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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傑:經濟發展中的市場與政府

來源:中國深圳綜合研究院 | 作者: | 時間:2020-08-28 | 責編:申罡

——深圳40年創新轉型總結與思考


文|唐傑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副理事長、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經管學院教授、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

一、深圳:充滿創新和危機意識的城市

城市的發展是經濟學研究的對象,也是社會學和文化學研究的對象。引起我們關注的是深圳獨特的城市社會文化學和社會經濟學現象,或者説,僅僅用經濟學思維闡述深圳的發展是有缺陷的。深圳是一座資源稟賦較差的城市,流動中的移民人口構成了這座城市的特殊稟賦,構成了特有的社會文化學特徵。其中最為鮮明的可能是,從流動人口到移民,對所選擇的遷徙城市未來的前景會很敏感,這就構成了深圳所特有的滲透到骨子裏的危機意識。過往40年,深圳遭遇多次挫折與衰退,引起過無數次關於危機的討論。2002—2003年是深圳發展史上充滿創新危機意識的時期,期間的討論引起深圳人的關注度堪稱最高,説是融入深圳人記憶基因也不誇張。


2002年底,著名網文《深圳,你被誰拋棄?》在極短時間內引發了廣泛關注。網文對深圳面臨的危機展開討論,結論是,深圳,這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中國最具活力的城市,創造了諸多奇跡的經濟特區,現在似乎已黯然失色。作者自問,誰拋棄了深圳?有人説,深圳競爭力下滑源於時間和空間不利,但這是深圳被“拋棄”的表面原因,內在的則是深圳經濟特區在轉型中表現的茫然。深圳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國有經濟改革遲緩,不敢冒改革的風險,或者擔心改革成本太高,而不願“惹麻煩”。投資者和市民對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都頗有埋怨。此外,深圳治安環境惡劣,且城市環境捉襟見肘。作者結尾寫道:深圳,今夜我把你拋棄。


作者的討論,是遲到的覺醒。2002年11月01日《深圳特區報》發表的有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述評,顯示深圳開始認識到自身所存在的問題與危機:深圳一直籠罩在特區的光環下,一直認為自己扛著“特區”的大旗走在全國改革開放的前列。“深圳不可能再有政策優勢,地緣優勢也有很大的弱化,生活指數、商務成本都比較高,必須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和危機感”。


此後不久,深圳出現了另一篇《少年深圳説—深圳命運憂思錄》的網文。與《深圳,你被誰拋棄》一文有所不同,作者更多著墨于堅持敢闖敢試敢為天下先的深圳精神,加快實現深圳經濟轉型的內涵與方向。文中寫到,深圳的優勢不在於大家津津樂道的增長速度,不在於深圳的經濟總量和排名,而在於這個城市與生俱來的、血脈裏生生不息流淌著的追求創新的能量和動力。深圳民間創新動力強大,這來源於過去的體制創新,更來源於深圳是個移民城市。多元文化交融碰撞,形成了相容並包、獨具特色的移民城市文化,一大批本土企業群體成長起來,一批艱苦創業的中小民營企業由小變大、由弱變強,這是一個雁形的企業梯隊,有著極強的競爭能力和生存能力。前面有一千條道路,一人走一條,總有一條走對了。深圳是個寬容失敗、崇尚競爭的創業沃土。這種創新精神、冒險勇氣和專業知識基礎決定著深圳的未來。


談到深圳的衰落,文中講到,不敢冒一點兒風險,不厭其煩地在一些細枝末節的問題上請示中央允許深圳先行先試,錯失了發展機遇,在全國各地加快發展中迅速地被邊緣化。過去是深圳做了,中央才説;現在是中央説了,別人做了,深圳才做。“衝”“闖”“試”可能會不那麼準確,可能會犯錯誤,但從大局角度來説,敢闖敢試,改革創新,敢於犧牲奉獻,是我們的責任所在,使命所在。


