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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強做優鄉村旅遊,還需守住“根”與“魂”

來源:中國網 | 作者:石培華 | 時間:2019-05-17 | 責編:李曉曼

石培華 南開大學旅遊與服務學院教授、博導

當前,新業態培育得到了快速發展,成為發展新亮點。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健全鄉村旅遊、休閒農業、民宿經濟、農耕文化體驗、健康養老等新業態培育機制。

鄉村旅遊方興未艾,市場需求持續旺盛。但當前鄉村旅遊仍然面臨一些問題,需要解決和健全。

一是迫切需要守住鄉村文化根脈,突出鄉土特色。目前鄉村旅遊發展中,鄉土文化特色彰顯不夠,同質化問題比較突出。許多鄉村旅遊一哄而上和簡單複製,文化內涵挖掘不深、産品創意不足、旅遊産品單一、服務項目趨同、鄉村性缺失,快速發展的新産品新業態也形成新一輪雷同。鄉村風貌城市化、旅遊産品的商業化等傾向比較突出,鄉村特色大打折扣,失去鄉村文化“根”和“魂”,影響可持續發展。

當前,迫切需要建立鄉村文化保護利用機制,保護好鄉村文化,吸取城市及外來文化優秀成果,推動鄉村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推動優秀農耕文化遺産保護與合理適度利用,建立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資源挖掘利用機制,創新傳統工藝振興模式,健全文物保護單位和傳統村落整體保護利用機制,鼓勵鄉村建築文化傳承創新和強化村莊建築風貌規劃管控。

同時,加強創意引導,推動鄉村旅遊的“一縣一色”,“一村一品”發展,廣泛開展文化旅遊創客活動,引導、鼓勵和支援返鄉農民工、大學生、創客組織,開展鄉村旅遊新業態的大眾創新創業,對優秀創客項目給予支援,提升鄉村旅遊特色。

二是進一步創新鄉村旅遊及各類新業態的管理機制和政策配套銜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及新業態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多頭管理,造成許多管理錯位和缺位,導致許多地區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特別是新業態多處於自發和無序發展狀態。相關的土地利用、鄉村管理、消防、公安等社會管理,以及相關的科技、資訊、人才、交通等配套政策未能有效銜接。現有扶持政策多僅從農業産業角度進行扶持,缺少鼓勵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的專門政策,激勵力度不夠。用地問題未能根本上解決,許多鄉村旅遊項目建設用地未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輔助設施建設及規模擴大均受到土地要素制約。

對此,應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援鄉村新産業新業態發展,探索實行混合用地等方式。嚴格農業設施用地管理,滿足合理需求。需要整合農業、旅遊、工商、稅務、財政、宣傳、金融等部門力量,對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宣傳。實施靈活用地政策,採取轉讓、出租、互換、入股等形式,推進土地流轉型、服務帶動型等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

三是加強鄉村旅遊發展的基礎設施配套完善。鄉村基礎設施底子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不足。投資者無力興建道路等基礎設施,政府通過産業補助資金建設的基礎設施往往又達不到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要求,導致道路、通信網路、垃圾處理設施等軟硬體設施較差。同時,鄉村旅遊組織程度不高,導致鄉村旅遊的配套設施普遍不健全, 難以給旅遊者提供系統優質服務,餐飲住宿文化娛樂等配套層次低甚至不健全, 難以滿足旅遊消費者基本需求和差異化多層次需求,影響鄉村旅遊的深度開發和創收能力。

需要進一步加大政府財政投入,積極推進鄉村旅遊設施建設,包括硬底化道路、安全飲用水、生活垃圾清運、資訊網路、商貿物流等。構建城區與農業區一體化的交通網路體系,提高鄉村公共交通通達率。推進鄉村旅遊發展的多元化投融資政策。採取定點投入、融資擔保、貸款貼息等方式,重點扶持特色明顯、運作規範、前景廣闊的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項目。鼓勵和引導各類資本投資開發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項目。

四是創新鄉村旅遊經營機制和加強人員培訓。傳統的許多休閒農合鄉村旅遊目的地往往是農戶或鄉村自己規劃、自己設計、獨立運營, 經營服務人員一般是當地村民,缺乏現代旅遊意識和旅遊人才。

鄉村旅遊要升級,經營鄉村旅遊的人和組織(企業)需要升級。應創新多元化的鄉村旅遊經營機制,提升鄉村旅遊的組織化水準,引入專業公司,整合分散的鄉村旅遊資源、産品、要素和服務, 妥善協調好各參與主體的利益關係, 促進鄉村旅遊服務的流程化、規範化。加強對鄉村旅遊各類人員多種方式的培訓提升,促進從業人員職業教育與培訓,對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從業人員開展農藝知識、菜肴烹飪、食品衛生、安全生産、誠信意識、森林防火等方面的職業教育與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和服務水準。

另外,加強對專業協會的指導,提高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經營者的組織化程度和經營管理水準。有針對性建立專家智庫,及時為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提供專業技術指導。

五是積極探索建立旅遊新産業新業態培育機制。構建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體系,充分發揮鄉村旅遊在三次産生融合中的引擎作用和整合轉化功能,依託“網際網路+”和“雙創”推動農業生産經營模式轉變,健全鄉村旅遊、休閒農業、民宿經濟、農耕文化體驗、健康養老等新業態培育機制,以服務旅遊為消費引流入口,創新探索農産品個性化定制服務、會展農業和農業眾籌等新模式,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支援政策,實現城鄉生産與消費多層次對接。

適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制定便利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政策,制定相關標準,引導鄉村新産業改善服務環境、提升旅遊鄉村品質。

那麼,如何更好的做大做強鄉村旅遊,助力鄉村振興,促進城鄉融合呢?在區域規劃上需要做哪些努力,注意哪些問題?

對此,應通過加強鄉村旅遊規劃,特別是城鄉融合的區域統籌規劃,有效解決鄉村旅遊發展中的以下問題:

一是有效避免鄉村旅遊同質化建設。防止鄉村旅遊項目一哄而上,避免低層次的開發和重復建設,尤其是對旅遊資源破壞式掠奪式的開發建設,造成資源、財力、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費,也使鄉村旅遊産品品位不高,並對環境産生破壞。

二是統籌規劃,增強城鄉差異,防止鄉村旅遊建設中的城市化傾向,失去鄉村旅遊的“鄉魂”和吸引力。增強對鄉村文化傳統和民風民俗資源的開發利用,避免將城市裏已經發展成熟的遊玩項目再搬到鄉村來,不僅對城市遊客並沒有任何吸引力,還會嚴重破壞鄉村的生態與自然景觀。應通過強化創意規劃,使鄉村更富於觀念和感情的溝通與體驗,更具有民間文化的獨特魅力。

三是統籌規劃,完善提升鄉村旅遊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應統籌規劃道路、停車場、廁所、網際網路等公共服務設施。

四是通過規劃統籌鄉村旅遊在空間佈局,提升鄉村旅遊産品要素之間的串聯,整合形成特色鮮明的鄉村旅遊品牌。

五是以統籌規劃來搭建城鄉旅遊相關産業協同發展平臺,打造集聚特色産業的創新創業生態圈。完善旅遊聯結城鄉的功能,探索創新美麗鄉村特色化差異化發展模式。盤活用好鄉村資源資産,延長和拓展旅遊産業鏈,實現旅遊業與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實現“農産品—商品—禮品—體驗品”的轉變、增值。(責任編輯 韓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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