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9 月 8 日,全球化智庫(CCG)與北京商務局在國家會議中心聯合主辦2020服貿會“服務業擴大開放暨企業全球化論壇”。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寧宣鳳在會議圓桌討論時發表以下觀點:
剛才石總説的對,我們需要對數據保持開放的態度,如果數據不匯聚,不生成進一步衍生數據是沒有意義的,既可能變成死數據,也可能在自己系統內內迴圈形成孤島,沒有意義。但是開放的同時要保證數據安全,比如在B2B的場景下,對數據的保護。保護與開放是一個硬幣的兩方面。
我們可以看到,在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下面,對個人數據保護被廣為評論為趨嚴,但是它的前提是保證歐盟單一市場境內的數據流動,對於流動到區域外的數據進行嚴格審核。無論出境還是入境。美國基本上是持的是開放式的態度,但是通過美國的加州隱私保護法案,和最近對中國的所實施的“清潔網路計劃”,可以看到它也呈現出一種趨嚴的趨勢。
這恰恰使得企業,無論是創新企業還是傳統企業,在“網際網路+”的大形式下,數據流動,資訊流動,資金流動,技術流動,最後導致産品和服務的流動受到了大大的限制。今天,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在“抓住數字機遇,共謀合作發展”國際研討會高級別會議上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實際上,在國際層面,在數據安全與保護、開放與合作和保護的大的背景下,能夠在多國層面,同時在國與國多邊或者雙邊層面也能夠加強合作。同時産業之間也需要通過制定行業和推薦合同文本,促進這樣的合作。
【本文根據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寧宣鳳在北京商務局與全球化智庫(CCG)于2020年9月8日聯合主辦的2020服貿會“服務業擴大開放暨企業全球化論壇”的發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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