網文大膽展望,深圳應該向上海學習。上海盯住的絕不只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也不僅僅是長三角,不僅僅是國內,而是利用全球資源發展自己,大手筆不斷。深圳土地面積狹窄,更應該把眼光放開闊,在深化區域經濟合作中增強城市輻射能力。深圳不是一個孤島,不可能脫離區域的背景發展,內涵增長的潛力絕對不容忽視。一個城市才發展了20多年,就開始走下坡路,就未老先衰了,歷史上沒有這個規律。如果深圳創造了這個規律,沒有別的,只能説明我們自己沒本事,沒能力。百年前,梁啟超作《少年中國説》,為悲觀中國人亮起一盞明燈;希望今日之《少年深圳説》,也能為深圳人亮起一盞信心之燈。正如深圳的“圳”字,有三條大路,條條大路通羅馬,上可入天堂,下可入地獄,深圳作為經濟特區,需要保持對自己歷史使命、目標方向認識上的先知先覺,先人一步。


年輕人充滿激情,深圳是充滿激情的年輕城市。深圳經濟特區40歲了,經歷了一次次危機與挫折,成長為一座世界級的創新城市。毋庸諱言,未來的深圳還會遇到挫折與危機,還需要保持著獨特的危機意識。


深圳特區40年|唐傑:經濟發展中的市場與政府——深圳40年創新轉型總結與思考


二、深圳經濟轉型增長幾個階段及做法

深圳40年的轉型道路不平坦,一路跌跌撞撞,起起伏伏,經歷了多個轉型期,在摸索中走出了從數量型轉向創新驅動的道路。


第一階段(1979—1990年代初),“三來一補”為代表的工業化。


1980—1985年建立經濟特區之初,深圳起初依靠優惠政策獲利,通過價格改革獲取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價格差。此後,開始了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以外商投資為主、生産以加工裝配為主、産品以出口為主”,成為深圳加入全球分工體系最簡明扼要的政策主張。深圳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如電子、縫紉、紡織、機械等行業産品以出口外銷為主,初步形成外向型的工業發展格局,借助 “三來一補”的加工貿易方式成功嵌入全球電子資訊産業鏈。到1990年底,深圳企業超過了600家(其中“三資”企業400多家),職工人數達到10萬人,産品品種也從不足10種發展到近千種,構成了以視聽産品為主的現代電子工業體系。


第二階段(1990年代初—2010年前後),模倣創新為代表的工業化。


1992年鄧小平“南方講話”,推動了我國對外開放從經濟特區向沿海、沿江及全面開放。特區政策普惠化,推動深圳向周邊地區移動。深圳經濟從加工貿易轉向模倣性創新時代,憑藉模倣形成了大規模生産能力的初級工業化過程,逐步走向模倣性創新的生産製造。模倣時代的“山寨”經濟現象成為深圳工業化的新特徵。“山寨”的生命力激發了一種靈活異常的生態系統,成就了供應鏈,這正是深圳的獨特之處。這種對勞動力持續不斷的分工使生産力水準得以提高,逐漸形成的産業佈局開始被市場認可為最快的效率組合。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很多企業被迫關閉或轉型,加劇了競爭程度和加快了産業升級的速度。


第三階段(2010年代初至今),持續進行創新轉型。


2010年深圳面對新一輪的轉型衰退,以及後續幾年超過1.6萬家企業離開了深圳,但立志實現“騰籠換鳥”的深圳,目標不變、力度不減、步伐不停地持續淘汰轉型低端落後産能。深圳市進入創新發展和高品質發展階段。公共研究開發平臺、公共資訊平臺、公共創新服務平臺等有效公共産品供給增長很快,與日益強大的企業創新能力相結合,深圳開始走向全球創新的前沿。以新一代資訊技術和數字經濟為核心的基因測序分析與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顯示技術等領域形成了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依靠大規模産業技術創新過程,展現了創新活動能力強、集聚水準高、創新速度快的特點,逐步縮小與國際産業技術前沿的差距。作為創新增長的標誌之一,2017年,深圳市智慧財産權密集型産業增加值合計9184億元,同比增長13.6%。目前,這一轉型過程似乎正在從創新製造向知識創新引領的方向演變。


