在轄內也挂起了同樣的宣傳條幅。岳麓警方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是在看到芙蓉區首推此舉後效果不錯,于昨日也進行了宣傳。據悉,截至目前,長沙警方還暫未發生一起因飛車搶劫拒捕開槍擊斃犯罪嫌疑人的案例,但全市飛車搶劫案件的發案率已經降至最低點。
秦希燕律師事務所值班律師介紹:《人民警察法》第十條規定,遇有拒捕、暴亂、越獄、搶奪槍支或者其他暴力行為的緊急情況,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使用武器。飛車搶劫一般為二人以上結夥搶劫(有駕駛車輛的、有實施搶劫的等),對於“飛車搶劫拒捕者”,人民警察經警告無效,使用槍支等武器將其“當場擊斃”于法有據。(《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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