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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研究】史育龍:加快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品質

來源:經濟日報 | 作者:史育龍 | 時間:2021-11-16 | 責編:申罡

文 | 史育龍 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

新一輪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編制即將啟動,新型城鎮化建設對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作用如何認識?

我國仍處於城鎮化較快發展階段,更多農村居民通過轉移就業提高收入水準、通過轉為市民享受更高品質的公共服務,一方面會推動城鎮消費群體不斷擴大、消費結構不斷升級、消費潛力不斷釋放,另一方面也帶來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住宅建設等巨大投資需求。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品質,進一步發揮內需這一經濟發展基本動力作用,既是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穩定我國經濟基本盤的客觀需要,也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舉措。

數據顯示,2012年至2020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從7.1億人增至9.0億人,年均增加2100萬人,同期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由21萬億元增至39萬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由37萬億元增至52萬億元。城鎮化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加約1.7萬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增加約1.5萬億元。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有力促進了消費。一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擴大了消費群體、增加了消費需求。一個農村居民轉化為市民,收入水準和消費能力同步提高,按現有水準計算,每年至少增加1.3萬元的消費需求。按現狀每年新增2100萬城鎮人口計算,每年可新增約2800億元的直接消費需求,相當於年均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量的12.5%。二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改善了消費結構,促進了消費升級。2020年,城鄉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分別為29.2%和32.7%。與農村居民相比,農業轉移人口用於住房、耐用品、服務等多樣化的消費需求明顯增加。城市居住環境改善、新業態發展也催生了更加豐富多元的消費新需求。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顯著帶動了投資。一是直接帶動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增長。2012年至2019年,城市市政公共設施建設年度投資由1.5萬億元增至2.0萬億元,增長31%。二是帶動住宅建設投資增長。2012年至2020年,住宅投資由4.9萬億元增至10.4萬億元。進城農民工購房比例由0.6%提高到20%左右。三是帶動城市公共服務設施投資增長。教育、醫療、養老、托育等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首要的公共服務需求。

未來,城鎮化仍有較大增長空間。預計到2035年,新增1.5億左右城鎮人口,農業轉移人口仍是其中的主力,同時落戶空間擴大帶來落戶意願提升,大城市吸納承載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更強。不過,與城市戶籍人口相比,非戶籍人口在城市享有的公共服務水準和品質仍有差距,逐步提高他們在城市的公共服務水準,在消費和投資兩端蘊含著巨大內需潛力。

如何更好發揮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在擴大內需中的支撐作用?

一是大力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城市的落戶限制,因地制宜引導超大特大城市放開郊區落戶限制。精簡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項目,提高居住、就業、社保繳納年限積分所佔比重,取消積分落戶數量限制。

二是促進農業轉移人口深度融入城市。實施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就業競爭力。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城鎮常住人口,健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保障制度。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支援合理自住需求。

三是完善城鄉勞動力雙向流動機制。健全農業轉移人口農村“三權”實現機制,提高其進城落戶的意願和能力。制定農業轉移人口依法自願有償退出農村“三權”的具體辦法,實現權隨人走、帶資進城。鼓勵本地外出的各類人才返鄉創業興業,鼓勵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適度對外來人口開放,促進雙向流動、各得其所。

四是強化城市群、都市圈核心動力源和縣城重要載體作用。統籌推動城市群和都市圈基礎設施、社會保障、社會治理一體化等發展,更好發揮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作用。適應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落戶需求,補齊縣城市政公用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産業配套設施等方面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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