在深圳,這種持續上臺階的經濟轉型和産業升級過程,被形象地稱為是“爬鍋底策略”。深圳的工業化過程從初期低層次起步進入全球分工體系,這是一種無奈的開始,逐步向上攀援是必須的選擇。離開炙熱的“鍋底”,才能走上自在、自為、自主的發展道路。在現實中,無窮的深圳創業創新企業的成長,演繹出一幅幅奮勇攀登的壯麗畫卷,也構成了相關産業的相關生産環節向深圳聚集的過程,長達40年的演進構成了深圳獨特的、發達的、高度細分化的、極複雜的網路化分工體系,構成産業鏈協同分工效應。因分工深化而帶來的進一步的産業擴張和創新,使産業升級成為可能。


經過短短數十年的發展,截至2019年底,深圳GDP從不到2億增長為2.7萬億元。PCT國際專利申請量18081件,連續 15年居國內城市之首,總量超過英國、南韓、新加坡,用40年成長為國際創新之都,堪稱奇跡,其背後的原因和路徑值得解讀。深圳無疑是推行改革開放最為系統的特區,市場化改革貫穿于深圳40年發展的全過程。深圳創新的基因隱藏在市場化的進程中,早期集中改革動能,著力構建市場經濟體系,把資源配置方式轉向市場主導,包括鼓勵興辦私營企業、引進外資、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證券交易所,等等,這些看似與創新沒有直接關聯的改革措施,後來成為深圳走向創新的重要制度基礎。計劃經濟年代,人的能動性被束縛在各種條條框框中,深圳的市場化進程給那些高能級的人提供了發揮的機會。深圳創新秘訣裏很重要的一條在於:深圳是中國第一個把創新從純科研的活動轉變成為經濟活動的城市。長期以來,高度行政化科研系統掌握了創新的話語權、資源配置權、創新活動的評價權,是科技、經濟兩張皮的根源。市場化使企業家成為創新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創新投入産出效率高,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有優勢,創新就會成為一種蜂聚和蜂聚擴散的現象,創新引來了更多的創新,成功的企業帶動了更多企業走向成功。


三、卓越的創新來自於市場競爭,發達的市場經濟源於持續系統的改革

黨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濟體制改革必須以完善産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實現産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豐富、深化和系統化了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高尚全(2018)指出,近40年的改革開放歷經“目標探索”“框架構建”“體制完善”和“五位一體的全面深化改革”四個階段,推動了整個國家從以階級鬥爭為綱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從閉關鎖國轉向全方位開放、從人治走向法治、從貧窮落後轉向小康五大轉變,國家和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1997年3月,國家體改委組織調查組到上海和深圳兩地進行調查,在向國務院提交的《關於上海、深圳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展情況的報告》中指出:在新體制建設方面,兩市都走在全國的前面。深圳市作為改革開放以來新興的城市和經濟特區,在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方面起點較高,新體制的框架已初步形成,提供了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的範例,值得借鑒學習。深圳市有關十大體系建設的探索為全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了借鑒。需要強調的是,深圳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建設的討論當然不是孤立發生的,而是中國漸進式市場化改革的實踐的産物。張卓元(2019)系統回顧了1987—1988年我國在經濟體制規劃中就改革方向和配套改革內容所進行的廣泛討論,並對後來20年的改革持續深化的進程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深刻全面地總結了我國採取漸進式改革的方式,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體系的歷程。


“40年來,我們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地試、勇敢地改,幹出了一片新天地。”


從改革進程看,深圳進行系統化改革探索的意義在於,服從一個更加廣闊的制度變遷過程,比較早地探討相關配套改革,尋求漸進的階段性改革的目標逐步深化,用較低的社會成本將多個次優的局部改革串聯起來,累積産生階段性、梯次性的制度變遷結果。在現實中,市場經濟是有效激勵和資訊有效性集合起來的制度安排,其複雜程度遠遠超過傳統的計劃經濟體系。利用關鍵性改革帶動多項改革,創造體制變革的“多米諾骨牌效應”,使改革先易後難,由淺入深。改革越深入,配套要求越高,漸進式改革的難度也許會增大;但也存在著另一種情況,改革初期因配套條件不充分,一些改革措施難以實施。隨著改革的持續深入,一些難度很大的改革措施會因為配套條件相對成熟反倒是可以較低的代價得以實施。改革能使廣大人民群眾受益就會有動力,就能夠以試錯方式,從上向下和從下向上,多層次多角度網路狀實現市場經濟機制對計劃體制的梯次替換,其中離不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對改革政策和措施的設計與推進。


