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中國 > 

推進長三角高品質一體化的八個策略

來源:澎湃新聞網 | 作者:孔令池 劉志彪 | 時間:2019-04-12 | 責編:于京一

孔令池 南京大學長江産業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劉志彪 南京大學長江産業經濟研究院院長

在推進更高品質一體化發展過程中,最大限度減少行政壁壘造成的區域分割,減少地方利益保護帶來的惡性競爭、低效發展和環境惡化問題,客觀地協調各成員的經濟政策,通過設計合理的利益分享機制與利益補償機制,促使地區利益分配達到一種比較公平的狀態,已經成為長三角地區實現協調、有序和可持續發展的緊迫內生需求。

1.發揮上海的“龍頭帶動”作用,蘇浙皖各展所長。在更高品質推進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的當下,上海與長三角其他省市之間的關係,不再是簡單的中心與週邊的等級關係,也不是單純的接軌和融入上海或者上海輻射周邊,而是合作、平行關係,注重協同和銜接,整合資源,不斷促進功能佈局互動,形成分工合理、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空間格局。上海應主動逐步退出一般性的、勞動密集型、能耗高的製造業,集中發展現代服務經濟,加快構建以服務業為主的現代産業體系,集中資源投資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不斷強化服務、管理、集散、創新等城市職能。並借助上海總部經濟發達的優勢,鼓勵企業將生産環節轉移到蘇浙皖,形成合理的空間佈局和産業鏈配套,從而將長三角地區打造成為交易成本和製造成本綜合較低的區域。

在此基礎上,協調發展製造業集群與服務業集群,以産業集群為載體將行政邊界模糊化,促使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主要機制在空間上進行激化擴散。此外,就是上海的科技平臺、金融平臺、人力資源平臺逐步向長三角其他地區開放,為長三角地區嫁接和配置全球資源創造條件。

2.轉變地方政府職能,構築區域共同市場。區域共同市場的基本要求就是區域之間統一政策、降低要素流動的交易成本、擴大企業的市場配置空間,實現産品互相準入、生産要素自由流動、企業跨區經營。“解鈴還須繫鈴人”,市場非一體化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與政府相關,建立區域共同市場還要靠政府。

首先,破除地區封鎖和市場分割的實質是改革政府,改革阻礙共同市場建立的行政權力,促使其由經濟建設型政府轉向公共服務型政府,將地方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提供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逐步消除導致市場非一體化的體制機制障礙,發揮市場在合理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

其次,不斷放鬆對經濟主體經營活動的種種干預,對所有經濟主體實行“國民待遇”,努力形成一個政策無差異的良好外部環境。更大力度、更深層次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促使地方政府對企業的所有權約束減弱甚至取消,逐步形成企業進入哪、産品進入哪、從哪獲取生産要素等行為主要由市場導向,而不受其進入市場所隸屬行政區的調節。

再次,通過協議讓渡部分行政權力來集中實現一體化協調,比如在基礎性的人才、技術、徵信、交通、通信、生態保護等公共要素市場,通過地區協商、制度保障,協同建立統一的制度、標準和介面,加速經濟政策的對接和一體化。

3.建立區域開放市場,構築全面開放新格局。長三角更高品質一體化發展語境下,建立區域開放市場就是要構築全面開放新格局,在更高層次、更廣範圍、更寬領域全方位開展合作。

一是從製造業向外資開放到服務業重點向外資開放,著力引進跨國集團的地區總部、研發機構、行銷中心,加快構建以服務業為主的現代産業體系。加強區域內蘇浙皖與上海的合作,以上海作為高端服務外包業務的承接者和轉机站,蘇浙皖主動承接其中的某些流程或環節,並根據自身的比較優勢,在服務業與服務外包方面有所作為,比如江蘇南京的軟體業與軟體外包。

二是從引進外資和鼓勵出口到“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的雙向開放,這就要求長三角地區面向全球、“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建立以我為主的價值鏈分工體系。在這一過程中,上海等中心城市可能成為企業總部集聚地區,長三角地區通過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設立工業園區等,開始將傳統製造加工職能轉移到海外。此外,積極推進長三角地區企業以並購形式對外直接投資,或者在海外建立研發中心,充分利用國際科技資源,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三是從注重對外開放到突出對內開放,長三角高品質一體化發展要充分結合長江經濟帶建設,逐步將長三角地區的企業向長江中上游地區轉移,避免相關産業過度向東南亞等地區轉移,實現真正的溢出效應。

4.合作支援自貿區建設,複製推廣改革創新經驗。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的重要目的,就是要為全面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隨著上海自貿區制度創新的深入推進和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出臺,長三角地區國家戰略平臺功能得到新的提升。各城市將主動對接,共用機遇,合作支援自貿區建設,爭取自貿區改革創新經驗儘快在區域內有條件地複製推廣。

近期如海關總署開展的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試點,以及海關監管創新的制度成果等,將首先在取得經驗後儘快向長江經濟帶等地區推廣和複製。同時,上海自貿區經驗的複製和推廣,也可以以多種形式進行探索,不一定非要拘泥于自貿區的身份;也就是説,在複製自貿區的政策方面,其他地區和城市不一定非要戴了“自貿區”這頂帽子才可以去做,而是可以先去做,打牢基礎。如蘇州工業園區設立中新合作金融創新試驗區,讓蘇州工業園區內的企業可以到新加坡融資貸款、發行人民幣債券;再如昆山深化兩岸産業合作試驗區,將通過推進兩岸産業深度對接、兩岸服務業和金融業合作,爭取在深化兩岸産業合作方面實現新突破,形成新亮點,構建新機制。未來各地區建立的類似于上海自貿區這樣的制度創新載體和平臺,應該承擔一定的區域協調發展的功能,尤其要在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加大服務業開放等方面學習自貿區拆除政策壁壘、推進深度一體化的經驗和做法。

