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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思享】董希淼:堅持系統觀念精準施策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來源:經濟參考報 | 作者:董希淼 | 時間:2021-12-23 | 責編:申罡

文 | 董希淼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要繼續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方針,抓好風險處置工作,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壓實地方、金融監管、行業主管等各方責任,壓實企業自救主體責任。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是三大攻堅戰之首,不僅是實現高品質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經濟社會平穩運作的重要基礎。


近年來,我國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取得階段性進展,各類風險總體可控,但防範化解風險仍任重道遠。今年以來,在全球經濟下行週期之下,疊加疫情影響,我國部分地區和行業各類風險進一步集聚和顯現。必須更加重視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大局。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應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必須看到,面對內外部複雜多變的形勢,市場信心和預期尚未完全恢復,具有一定脆弱性和敏感性。因此,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必須充分考慮市場承受能力,在保持經濟平穩運作中有序排除相關風險。換言之,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是“排雷”,不是“爆雷”,應防止引發次生風險。從根本上説,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是最重要的風險防範措施,關鍵是處理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係。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應突出重點,精準拆彈。從實際情況看,防風險重點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既要堅定信心和決心,又要把握好力度和節奏。未來一段時間,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需要重點關注三個方面問題:一是採取切實措施,加大對中小銀行的支援,維護好銀行體系穩定;二是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消費需求,實現房地産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三是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蔓延到金融體系。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應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一方面,要強化監管統籌協調,實施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提高監管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充分運用金融科技尤其是監管科技手段,提高監管數字化智慧化水準,提升監管精準性。從近年來處置的一些案例中可以發現,金融風險往往與金融腐敗交織在一起。因此,還要加強金融法治建設,懲治金融腐敗,加強金融監管幹部隊伍建設,提升金融系統幹部隊伍廉潔能力。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應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協調,凝聚合力。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之下,宏觀政策應穩字當頭、穩中有進。財政政策應更加積極,赤字率可適度調高;貨幣政策應更加靈活適度,加大跨週期和逆週期調節。根據內外部形勢變化,適時對宏觀政策微調、預調。如貨幣政策的調整應更加及時有力,繼續實施全面降準或定向降準,降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大公開市場操作,運用結構性政策工具加大對中小銀行支援,使市場流動性更加合理充裕。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不能只依靠監管部門,應壓實各方責任。金融業需要繼續開展“自我革命”,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機制,提升防範風險的內生機制和能力;要改進和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體系,推動地方政府在屬地風險處置中發揮主要作用。同時,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健全企業、金融、政府各方責任分擔機制;加快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依法依規增進信用資訊共用;加大懲戒力度,打擊逃廢債行為,大幅度提高金融領域違法違規成本,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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