在深圳一項具體的改革開放措施引起連鎖性制度創新過程的例子是,引入沃爾瑪帶動了物流與金融業創新改革。沃爾瑪曾經是全球最大的連鎖零售企業,上世紀90年代初就實現了以通信衛星為核心,對全球銷售資訊即時管理。在深圳乃至全國還不存在連鎖商業形態時,引入沃爾瑪是否會産生對中國商業的壟斷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沃爾瑪進入深圳引起市場轟動,也激發了學習沃爾瑪全球採購體系的熱情,進而是沃爾瑪全球採購大會在深圳舉辦,而後來就是沃爾瑪的全球採購中心設在深圳。深圳開始了解並規劃現代物流産業發展,深圳成為全球發達的物流城市過程,就是不斷強化在全球分工體系地位的過程。深圳銀行業與沃爾瑪的合作誕生了最早的購物卡,開創了我國全面“卡”消費的時代。1996年8月,沃爾瑪在深圳開設第一家沃爾瑪購物廣場和山姆會員商店,不出十年,沃爾瑪在中國內地已經開出160余家店。先是少數先行者模倣沃爾瑪構建連鎖超市,而後是中國商業企業開始了全面規模化連鎖經營,從根本上改變了計劃配給型的傳統商業體系。


四、法治是發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從傳統社會的人治走向社會主義法治是改革的核心目標之一。在現實生活中可感受到的轉變,是遇到問題找市場,不再找市長。市場經濟的本質是一組複雜且有序的合約體系。任何市場交易都能夠依照依法約定的合約得到執行,不論是有形的商品還是無形的智慧財産權、有價證券還是高樓大廈、勞務合同還是投資合同。試想一下,行政權力介入一個具體的合約執行過程可能産生的結果,一定不是一件合約的失效,而是會誘發更多的“搭便車”行為,市場就會失去在資源配置中決定作用的功能。


在《共産黨宣言》中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資産階級除非對生産工具,從而對生産關係和全部社會關係不斷地進行革命,否則就不能生存下去。反之,原封不動地保持舊的生産方式,卻是過去的一切階級生存的首要條件 ……資産階級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階級統治中所創造的生産力,比過去一切世代創造的全部生産力還要多,還要大”。諾斯(North,1981)同樣強調了制度變化而不是技術變化是經濟增長決定因素的觀點。在論及國家作用時,強調國家推動經濟增長中的作用,而不是簡單的自由放任。國家因此需要承擔起有效、公正契約執行者的角色,要能夠保證産權的有效性和合約的依法執行。國家政權強制力是由人來行使的,若不能防止權利行使過程中産生的謀利行為,就會出現以犧牲社會利益為代價的悖論。在現實的改革過程中,依法進行改革,用法律固定改革成果,不斷修改完善、以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法律框架,規範經濟行為,防止行政權力的不當使用和濫用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


1987年12月1日,深圳會堂內舉行共和國歷史上首次土地拍賣會。拍賣是資本主義經濟的概念,被堂而皇之地作為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講了出來。這項改革與1982年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第四款明文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精神相衝突,但拍賣並非是違法行為。深圳于1982年開始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土地暫行規定》,規定城市土地限期使用和按年收取土地使用費。在“第一槌”拍賣活動前五個月,深圳通過了《深圳特區土地管理改革方案》,奠定了地方法規依據。隨後而來的是,30天后,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並定於1988年1月3日正式實施,法規原則同樣為全面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制度。四個月後的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內容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項改革先由地方性規章予以支撐,而後上升為省級立法,並直接推動了憲法修改,為全面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讓渡重大改革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依據和保障。事實上,漸進式改革由雙軌制開始,以雙軌引入市場機制並以增量方式逐漸取代計劃經濟體制。當時的土地使用為雙軌運作,一部分土地照規定有償使用,而另一部分則依然是計劃經濟體制式的無償劃撥,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無償劃撥方式佔土地使用的大部分。很顯然,土地使用雙軌制實施得越久,“搭便車”的行為就越嚴重。加快推進全面土地有償使用的改革,就是堵塞行政權利可能被濫用的制度漏洞,也是依照供求關係對稀缺土地定價的市場經濟基本要求。


