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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研究】匡賢明: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是篇大文章

來源:經濟日報 | 作者:匡賢明 | 時間:2021-09-13 | 責編:申罡

文 | 匡賢明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


國際消費中心城市這篇文章,要在服務型消費上、消費環境上、消費體制機制創新上做大、做實、做細、做深。


繼上海、北京、廣州、天津、重慶5座城市被列入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名單之後,最近一段時間,多地發佈相關實施方案,為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按下“加速鍵”。


在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背景下,加快釋放14億多人的消費潛力成為一項重大任務。在比較長的時期內,我國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更多是從宏觀層面入手,通過經濟發展和相關的消費政策創新,實現居民消費水準的不斷提升和消費結構的不斷升級。2020年,全國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21210元,與2010年相比近乎翻番;2013年至2019年服務型消費佔消費的比重從39.7%提升到45.9%,成為我國做強國內大市場的重要基礎。


新階段釋放消費潛力,既需要繼續在全國層面推進消費政策與制度創新,更需要細緻的“工筆畫”,在多點上實現重大突破。這應該是選擇在上海、北京、廣州、天津、重慶率先開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的基本初衷。一方面,這幾座城市有比較好的消費基礎。例如,2020年北京、上海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分別為1.37萬億元和1.59萬億元。另一方面,這些城市都是服務型消費特點突出的城市,消費結構升級快。與其他城市相比,這些城市服務消費供給足、業態多、品質高,在全國消費升級的格局中走在了前列。


加快推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在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背景下,具有特殊的意義。這不僅是為納入試點的幾座城市提供新的發展動能,更是進一步構建強大國內市場的重大舉措。由此看來,國際消費中心城市這篇文章要做大,不能做小;要做實,不能做虛。從發展趨勢看,至少可以做三篇大文章。


在服務型消費上做一篇大文章。我國釋放消費潛力,在物質型消費上還有空間,但增長空間有限,最大的空間在服務型消費。預計在未來5年至10年,服務消費佔比或將達到55%至60%。國際消費中心城市要立足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上的先行優勢,著眼于服務型消費釋放的趨勢,做好服務型消費這篇大文章。國際消費中心往往都是商業、旅遊、文化、體育、會展等多行業協同發展的有機整體,需要以服務型消費為載體,推動物質消費、精神消費、知識消費、文化消費聯動融合,發揮消費生態優勢、實現協同效應。


在消費環境上做一篇大文章。在以服務型消費為主體的消費結構下,消費就是服務,服務就是消費,消費環境的重要性進一步提升。這就需要對標國際知名消費中心,提升消費服務的標準化、國際化、個性化,加快形成消費權益保護以及減少消費糾紛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適應數字化,強化數字賦能,在壯大新型消費模式的同時強化新消費模式的監管。利用現代資訊技術提升消費便利性和智慧體驗。鼓勵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加快推進“網上菜場”“網上餐廳”“網上超市”等數字生活新服務,推廣“不見面”交易、“零接觸”服務等新模式,滿足群眾便利消費需求。


在消費體制機制創新上做一篇大文章。釋放消費,不僅涉及居民收入等需求端,也涉及消費供給等供給端。“國際化”意味著面向全球消費者,需擁有運營全球人流、物流、資金流的集散能力。要達到“國際”標準,需要顯著提升資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動産品和服務規則、規範、標準、管理的國際化。為此,要在市場化改革和高水準開放上有更加實質性的進展。這是推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在這方面的突破,將為全國提供重要的先行先試經驗與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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