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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解析開放十大舉措⑥|負面清單瘦身,外資有更大空間“施展拳腳”

來源:中國網 | 作者:張國平 | 時間:2018-04-16 | 責編:王琳_觀點

       張國平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博士後工作站


       編者按:2018年4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指出,“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並宣佈,將在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創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主動擴大進口等四個方面採取一系列重大舉措。智庫中國與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深圳市綜研軟科學基金會將針對新一輪開放的十大措施和經濟高品質發展推出系列解讀評論,敬請關注。

       4月10日,習近平主席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主旨演講中宣佈:“今年上半年完成修訂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工作,全面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所謂負面清單,相當於投資領域的“黑名單”,標明企業不能投資的領域和産業。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使得在引進外資來華發展時有了更大的主動性。
       2015年國務院頒布《關於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提出將通過試點推進,從2018年起正式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隨著中國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負面清單制度的深入推進,過去5年,外商在華投資由審批制轉向負面清單管理,限制性措施削減三分之二。中國吸引和利用的成效十分顯著,2017年中國吸引外資1363億美元,相比2000年增長三倍多,穩居世界第二位。
       作為一種市場準入管理方式,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不僅可以簡化對外資進入的審批管理,大幅提高透明度,使外商在華投資受限的範圍減小,經營範圍擴大,而且也有助於其更有效地配置資源。作為世界上對於管理外商投資的主流模式,我國一直在對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進行著實踐和探索,主要包括在三個方面,1:中央連續出臺重要外資文件,大幅縮減外資準入領域;2:通過自貿試驗區大力探索,積累“瘦身”等經驗從兩個維度向全國擴展;3:全面提速外資“三法合一”的立法,將以一種制度的形式保障我國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1、連續出臺重要外資文件,大幅縮減外資準入領域。
       2017年初,國務院出臺《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到了8月份,又出臺了《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一年內連續出臺兩個關於外商投資的重要文件,推出了擴大開放、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加強招商引資一共40多條具體的政策措施。除此之外,中國過去5年兩次修改《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對外資準入的限制領域縮減了65%,實行了以備案為主的外資管理體制改革,以及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意味著96%以上的外資備案在屬地就可以辦理,不需要大老遠跑到北京辦理。
       2、在自貿試驗區大力探索,“瘦身”經驗向全國擴展。
       在這些改革中,力度最大的當屬以自貿試驗區作為試點的、越來越“瘦”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制度。2013年9月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率先出臺了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負面清單”;2014年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將“負面清單”中的190項特別管理措施縮減為139項。2015年待第二批自貿試驗區掛牌後,國務院決定統一制定“負面清單”,並進一步將特別管理措施減為122項。
       先後設立11個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為中國全面擴大開放的試驗田。包括負面清單的數次“瘦身”、服務業的開放、一些中高端製造業的開放,也包括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等經驗,在自貿試驗區探索以後相對安全的情況下,正在兩個維度向全國擴展:由上海自貿區向其他自貿區,以至全國其他試點擴展;從外資管理體制向整個市場準入管理體制擴展。
       3、全面提速外資“三法合一”的制度建設
       我國外商投資立法涉及的機構繁多,法律結構龐雜,許多政府部門在外商投資領域均發揮重要作用。比如,國家發改委頒布的《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中,對外資項目設立了核準、備案等要求,而工商管理、外匯管理等部門對於外商投資的監管也大都基於商務部門的批准和審核。外商投資備案管理實施後,相關法規如何調整、修改,更好的銜接已成為外資立法亟待解決的問題。
       在此背景下,商務部2015年發佈了《外國投資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外資“三法合一”(《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取消逐案審批制,改為“有限許可加全面報告”的外資準入制,同時,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將享有國民待遇。
       在2018年3月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對外公佈,其中外國投資法草案赫然在列,這也意味著立法全面提速。
      《外國投資法》的立法落實,將外商投資的促進和保護作為重點,大幅提升外國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水準,將以一種制度的形式,改革我國外資管理體制,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切實保護外商投資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營造更加穩定、透明、法制化的營商環境。
       當然,我國投資環境仍存在一些問題:部分涉企政策制定和執行水準、市場服務環境有待改善、企業經營成本還需進一步下降、企業融資難問題仍未完全解決。但無容置疑,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擴大,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深入推進,外資企業在華將會“過”得越來越舒心,定會有更大的“施展拳腳”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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