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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思享】肖京:如何完善網路直播行業稅收治理

來源:經濟參考報 | 作者:肖京 | 時間:2022-01-04 | 責編:申罡

文 | 肖京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


網路主播通過各種手段偷逃稅,嚴重侵蝕了國家財政收入,損害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會拉大貧富差距,直接影響到共同富裕的實現,損害國家憲法和稅收法律的權威。


強化網路直播行業稅收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完善稅收立法、嚴格稅收徵管、加大處罰力度、加強法治宣傳等方面有所作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對於夯實國家財政基礎、促進經濟健康發展、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實現社會的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在我國當前的網路直播領域,偷逃稅的問題依然存在。網路主播通過各種手段偷逃稅,嚴重侵蝕了國家財政收入,損害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會拉大貧富差距,直接影響到共同富裕的實現,損害國家憲法和稅收法律的權威。網路直播行業決不能成為稅收法外之地,進一步強化網路直播行業稅收治理勢在必行。


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的


主要手段


近些年來,隨著網路直播行業的興起,一些網路主播在獲取鉅額財産收入的同時,運用各種手段想方設法逃避納稅義務,其涉案數額巨大,行為性質極其惡劣。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的手段多樣化,但總體來看,常用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來降低稅負,以達到偷稅避稅的目的。


我國現行稅法對於不同性質的個人收入規定了不同的稅率。按照我國現行稅法之規定,對於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在內的綜合所得收入適用45%的最高邊際稅率,對於經營所得適用35%的最高邊際稅率,對於股息紅利等資本所得則適用20%的稅率。一些網路主播正是通過利用我國稅法對於不同性質收入所適用的稅率差別,將工薪、勞務報酬等綜合所得收入轉為經營所得或股權投資所得的方式降低稅負,從而達到偷稅避稅的目的。


二是濫用核定徵收和地方稅收優惠降低稅負,以達到偷稅避稅的目的。


核定徵收是指由於納稅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由稅務機關採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徵收方式。我國稅法規定核定徵收的初衷是為了簡化手續,降低徵管成本,但在實踐中卻被一些網路主播通過成立工作室、個人獨資企業,利用核定徵收方式來大幅度降低稅負。此外,還有一些地方為了招商引資,採用核定徵收降低稅負成本和返還部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財政返還的方式,來吸引高收入群體設立企業入駐,也有可能被一些網路主播濫用。


三是通過簽訂“陰陽合同”、虛假合同隱藏真實收入,以達到偷稅避稅的目的。


一些網路主播採用“陰陽合同”的方式來隱藏真實的交易金額,從而達到逃避繳納稅款的目的。一些超高收入的網路主播為了偷逃稅,甚至會通過簽訂虛假合同來隱藏真實收入,從而達到偷稅避稅的目的。


此外,網路主播還可能採用其他方式進行偷逃稅。例如,通過採用實物福利或報銷的方法避稅、將部分收入由低收入員工代為領取避稅、虛構發票用於抵稅、定向分紅用於避稅等方式。


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的


社會影響


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的問題突出,社會影響巨大,社會後果嚴重。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嚴重侵蝕了國家財政收入。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沒有相應的稅收作為堅實的後盾,國家治理的基本任務就難以實現。網路直播行業的偷逃稅問題突出,直接影響到國家正常稅收收入的取得,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甚至會帶來國家財政空虛的嚴重後果。據國家稅務部門近期公佈的消息,有三位網路主播因偷逃稅款分別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分別達到6555.31萬元、2767.25萬元和13.41億元的數額。需要説明的是,以上數額僅僅是查處的個案,但已經是相當巨大。如果擴展到整個網路直播行業,其偷逃稅的數額可能更加驚人,嚴重侵蝕我國財政稅收收入。