5.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構建統一競爭規則。充分的市場競爭是形成長三角地區高品質一體化發展的微觀基礎。

首先,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企業跨地區發展將自動産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內生效應。長三角地區要以中國不斷增長的、龐大的內需為基礎,扶持和培育企業做強做大,鼓勵區域內企業進行收購兼併,實現以企業為主體進行産業合作與協調,利用好市場的結構效應和競爭協調效應。

其次,調整産業政策的實施方式,推進經濟從“發展競爭”轉向“平等競爭”,也就是橫向性、功能性和競爭性産業政策要逐步替代有傾斜的産業政策,並根據“競爭中立”原則,對所有經濟主體實行“國民待遇”,在行業進入、稅收徵收、財政補貼、行政監管、政府採購等方面給予不同所有制企業平等競爭的政策環境,並促成資訊公開化和透明化,努力形成一個政策無差異的良好外部環境。

此外,建立統一競爭規則,逐步修正和廢除各地與一體化發展有衝突的地區性政策和法規,協調好各地産業政策和經濟發展戰略,加速經濟政策擴散的一體化,複製和推廣已經成功的國家政策試點經驗,如各種自貿區試點政策、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試點政策等,有意識地適應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需要。

6.打造區域聯動機制,拓寬合作領域。建立長三角地區內部創新、交通、資訊及污染防控的聯動機制。

一是積極推進前沿科技研究院所的合作創新聯盟、大型科技儀器設備的共建共用聯盟、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依託行業領軍企業,建立一批跨地區、跨行業的前沿科技創新研究機構,發揮領軍企業在協調政産學研用,在協調各地區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中的組織協調作用。如浙江、安徽的企業與上海、江蘇的科研院所合作,將蘇滬兩省的科學研究轉換為現實生産力,使得浙皖兩省充分享受蘇滬兩省的科研資源。

二是加快構建高效便捷的綜合立體交通網路,有效帶動和支撐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進一步提升多式聯運的集疏運體系能級。促進各地港口與貨物主要生産地、貨物主要消費市場的連接,加強重要交通基礎設施與主要港口的有效銜接,加強與航空運輸的對接,大力發展智慧交通,形成運距短、成本低、效率高、現代化的集疏運體系。

三是在有形的飛地上打造無形的網際網路平臺,借鑒江陰靖江園區的先進經驗,借助飛地經濟發展實體經濟,打造網際網路平臺,促使江蘇製造業+網際網路,浙江的網際網路+製造業。

四是加強地區間的生態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合作,建立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結合地區經濟發展水準與環境污染狀況進行層級佈局。建立長三角生態環境基金,對區域性生態保護功能區建設建立補償機制。

7.落實具體項目,推動合作協調。學習歐洲人務實的精神,合作協調要從具體的項目合作開始做起,避免在範圍廣泛的領域中進行抽象議論和長時間討論。

當年法國外交部長舒曼所提出的重新整合歐洲的方案,之所以在眾多方案中顯得比別人高明,是因為該方案避開了在廣泛領域中討論歐洲未來的統一市場問題,而是抓住煤鋼和原子能利用等這種具體的領域,制定切實可行的統一歐洲市場的計劃,在法國、德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等六國內部建立沒有關稅、沒有配額、沒有其他進入壁壘,從而可以實現産品生産流通自由化的共同體市場。與此相同的是,長三角地區也必須通過某些具體的項目行動來進行實實在在的聯合,在這些以市場為導向的活動中,逐步打破區域行政壁壘,發展企業主體在區域間的自我聯合、自我協調和自我發展機制。某些具體的、實實在在的聯合戰略構想和戰略措施,可以是某些具體的基礎設施如航空和港口的聯合,也可以某個重大的科技合作研究項目,如新能源汽車使用和充電設施的一體化等等。

8.加強頂層設計,探索更高規格的區域協同決策機制。長三角地區的政府間合作,至今多數停留在協商、倡議層面,仍缺乏整體的頂層設計和統籌推進,在政策落實和具體行動方面仍然受到地方掣肘,難以實現緊密聯動的區域合作。

一是著眼于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立足長三角整體發展和長遠利益,一盤棋考慮、一條心謀劃,努力形成共同行為準則,深入推進各類規劃充分對接,充分發揮規劃在區域一體化發展中的統籌和引領作用。

二是考慮建立國家層面上以各部委及其派出機構為主體的縱向職能管理模式,制定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區域一體化提供宏觀環境和政策導向,並著力於建立關於地方政府區域合作的有效激勵機制,從更高層面上破解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中的地方行政壁壘和條塊分割難題。此外,可以加快形成基於長三角地區協調發展的共同事務處理機制,協調地方政府在區域合作進程中的衝突和糾紛,確保經濟秩序的正常運作,促使區域內部各地區利益空間得以向外延伸,緩解地區間的利益矛盾,維護各地區的利益均衡。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