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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思享】董希淼:金融改革,沒有“剎車”先別“上路”

來源:經濟日報 | 作者:董希淼 | 時間:2021-02-25 | 責編:申罡

文 | 董希淼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


日前,中辦、國辦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要求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強調,監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舉措不能貿然推出。下一步,應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有序推進金融改革與創新,既激發金融內生活力、提升服務效能,又維護金融穩定、防範金融風險。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大力推進金融創新,金融科技深度應用,直接融資比例穩步提升,對小微企業、製造業和綠色發展等支援逐步加強,金融服務覆蓋面和可得性大大提高。但同時,由於存在監管漏洞和空白,部分金融領域、行業和企業粗放擴張,金融風險加快積聚,影響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P2P網貸平臺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大行非法吸存、非法集資之實,擾亂了金融秩序,也給投資者帶來損失。在銀行業,部分同業、理財等業務層層嵌套,業務發展速度與內控和風險管理能力不匹配,違規加杠桿、加鏈條、監管套利等行為層出不窮,部分資金投向不透明。而隨著大量網際網路公司進入金融業,部分公司違規控制多家金融機構,或無視紅線肆意擴張,壟斷大量數據和場景,游離在法律法規和金融監管之外。


我國金融發展進入一個加速換擋時期,金融市場主體複雜多樣,金融交易體系立體多元,金融産品結構不斷豐富,金融市場日益開放,給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制帶來挑戰。一方面,亟待形成符合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以滿足金融改革和創新不斷推進的需要;另一方面,隨著金融業務的隱蔽性、複雜性和傳染性增強,需要金融監管更加全面地考慮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更加審慎地推進金融改革和創新。


黨的十九大要求“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並作出相應部署,為我國金融改革與創新確定了目標,指明瞭方向。審慎有序推進金融改革與創新,應堅持三個原則:一是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根本目的,要通過金融改革與創新,逐步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援力度;二是以提升金融資源配置效率為根本方向,要通過金融改革與創新,減少資金空轉和監管套利,促進“脫實向虛”的資金歸位,提高經營管理水準和客戶服務能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三是以防控金融風險為根本要求,這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題,金融改革與創新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這個重點,並通過新技術、新方法的運用,更加精準地防控風險。


應該看到,我國金融監管仍存在不少問題。特別是,以分業監管、機構監管為主的模式,存在監管空白和監管漏洞,對跨市場、跨行業、跨領域的交叉性金融風險防範不足。下一步,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監管體制,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實施功能監管,減少監管空白和多頭監管,構建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另一方面,還要從法律法規、法人治理等方面採取針對性措施。如儘快完成《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的修改,為加強監管提供法律支援,提升監管的權威性和威懾力。作為微觀市場實體,金融機構應更加重視防範風險,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和防範金融風險兩手抓、兩手硬。在鼓勵金融機構良性創新的同時,要確保監管一致性,加強和改進對網際網路平臺特別是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在金融改革和創新上開好正門、堵牢偏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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