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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當局距離“法理台獨”僅一步之遙

來源:中國網 | 作者:張華 | 時間:2019-07-11 | 責編:李曉曼

張華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副研究員

今年以來,蔡英文當局基於推動所謂的“台獨”理念和為2020年台灣地區兩場選舉造勢的考慮,接連修改島內涉及兩岸議題的法律法規,妄圖為兩岸關係發展設置障礙。蔡當局打擦邊球的方式,雖未觸及台灣地區的旗、歌、號等“憲制性”規定,但已經越來越接近“法理台獨”的底線和紅線。如果蔡當局持續進行“台獨”挑釁的話,不排除兩岸關係進一步惡化的可能。

蔡英文當局距離“法理台獨”僅一步之遙

蔡英文

害人害臺的“國安五法”

所謂的“國安五法”是指今年5月7日台灣立法部門修改的台灣地區“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5月31日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修正案”、6月19日通過的“‘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7月3日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所謂的“國安五法”修改內容主要涉及兩個層面,一是阻撓兩岸正常的交流交往。針對所謂的台灣退休和現職官員頻繁出現的泄密問題,蔡當局不從其上臺後錯亂島內民眾的政治認同上找原因,反而透過加大刑罰的方式予以壓制。“國家機密保護法”的修法規定,退離職涉密人員須至少管制出境3年、最多可延至6年外。由於這個原因,馬英九于年內訪問大陸的可能性完全喪失。此外,該法也規定,若泄密予大陸等“敵國”,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泄漏絕對機密可加重二分之一,在戰時泄密更可處以死刑。“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則把大陸、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增列為“外患罪”的適用範圍。所謂的“國家安全法”修法,則將網路空間納入“國安”範疇,“國安”機關得以查處網路攻擊案件,也大幅提高“為敵發展組織罪”刑責,為大陸發展組織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1億元以下罰金,軍公教人員涉入“共諜”案,將喪失月退俸請領權利,已支領者也應追繳。

二是阻撓兩岸進行任何形式的政治性談判。為了反制大陸提出的兩岸進行政治談判、民主協商,並達成制度性安排,蔡當局採取了惡毒的兩招來應對。一是限制島內有影響力的人員來大陸交流。“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島內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退休後,不可參與大陸相關政治活動,有妨害台灣“尊嚴”行為者最重可剝奪月退俸、領一次退者最高處一千萬元罰鍰。二是專門設置有關兩岸政治談判的門檻。“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規定,兩岸簽署政治協議時,必須在協商前及簽署後交由“國會”“雙審議”,且最後必須經“全國性公民投票”通過才可生效,大幅提高雙方談判門檻。該修正案規定的門檻甚至高於台灣修改“憲制性”法律的門檻,實際上已經從法律層面堵死了兩岸進行政治談判的大門。

蔡英文當局距離“法理台獨”僅一步之遙

蔡英文

為一己之利置台灣于險境

蔡英文當局之所以採取修改島內法律法規的方式阻撓兩岸交流,一方面是為了踐行其所謂的“台獨”主張,推進島內的“台獨”分裂活動,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應對2020年初台灣地區的領導人和民意代表選舉。

一方面,蔡當局踐行所謂的“台獨”主張。眾所週知,民進黨是主張“台獨”的政黨。蔡英文出任台灣地區領導人後,雖然對民進黨的兩岸政策進行了部分修正,例如提出會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執行大陸政策等,也沒有推動類似陳水扁執政時期的激進“台獨”活動,但是一直在推動所謂的“文化台獨”和“柔性台獨”活動,例如修改攸關民眾認同的教科書、壓制島內統派團體等等。目前,蔡英文第一任期的執政已經過半,兩岸關係已經沒有改善的任何可能,蔡當局破罐子破摔、一條道走到黑的心態非常明顯。

另一方面,蔡英文應對2020年台灣地區兩場選舉的需要。2018年11月“九合一”選舉中,台灣民眾用選票表達了對蔡英文執政的不滿,民進黨內陷入空前的敗選低潮之中。2020年1月,台灣地區將舉行領導人和民意代表選舉。為了防止“九合一”選舉的頹勢延燒,蔡英文當局需要改變策略。今年以來,蔡英文刻意扭曲和誣衊大陸對臺政策,大肆炒作利用香港事件,成功轉移了島內民眾對其發展經濟不力的視線。“台獨牌”和“兩岸牌”雖然不能夠給台灣民眾帶來現實上的好處,甚至還有可能是帶來巨大的風險,但是這兩張牌如同興奮劑一樣,可以使島內部分民眾瞬間精神大振。上半年,蔡英文不僅成功戰勝企圖與其爭取民進黨內提名的賴清德,而且在全臺的支援度開始谷底回升。近期,島內的多項民調顯示,蔡英文的支援度有回暖趨勢。

蔡英文當局距離“法理台獨”僅一步之遙

蔡英文

“台獨”之路將越走越險

7月4日,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在自己的社交賬戶上聲稱,在台灣立法部門下個會期上,將重點推動所謂的“中共代理人”修法,“嚴格規範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發表聲明,參加中共所舉辦的會議”。這是蔡英文當局繼推動所謂的“國安五法”修法後,再次利用修改島內法律法規的方式,干擾和阻撓兩岸正常的交流交往。

台灣立法部門的材料也顯示,將於下會期優先審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其中新增33條之第4和第5條文,禁止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構)、相關團體或其派遣人之代理人,禁止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中國黨、政、軍機關(構)及相關團體或其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之政治宣傳,或接受其指示或委託而為之;及出席或參加其所舉辦或與其共同舉辦之會議,發表危害“國家安全”之決議、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違者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500萬元以下罰金。

對此,島內一片質疑和反對之聲。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質疑,蔡英文當局此時提出“中共代理人”構想,是為2020炒作。“立委”賴士葆表示,民進黨為了拼明年選舉,不惜把過去堅持廢除的法律再召喚回來,讓台灣籠罩在綠色麥卡錫主義下,回到動員戡亂時期,“民進黨是獨裁進步黨。”前新北市長朱立倫痛批蔡當局以“台灣安全”為由,針對特定人士,以所謂“中共代理人”或“抹紅”來修理對方作為都不該存在。(責任編輯:李曉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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