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中國 > 

智庫解析開放十大舉措③|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為科技創新建立“護城河”

來源:中國網 | 作者:文雅靖 | 時間:2018-04-13 | 責編:王琳_觀點

       文雅靖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博士後工作站


       編者按:2018年4月1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指出,“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並宣佈,將在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創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主動擴大進口等四個方面採取一系列重大舉措。中國網智庫中國與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深圳市綜研軟科學基金會將針對新一輪開放的十大措施和經濟高品質發展推出系列解讀評論,敬請關注。

       2015年,中國成為世界上首個發明專利量申請量超過100萬件的國家;2016年,中國成為美、日後第三個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超百萬的國家;2017年,中國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超過130萬。毫無疑問,中國已成為智慧財産權大國。
    “重新組建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完善執法力度,把違法成本顯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懾作用充分發揮出來”,表達了國家對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高度重視,表明瞭我國邁向智慧財産權強國之路的堅決態度。
       近年來,我國政府不斷探索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新路徑,確立了以司法審判機關為主導的中國特色智慧財産權保護髮展方向。2007年十七大報告提出了“智慧財産權戰略”,2008年《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綱要》正式印發,明確了“司法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中的主導作用”。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核通過《關於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的方案》。同年8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在北京、上海和廣東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的決定,並先後出臺了多部關於智慧財産權法院設立和運作的文件,自此,我國獨立的智慧財産權審判體系初步完成。
       智慧財産權法院的建立,實際解決了我國智慧財産權案件審判尺度不統一、專利權和商標權確權糾紛迴圈訴訟等問題,形成了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同時,為配合和服務國家發展戰略,京滬粵三地智慧財産權法院根據地方發展特殊性分別出臺了有利於促進自貿區發展、有利於保障科技創新中心發展、有利於提升營商環境等多個司法保障文件,帶來智慧財産權保護與地方經濟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隨著國內外經貿形勢變化,我國智慧財産權保護體制進一步改革優化迫在眉睫。改革內部需求表現為:國內智慧財産權案件數量激增,地方式“分線作戰”、“合署辦公”的審判模式漸顯頹勢,也不符合國際上智慧財産權法院“數量少而層次高、終審為主、裁判規則統一”的發展格局。
       改革外部壓力錶現為:“中國製造”向世界範圍輸出、中國企業海外市場拓展步伐加快、中國智慧財産權價值提升(2017年,中國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全球排名第二)等發展因素,驅動國家組建一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具備專業性和技術性的、更高層次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平臺,為我國企業在國際舞臺翩翩起舞“保駕護航”。
       內外需兩股力量驅動下,2018年3月26日新組建的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宣佈成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保護智慧財産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原産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把商標和專利合併納入統一管理系統的重大舉措,旨在解決過往商標、專利分頭管理和重復執法等問題,標誌著我國智慧財産權保護統一體系建設初步完成。
       儘管有質疑聲認為,把側重市場信譽價值的商標權和著力推動技術革新的專利權兩大智慧財産權板塊整合管理,在市場執法和頂層制度構建可能存在阻礙和不協調。但從國家發展大局和智慧財産權戰略佈局的高度上考慮,新組建的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被視為在更高的起點服務國家、保護企業、保障人民。
       對於如何落實智慧財産權保護措施,習近平主席的講話提出了完善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以及發揮法律威懾作用三個具體路徑,表明智慧財産權保護“從內抓起”、“從嚴抓起”,當前市場上盜版、商標搶注 、“專利碰瓷”、網路智慧財産權侵權等亂象有望得到整治。
       智慧財産權是脆弱的,中國國際專利申請量大幅提高,表明瞭我國企業意識到智慧財産權在國際市場上被侵害的可能性及嚴重性。作為科技企業的“命根”、國家的核心競爭力,智慧財産權需要以國家強制力進行高度保護、嚴防死守。下一步,應“切合本土、對標國際”,制定有利於維護本土科技企業核心價值、防禦他國企業對我國企業進行智慧財産權侵權的細化規定。
       未來,我們有理由相信,新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能夠在創新和市場之間做好服務和嫁接工作,為企業走向國際加裝防火牆、建立護城河,為科技創新全鏈條價值提升發揮重大作用。(責任編輯  王琳)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