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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研究】王立勇:為自貿區大膽試大膽闖營造更好環境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作者:王立勇 | 時間:2021-09-14 | 責編:申罡

文 | 王立勇 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副院長、教授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進一步提升自貿試驗區的貿易投資便利化程度,推動自貿區的高品質發展,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作為連接國內與國外的重要樞紐,自貿試驗區肩負著“改革試點先行”與“開放壓力測試”的雙重使命,有利於深化國內外貿易一體化,以更高的開放水準、更大的改革力度和更有效的方式促進國內國際雙迴圈的暢通。


此次19條措施涉及多個具體領域、針對多項具體難題,為自貿試驗區大膽試、大膽闖創造了更好條件和環境,對建設開放高地和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大意義。


有利於適應新形勢,應對新挑戰。相關措施從進口貿易、離岸貿易、保稅維修、醫藥進口、跨境電商等多方發力,在前期成果基礎上,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程度,有利於相關地區和企業精準應對國內國際環境變化帶來的新挑戰,在適應國際經貿新形勢的過程中,找到新的貿易增長點。


有利於改善營商環境,進一步吸引外資。通過在自貿試驗區內實行更高水準的對外開放,簡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放寬外資準入、降低外資門檻等舉措,能夠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以更強大的制度優勢、更便利的投資條件吸引優質外資,為相關地區的改革發展帶來更多增量資金。


有利於暢通國際物流,提升商品服務傳輸效率。在當前形勢下,物流對國際貿易的影響正日益顯著。《措施》在航空、鐵路、多式聯運及航運等國際物流方面展開積極探索,提高交通運輸的管理服務效率,做好商品服務在跨國運輸的銜接,暢通國際物流方面的內外聯動,將促進中國對外貿易與雙向投資整體效率的提升。


有利於推動金融體制改革創新,擴大金融開放。《措施》提出豐富商品期貨品種、開展本外幣合一的銀行賬戶體系試點、探索智慧財産權證券化等,能夠進一步完善金融體系,有利於擴大與規範金融開放,從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有利於完善經貿領域的法律法規,保障經貿企業的合法權益。國際貿易與投資的發展,必然伴隨著法律需求的增大。通過在自貿試驗區開展關於多種運輸單據物權憑證的司法實踐與探索,有助於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升貿易效率。加強、完善對區內境外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能夠有效保障區內企業的合法權益,為進一步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奠定基礎。


可以説,《措施》的出臺給自貿試驗區及相關企業帶來了新發展機遇,他們既是政策的受益者,也是政策的實踐者。


一方面,自貿試驗區應積極做好新老政策的對接,既要注重政策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連續性與協同性,又要加快推動新措施儘快落地、精準落地、高效落地。另一方面,相關企業應加快自身體制創新與轉型升級,精準把握新措施,適時調整自身業務方向與發展模式,淘汰落後産能,加大自主創新,積極引入新資金、新人才與新技術,提升核心産品品質與競爭力,為高品質發展創造新優勢。只有這樣,自貿試驗區作為開放高地的“海拔”才能越來越高、輻射帶動作用才會越來越大,最終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注入強大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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