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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品質是每所高校的立校之本

來源:中國網 | 作者:熊丙奇 | 時間:2019-03-04 | 責編:

熊丙奇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教育部日前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2018年教育事業發展有關情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范海林表示,我國已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高等教育體系,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48.1%,我國即將由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進入普及化階段。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提出,要推動各級教育高水準高品質普及,2035年教育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目標是高等教育競爭力明顯提升。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要提高高等教育品質,必須著力解決兩大問題,一是扭轉高等學校以學歷為導向辦學的傾向,不能只滿足社會的學歷需求,不滿足社會對高品質人才的需求;二是推進學校治理改革,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實現教育家辦學。

按照國際標準,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0%,高等教育就進入普及化階段。我國的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將於今年達到50%,高等教育由此進入普及化時代。從高等教育大眾化到高等教育普及化,我國只用了18年時間。可以説,在高等教育的規模發展上,我國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就,但是,品質問題也十分明顯,甚至可以説,有的高等學校的規模發展,是缺乏基本品質保障的。因此,在高等教育進入普及化時代之後,我國應該著重解決高等教育的品質問題,也可以説,我國高等教育應從過去追求規模的數量時代,走進重視品質和內涵建設的品質時代。

影響我國高等教育品質提升的一大重要因素是,我國社會存在的“學歷情結”問題。在學歷社會環境中,我國不少高校一方面只回報給受教育者一張文憑,另一方面則不安於定位,盲目追求提高學校的辦學層次。這直接導致高等教育的品質和結構與社會對人才的需求脫節。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如果高校依舊以學歷為導向辦學,受教育者也只關注獲得什麼文憑,那麼,高等教育的品質將難以提高。普及化的高等教育,只會每年向社會輸送上千萬的大學畢業生,但這些畢業生,有相當部分只有大學生的身份,而無大學生應該有的能力和素質。這樣的高等教育普及化,滿足的只是學歷需求,而不是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人才強國的需求。

因此,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必須破除我國社會的“唯學歷論”,要改革人才評價體系,推進社會從“學歷社會”走進“能力社會”。每個受教育者要基於自身能力提升選擇接受高等教育,而高等學校也應該以培養學生具有核心競爭能力來開展教育教學。這才能從根本上擠掉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泡沫,也有效治理學生混文憑的現象。

高等學校沒有現代治理結構,學校辦學急功近利,是影響品質提升的又一方面因素。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不同高等學校在自身定位上辦出特色和高水準,才能使高等教育發展和社會發展良性互動,即以高等教育普及化,讓社會各行各業都有優秀的人才,以此推進行業服務水準的提升,否則,高等學校辦學千校一面,人才培養沒有個性、特色,這樣的普及化就只能是數量層面的低質普及。

而要做到不同高等學校在自身定位上辦出特色和高水準,首先要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自主權,只有大學擁有充分的辦學自主權,才能明確自身的辦學定位。我國高校辦學定位模糊、不安於定位,主要原因是學校沒有自主權,於是“千校一面”,盲目追求高大全,或者一哄而上開設什麼學科、舉辦什麼專業。高等學校的辦學定位沒有高低之分,在不同的定位上,都可以辦出一流水準,這應該是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更加明確的社會共識。在高等教育大眾化時代,我國社會是用學校的辦學定位,來評價高校的辦學水準的,於是研究型大學就比教學研究型大學高一等;教學研究型大學就比教學型大學高一等;普通高校又比職業院校高一等。這顯然會阻礙不同辦學定位的高校,都辦出高水準。

其次,要在校內建立現代治理結構,推進“學術自治、教授治校”,形成教育家辦學的氛圍。每所大學要在自身定位上辦出一流,這就需要尊重教育規律,在校內充分發揮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對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的管理和評價作用。建立現代學校制度,這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就已經確定的改革任務,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實現《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的戰略目標,應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責任編輯 李曉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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