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九元 上海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今年2月,醞釀多時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公佈。其實,早在2017年,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就已將粵港澳大灣區戰略上升到國家層面,顯示中央對於這一區域發展規劃的高度重視。
從歐美發達經濟體的經驗看,灣區的沿海城市群,能夠形成協調産業聚集和城市發展的支撐體系,因此灣區始終是全球經濟發展的核心地帶。粵港澳灣區對內背靠珠江三角洲及周邊的內陸地區,對外擁有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港口集裝箱吞吐量和機場客流量已經成為全球四大灣區之首,可以形成有效的內外資源互補。通過規劃綱要的頒布,粵港澳大灣區將更進一步發揮自身優勢,帶動區域更強勁的增長,進一步凸顯這一區域在全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影響力,有效增進民眾福祉。
從産業基礎、科技實力和在東亞區域經濟發展中的地位看,台灣與港澳相比各具優勢,若能儘早加入粵港澳大灣區,那麼可以直接享有十方面經濟紅利:
第一,充分發揮在國家對外開放中的特殊地位與作用,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以“中華台北”或者其他適當的名義和方式,對外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和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加入亞投行,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第二,依託海外産業網路、國際運營經驗和自身的市場化優勢,台灣可以發展成為中國大陸與全球發達經濟體産業技術、資本連接的樞紐及資源集聚區,吸引大陸與發達經濟體在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的投資,帶動自身經濟規模的擴張、産業結構持續優化。
第三,完善兩岸經濟合作的制度化安排,在此基礎上,大陸實施在金融、教育、物流、生物科技、綠色能源、建築及相關工程等領域對台灣的特別開放措施,並逐步取消對台灣投資者的資質規定、持股比例、行業準入等方面限制,在相關合作區試點“臺胞臺稅、臺企臺稅”。
第四,推動兩岸相關區域合作的落實,包括北台灣與長三角的區域合作、中台灣與海西的對接合作、兩岸南南合作等,並借鑒《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擬定相應的合作規劃,切實落實合作協議,帶動兩岸合作的全面深化。
第五,推進兩岸在基礎設施領域的互聯互通,實現交通的全方位連接(包括空中和海上航班公交化、海底隧道的貫通等),全面助推海峽兩岸相關城市群合作。在“一日生活圈”的基礎上,實踐兩岸條件接近城市間在相關公共服務領域的均等化、普惠化以及便利化。
第六,鞏固和提升台灣桃園在東亞地區的航空重要節點地位以及在高雄港西太平洋國際海運的樞紐地位,進一步加強兩岸空運和海運的合作,助力台灣在航空物流、船舶修造、運輸工具的融資租賃等領域發揮自身優勢、提升服務的附加值,打造成為亞太營運中心的重要樞紐和節點。
第七,全面推動兩岸旅遊合作,通過協商,在充分考慮接待能力和相關設施適配性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入境手續,適當加大航班密度,推動實現旅遊管理機構的對接以應對突發情況,便利兩岸民眾往來。同時也進一步提升台灣在旅遊資源領域的優勢,豐富旅遊品種(如休閒遊、醫美遊、文化遊、教育遊等)、開闢新的郵輪航線,助推台灣旅遊業的全面發展與提升。
第八,推動建設“上海—台北”基礎科技、“新竹—蘇州”産業科技、“台灣—海西”創意産業走廊建設,發揮兩岸各自優勢,推動上海科創中心、蘇州蘇南自主創新示範區、閩南創意文化園區與台灣相關科技和文創資源的有效對接,有序向台灣科技人員開放在上海、江蘇、福建、浙江等區域的國家科研基地和服務平臺,助推兩岸科技創新與文創合作。
同時,借助台灣在國際化領域的經驗,探索在台灣設立兩岸人才合作特區的可行途徑,積極引進大陸與海外科技人才和相關資源,提升研發和創新能力。
第九,強化兩岸在高等教育、職業培訓領域的合作,全面開放台灣相關高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在大陸招生、設立獨資教育培訓機構、與大陸相關機構開展全面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台灣高校、科研機構申請國家重大基礎科技項目,全面推進科技合作。同時,也進一步全面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合作,全面保障科研人員和機構的合法權益。
第十,為台灣青年在大陸創業、就業、實習和參加志願者工作等創造一切可行的機會與條件,支援台灣青年全面參與大陸各項建設,包括參與“一帶一路”、鄉村振興、西部扶貧、希望工程和相關國際青年志願者計劃等。
隨著“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持續推進,相信台灣民眾所能夠享有的紅利遠不止上述這些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講話中明確指出,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兩岸各政黨、各界別推舉代表性人士,就兩岸關係和民族未來開展廣泛深入的民主協商,就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這一講話為台灣民眾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享有和平發展紅利奠定了基礎。兩岸各界可以就相關合作深化展開充分討論,從而使兩岸民眾能夠更充分地享有改革開放的紅利、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紅利、共圓中國夢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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