周元春(2005)以“154束法制陽光耀鵬城——深圳市人大常委會13年立法掃描”為題,總結了從深圳取得立法權以來的法治化進展。13年共制定頒布154項地方性法規,有關市場經濟和改革開放方面的立法佔立法總數的70%以上,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了法制規範。在全國率先立法的法規中具有創造性的佔1/3。這些法規為深圳的改革、創新和未來發展加裝了一個個動力強勁的加速器。截至2020年7月1日,深圳市立法369件,其中修改、修正的立法225件,一件立法平均8~10年就會修改或是修正,並隨經濟發展和立法體系變化決定法律的廢止(截至目前的廢止件數為27件)。不失一般性,我們可以認為,立法件數決定了法制體系覆蓋的經濟社會活動範圍,而法律的修正與修改決定了法治化的水準。


智慧財産權規模、品質水準快速提升是深圳走向創新增長的顯著標誌。一是深圳的專利優勢系數為2.5,深圳單位産出中創新份額處於全國領先位置。2019年,深圳國內專利申請量為 261502件,佔全國專利申請總量 6.23%,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 82852 件,專利授權量 166609 件,佔全國專利授權總量6.73%。二是深圳專利技術具有了比較明顯的國際競爭力。2019年全市PCT專利申請量17459件,佔全國30.7%,智慧製造業 PCT 專利申請量增長較快。深圳、北京等十座城市當年的PCT專利公開量為37003件,其中深圳佔比近50%。深圳在美歐日韓等的發明專利公開量分別為7308件、7636件、897件和988件,以較大優勢位居全國各大城市第一。三是深圳既有專利具有較高市場價值。2019年,深圳專利權質押登記涉及專利1063件,平均每件專利質押金額305萬元,質押金額1億元以上有7件。截至2019 年底,深圳有效發明專利138534件,維持年限5年以上發明專利所佔比例超過85%。四是企業作為創新主體的地位顯著,職務專利申請量佔全市專利申請總量的91.2%。


2019年3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智慧財産權保護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于2018年12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正式錶決通過。《條例》從建立智慧財産權合規性承諾制度、設立行政執法技術調查官制度、構建違法行為信用懲戒制度等方面進行創新性制度設計,構建與深圳創新發展相匹配、與國際通行規則相接軌的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在此前一天,深圳市首個國家級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中國(深圳)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也正式揭牌,這是深圳智慧財産權保護立法執法史上新的一頁。


總之,市場公平競爭需要享有完備的法治支撐,這是政府應當提供並創造的盡可能充分供給的公共産品,以此為準劃清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的權責邊界,致力於培育不斷完善的法治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保護公平競爭,激勵創新。堅持在漫長過程中形成的市場是主導、企業是主體、企業家為核心、法治是基礎、政府是保障的理念,應該是避免改革走回頭路的最有效的辦法。


五、以創造綜合發展環境為核心的轉型升級政策

2010年以來深圳經濟産業結構出現了深刻變化,在度過新一輪轉型衰退後,經濟增長從高速度轉向了高品質,生産方式從以“山寨”模倣為主轉向以創新製造為主。每人平均GDP五年增加1萬美元,達到2.4萬美元,每平方公里産出GDP、財政收入分別達8億元和2.8億元,均居全國大城市首位。工業增加值率五年提高4.9個百分點。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年均增速是GDP增速的1.8倍。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居全國領先水準。制定實施了生物、網際網路、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創意、新一代資訊技術、節能環保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産業規劃政策,成為中國新興産業規模最大、集聚性最強的城市,産業總規模近2萬億元,新興産業年均增長20%以上,增加值佔GDP比重超過35%,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接近50%。前瞻佈局航空航太、生命健康、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慧裝備等未來産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4742家,五年新增3698家。萬元GDP能耗、水耗,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減排量均顯著下降。創新能力有了明顯提升。全社會研發投入佔GDP的4.02%,五年翻了一番,建成了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國家基因庫和大亞灣中微子實驗室,國家、省和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累計達1107家,是前三十年總和的3.6倍,IT領袖峰會和BT領袖峰會等成為促進創新創業的重要平臺。其中,2011年制定並開始實施一項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的五年規劃,到2016年取得了圓滿成功。五年時間,新一代資訊技術産業增加值翻了一番,達到4052億元,到2019年已經超過了6500億元。2019年該産業的國內發明專利公開量43273件,截至2019年底的有效發明專利量為65460件,發明專利公開量在北京之後居第二位。


