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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思享】熊丙奇:思考課後服務全覆蓋的長效機制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熊丙奇 | 時間:2021-07-19 | 責編:申罡

文 | 熊丙奇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學校如何做好課後服務工作?7月13日,在教育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用16個字概括回答:“全面覆蓋、保證時間、提高品質、強化保障。”他同時要求各地各校從實際出發,“一校一案”制訂完善課後服務具體實施方案,確保今年秋季開學後實現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並努力實現有需要的學生全覆蓋。


實現課後服務全覆蓋,改變之前片面的“校內減負,校外增負”做法,通過讓義務教育學校履行更多教育職責,實現給家長減負以及給學生整體減負。要為學生提供全覆蓋、高品質的課後服務,需要構建課後服務的長效機制,解決課後服務的經費、師資與服務內容問題。


目前看來,課後服務經費主要有兩種保障方式。一是財政買單方式,即所有課後服務經費均由財政承擔,不向選擇課後服務的學生收費。這種方式有利於推進課後服務全覆蓋,保障參與課後服務教師的加班費,並可根據具體情況,用財政經費購買第三方服務,豐富課後服務的內容。二是成本分攤模式,即向選擇課後服務的學生收取一定費用,並由財政給予適當的補貼,以保證課後服務的公益屬性。這種方式可以減輕財政的壓力,但可能會影響全覆蓋的推進,以及出現借課後服務名義向學生強制收費的問題。


推進課後服務,需要因地制宜,不能採取單一模式。如果當地財政實力比較弱,財政無法買單,片面強調由財政保障經費,也只會是低水準保障,由於保障力度不夠,教師缺乏積極性,也無法購買第三方服務,導致課後服務只是低水準維持,難以滿足家長的需要。而採取成本分攤方式,必須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賦予學生充分的選擇權。


在10多年前,一些地方就有課後託管服務。但課後託管服務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違規亂收費,二是利用課後託管服務給學生補課。當時,對這些問題的治理,採取的是叫停“一刀切”的治理方式,要求學生3點半放學後必須離校。然而,叫停之後出現新問題。一些家長因上班無法接孩子,出現接孩子難的現象,有的孩子離開學校後馬上到校外託管機構、培訓班,導致家長和學生的負擔均有所加重。


推出課後服務,並進一步強調課後服務全覆蓋,這是務實之舉。但是,以前存在的課後託管服務中的問題,也依舊可能發生。避免這些問題,就需要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具體而言,如果課後服務要向學生收費,應該由家長委員會參與核算課後服務成本,確定家長分攤比例與收費標準,而不能由校方單方面説了算,以前出現亂收費問題,是因為家長缺乏表達權、決策權。在課後服務內容方面,也應該聽取家長和學生的意見,根據學校的具體條件和當地的社會資源,推出豐富多彩的興趣拓展活動,由學生自主選擇,既滿足家長託管孩子的基本需求,又把課後服務打造為拓展學生素質的平臺。


2012年,教育部發佈《關於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家長委員會的重要意義,把家長委員會作為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內容,作為家長在教育改革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的有效途徑。因此,建立家長委員會,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就是在推進學校實行現代治理。做好課後服務工作,也是提高學校現代治理能力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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