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智庫看兩會:“網際網路+政務”助推“放管服”改革持續深化

發佈時間:2018-03-20 13:52:23    來源:中國網    作者:王梅    責任編輯: 王琳_觀點

        王梅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 公共政策與政府績效評估研究中心


        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和部署下,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減稅降費等改革推動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市場活力明顯增強。


        第一,在“放權”方面,政府大幅減少了行政審批事項,終結了非行政許可審批。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部門累計取消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徹底清除非行政許可審批,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清單取消269項,國務院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清單取消320項,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削減比例達70%以上,3次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央層面核準的投資項目數量累計減少90%。


        第二,在提高放權力度同時,政府也強化了監管能力。主要包括: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即抽查對象和檢查人員都是隨機的,而對檢查結果及處理結果都進行公開;實行信用監管,建立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日均查詢量超過3800萬人次,有效提高了社會各界查詢企業信用資訊的便捷性,發揮了社會監督的作用;對新經濟形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探索智慧監管,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資訊技術加強監管。


        第三,在“優化服務”方面,國務院提出了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目標,提高服務水準。2016 年,國務院出臺了《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開展資訊惠民試點實施方案》和《政務資訊資源共用管理暫行辦法》,提出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浙江、廣東、貴州等15個省(區、市)啟動覆蓋省市縣三級的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工作。


        第四,減稅降費改革加強了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力度。近年來,政府對減稅降費的力度不斷加大,出臺了多項實質性政策舉措。減稅方面,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增值稅,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擴大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微企業範圍,提高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制定優惠稅率;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退役士兵等重點群體的創業就業按規定減稅等。降費方面,清理規範涉企收費,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收費已經由185項減少到51項,減少幅度達到70%以上,其中涉企收費由106項減少到33項,減少幅度接近70%,政府性基金由30項減少到21項,減少幅度達30%;通過階段性降低“五險一金”費率,推動企業成本下降。


        “放管服”改革有效改善了營商環境,與此同時也要看到,“重審批、輕監管”現象依然存在,政府管理與服務能力有待提升,隱蔽的地方保護和市場封鎖依然制約著市場主體的進入以及公平競爭行為,減稅降費政策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偶有發生。這些問題都不利於構建中國特色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


         為此,“放管服”改革需要繼續深化。加大力度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落實,優化審批流程,保證程式規範、公開透明、權責清晰的審批流程,深入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使更多事項在網上辦理,必須到現場辦的也要力爭做到“最多跑一次”;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創新監管方式,加大信用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企業信用資訊系統,加快政府資訊系統互聯互通,打通資訊孤島,促進信用資訊的應用,健全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


         此外,財政事權和責任相適應的制度亟需建立。財政事權與責任不匹配是誘發“減稅降費”政策落實不到位的一個重要原因。未來的改革要按照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的要求,加快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收入範圍,健全地方稅體系,推動形成權責利清晰、更加有利於調動中央和地方積極性的財稅體制。


評 論

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