2010年代上半段,深圳經濟轉型,實現新一代創新産業對傳統的模倣型産業的替代,以及其中新一代資訊技術産業的崛起做得很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從經濟轉型的理念看,比較早地提出了有品質的穩定增長的轉型政策主張,經過多輪轉型實踐,深圳對走創新轉型道路認識已經比較統一,行動比較自覺。二是對轉型過程中如何發揮市場、企業與政府作用有較為清楚的認識,在以改革創新推動經濟轉型與産業升級方面有了比較豐富的實踐和成功的經驗。如1987年的《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科技人員興辦民間科技企業的暫行規定》、1994年深圳市科技局頒布的《深圳市技術入股暫行規定》和《深圳市技術分紅暫行規定》,使剛剛起步的深圳有了很強的人才吸引力。再如,深圳依國際慣例最早建立無形資産評估事務所並推出管理辦法,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和解決創新形成的無形資産入股障礙方法有很好效果,民營高科技企業也因此而蓬勃發展,等等。


深圳新一代資訊産業政策的主要內容是:政策目標為突破關鍵技術,強化自主創新,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産業融合。組織方式為集中政府資源。如,設立新興高技術産業發展領導小組和具體辦事機構,統籌各部門資源。從2011年起,連續五年投入的25億元設立了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新一代資訊技術産業核心技術攻關、創新能力提升、産業鏈關鍵環節培育和引進、重點企業發展、産業化項目建設等方面。使用方式是,提升創新能力,鼓勵科學發現與産業化應用,加強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增強共性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示範。鼓勵創新成果産業化和智慧財産權化和標準化戰略。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項目,優先納入創新型産業用房和土地利用年度規劃。支援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合作培養博士後人才。支援深圳企業參加電子資訊、通信等領域國際知名展會和會議,支援在深圳舉辦高水準、國際性的新一代資訊技術會議。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産業聯盟提供重大公共技術研發,鼓勵和支援發展相關行業協會、仲介機構、産業發展研究、政府決策諮詢等産業服務工作。


儘管對這一時期深圳的轉型政策進行系統性評價還為時尚早,但仍可初步判斷,深圳的轉型政策是有明顯時代特點的混合型政策,即適度集中政府行政資源,支援市場整合,引導企業進行創新轉型。當然,每年5億元的政府財政支出相對於2000億元規模且在滾動成長的産業,説是杯水車薪並不誇張。政府對轉型政策能夠成功的信心應當來自於,政府可以洞見到個別企業觀察不到的稟賦優勢資訊,並通過産業政策方式支援特定産業的發展。徐林(2018)認為,産業政策應當被定義為,針對特定産業實施的可能改變市場發展軌跡的産業支援或限制措施,這些措施要麼基於行政權力的干預,要麼基於公共資源的選擇性或歧視性配置。通過市場化改革改變原有資源配置扭曲導致的産業發展或結構升級加速,不能被視為産業政策。政府的産業政策應當更多強調功能性,要針對産業升級和提升競爭力的普遍性薄弱環節,市場主體不願意配置資源或難以形成合力解決的情況下,由政府發揮組織協調作用並投入資源予以扶持。在市場主體願意配置資源的領域,政府盡可能營造好的激勵政策和環境,更好地發揮競爭政策的作用,鼓勵市場公平競爭下的強者勝出。很顯然,這是深圳25億財政投入五年滾動能夠取得成效的關鍵。