二是有損社會的公平正義。


社會的公平正義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標誌,是衡量一個國家或社會文明發展的標準。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應有之義,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路徑。稅收公平正義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內容,量能課稅是稅收公平正義的基本要求,是社會公平正義在稅收領域的重要體現。根據稅收公平原則,富人多納稅,窮人少納稅甚至不納稅,這樣才符合公平理念,才能彰顯社會的公平正義。當前,隨著數字經濟的興起,網路主播通過直播帶貨等方式獲得了鉅額的個人財産收入,理應按照稅法的規定自覺承擔其納稅義務,這才是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正確作法。然而,一些網路主播尤其是一些超高收入的網路主播卻通過各種手段想盡一切辦法逃避納稅義務,這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嚴重損害,理應受到嚴格處罰。


三是有損我國憲法和稅法等法律法規的權威。


不可否認,網路直播行業等新興經濟形態對我國經濟的繁榮與發展貢獻巨大,但網路直播行業更應當遵守我國的稅法,不能也不應該成為稅收領域的法外之地。依法納稅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公民應當承擔的基本義務,也是稅法等法律法規中多次強調的法律義務。我國《憲法》第56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徵稅管理法》等稅法法律法規對公民的納稅義務也進行了更為明確和詳細的具體規定。網路直播行業的偷逃稅,嚴重損害了我國憲法和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權威,不利於憲法和稅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必須進行有效處理。


強化網路直播行業稅收治理的


基本路徑


強化網路直播行業稅收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完善稅收立法、嚴格稅收徵管、加大處罰力度、增強法治宣傳等方面有所作為。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稅收立法,對網路直播行業的偷逃稅行為進行規範。


網路主播偷逃稅固然有其主觀意願方面的因素,但也與我國當前稅收立法不健全有直接的關係。近些年來,我國的稅收法定化水準不斷提高,稅收立法進程不斷加快,稅收法律體系不斷完善。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尤其是隨著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稅收領域的立法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例如,我國當前個人所得稅法中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在內的綜合收入所得和對於經營所得、股權分紅收入徵稅時適用不同的稅率,被網路主播轉換收入性質所利用。再例如,直播帶貨、電子商務等領域相應稅收法律規範的缺失,也被利用。針對當前網路直播行業的偷逃稅問題,相關的稅收立法應當進一步完善,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二是要進一步嚴格稅收徵管,對高收入的網路主播進行重點關注。


嚴格徵管是應對網路主播偷稅避稅重要抓手。網路直播行業的偷逃稅問題雖然十分突出,但並不是完全無法治理。雖然可能通過多種方式偷逃稅款,但在網際網路時代,網路主播的真實收入很難隱藏。稅務機關可以通過對網路主播銀行賬戶和轉賬記錄查驗的方式掌握網路主播的真實收入,從而杜絕偷逃稅行為的發生,避免稅款的不當流失。這就需要稅務機關盯緊高收入網路主播,並不斷加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密切合作,對高收入網路主播的真實收入進行有效的管控,真正實現稅收徵管的嚴格化。


三是要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提高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的違法成本。


高收入網路主播偷逃稅的主要目的在於攫取不當財産收益,把本應作為稅款繳納的部分收入佔為己有。通過加大對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能夠提高當事人的違法成本,有效遏制當事人的違法意圖,對打擊偷逃稅行為具有立竿見影的效果。當然,在處罰中應當嚴格區分偷稅、逃稅與合理避稅的界限。充分利用稅收規則合理避稅是合法的,但是惡意偷逃稅則是非法的,在合法與非法的認定方面要公正合理。


四是要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提高網路主播的依法納稅意識。


法治宣傳對於治理當前網路直播行業的偷逃稅問題,同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些網路主播缺少法律意識,對偷逃稅的嚴重後果認識不足。這就需要通過各種渠道、運用各種形式、採用各種方式,有針對性地對網路主播進行法律政策培訓和宣講。在法治宣傳中,應當結合已經查處的典型案例並告知違法的嚴重後果,從而在網路直播行業形成有效的宣傳。同時,還應當不斷增強網路主播的依法納稅意識,促使網路主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總之,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稅收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無論是在傳統的經濟領域,還是在網路直播等新興的經濟領域,國家的財政收入都不容侵蝕,社會的公平正義都不容忽視,國家的法律尊嚴都不容侵犯。進一步強化稅收治理,是解決當前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問題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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