深圳轉型升級政策能夠取得成功,與政府和創新網路建設關係也很密切。新技術早期階段,知識的隱性程度高,公司和個人很大程度上受益於地理鄰近(Audretsch 等,2005)。空間上的臨近性,企業間交流的便利性有利於隱形知識傳播,從而推動創新。推動産業集群建設構成大企業為核心的海量中小企業群落,當然有助於生産和技術網路由疏而密、分工精細,營造出良好創新的創新氛圍。


羅默通過對知識雙重性的界定,為內生增長理論奠定了基礎。政府用於研究開發的公共支出以及適宜智慧財産權政策會提高社會公共知識存量,促進創新轉型。政府採取有效的措施促進知識流動,創造和擴大知識公地就成為加速創新增長的重要政策措施(Stiglitz and Greenwald,2014)。從這個意義上説,深圳轉型政策的有效性與創辦公共研發機構和共有知識共用有很大關係,看似嘉年華的IT領袖峰會則發揮了重要的新思想交流碰撞、實施與驗證的作用。事實上,從研發投入的結構看,我國政府研發投入佔全部研發投入的比重只有20%左右,與美國存在10個百分點左右的差距,這説明我國政府在基礎研究方面的研發投入力度大大弱于美國等發達國家,需要進一步加強,以增強我國技術創新的原發動力。


菲利普·阿吉翁(2012)認為,政府産業政策有效的前提條件是,産業競爭不能破壞而是要宜於推動競爭,典型的表現是,政府不能以“挑選贏家”方式來推行産業,這不僅會造成典型的俘獲和尋租風險,而且會因破壞了市場競爭而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因此,産業政策與競爭政策的融合是至關重要的。在羅德里克(2009)看來,産業政策是否有效是觀察一個政府與企業以市場為紐帶的合作過程。政府既不是高高在上且高瞻遠矚的獨立的政策制定者,也不是受到特定産業利益集團俘獲的租金設置者;政府對特定的産業既要予以支援,也要設定可度量的績效指標;最後,産業政策對外公佈的公開透明是重中之重。


深圳歷經廣泛深刻而持續的改革開放過程,建立了法治化的比較發達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較好地發揮了政府作用,轉型升級政策取得了很大成功,但這種成功的背後還具有若干尚待深入破解的偶然性。確切地説,深圳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産業發展等系列政策取得了成功,並不意味著同樣的做法在其他産業也會取得成功。從實踐角度看,深圳也曾採取過支援汽車産業發展政策,並不是很成功,廣州則是一鳴驚人;深圳也曾制定了生物醫藥産業發展政策,相對長江三角洲仍具有相當大的差距;即使是在新一代資訊技術領域,深圳距離北京也還有很大差距。這似乎説明,政府産業政策的有效性存在著客觀的約束條件,這種條件可能表現為,産業政策的成功緣于具備了産業發展的條件,這種條件可能源自於創新集聚優勢動態比較。當我們對比深圳與廣州、上海在IT産業、汽車産業以及生物制藥産的政策文件時,會發現,其中的差距並不顯著,實施效果大不相同。我們因此可能需要考慮的是,産業政策的實施是以企業活動為基礎,以現實的産業分工方式為前提的。一個地區形成的産業集群會産生自我強化的優勢。政府産業政策的有效性取決於市場選擇,而不是取決於政府意願。深圳轉型升級植根于“三來一補”“山寨”模倣的産業鏈的土壤,在與北上廣的市場經濟發育水準大致相同的基礎上,也會演化出不同的産業轉型升級的路徑。同樣是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在推進轉型升級領域也會形成相同産業的績效差別,北京政策成功的産業,在深圳可能不成功應當是一個必然的結果。因此,從更一般意義上説,有效的産業政策應當隨著産業創新要素聚集的動態變化而變化,有效的政府行為是支援配合企業和産業技術與組織方式的變化,而不是成為主導者。同時,政府行為應當轉向更具一般意義的經濟發展政策,其中,人才政策、智慧財産權政策、有效的市場公平競爭政策,特別是鼓勵知識溢出性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有關政府與企業的關係、政府的前瞻性、産業組織方式、網路化創新形式,仍然需要更多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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