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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全國性法治評估報告:中國法治狀況的“體檢報告”

發佈時間: 2016-04-12 15:54:32    來源: 中國網    作者: 毅歐    責任編輯: 毅鷗

4月10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中國法學會法律評估中心聯合主辦,“中國法治評估報告2015”成果發佈暨中國法學會法治研究基地掛牌儀式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會上正式發佈了中國第一個全國性法治評估報告。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科學的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和考評標準”,四中全會又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的指標體系。目前全國已經出現了一些地方性的法治評估實踐。“中國法治評估報告2015”是第一份源於中國本土的全國性法治評估報告,有著開創性意義。

評估報告把中國的法治指標分為法律規範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等5個一級指標組成;為了評估中國法治體系的效果,課題組又設立了第6個一級指標即法治效果指標。

法律規範體系:立法的公眾參與不足

立法規範體系的一級指標得到的總體評價是一般,立法完善性、立法科學性和立法民主性三個方面所得到的評價也是一般,其中,立法機構完善性和立法公眾參與方面的評價較低。這表明,立法是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如果普通社會工作無法有效參與到立法過程中,就難以保證立法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這又會進一步導致立法機制上的問題,使得法律的立改廢釋無法適應人民群眾的切身需要。

法治實施體系:總體評分偏低,發展水準未獲充分認可

法治實施體系包括行政執法,司法適用和社會治理三項二級指標:行政執法、司法適用、社會治理。

第一,在三個方面當中,評價最高的是社會治理,評價最低的是行政執法,但總起來講,三個方面的評價都不高,即使是評價最好的社會治理,差評也佔到28.5%的差評,評分處於中等偏下水準。第二,法治實施體系的評價和評分均偏低,在中評與差評之間。在三個指標中,行政執法的差評率最高,佔到41.7%,這一結果表明,作為法治發展的關鍵和核心領域的法治實施體系,其發展水準尚未獲得被調查者的充分認可,法治建設的相關工作尚需大力推進。

法治監督體系:加強人大監督和法院內部紀律監督

在法治監督體系中,對法律和司法解釋的監督指標在70分以上,在執法和司法監督中,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人大監督受到較多的負面評價,明顯低於對行政的審計監督、行政復議,對審判的檢察監督、審計監督以及輿論監督評價。如何加強人大監督和法院內部紀律監督是今後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課題。

值得強調的是,在審判監督中,檢察監督,審級監督和輿論監督得到的肯定性評價較多,差評率只有11.5%,14.2%和8%,而人大監督和內部監督差評率為42.1%和32.5%。如何加強人大監督和法院內部紀律的監督,是今後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課題。

法治保障體系:對普法中的形式主義因素負面評價較多

相比較其他體系的評價,法治保障體系的評價處於中間水準,其中評價最高的是人員保障指標,這表明當前我國法治保障體系的狀況獲得了基本的認同,但仍有較大的改善空間。但是,對普法中的形式主義因素負面評價較多。

黨內法規體系:監督機制需要改革

對黨內法規的完善性和黨員守法方面的評價都比較高,但是另一反面,在違反黨內法規的處理和黨規國法協調性指標方面卻是“中評”。

在監督機制方面,呈現出兩極狀態,上級監督和紀委監督得分在75分以上(滿分100分),而黨員監督和社會監督得分卻在65分以下(滿分100分),既反映了黨內法規監督方面的強項與弱項,又揭示了監督機制需要改革的思路。

法治效果體系:反腐力度仍不能滿足人民群眾要求

廉潔和問責是人們觀察法治效果的兩個最直接的指標,但它們都只處於及格水準,表明人們對法治效果的不滿。顯示出法治建設的一個突出的薄弱環節,用權與問責的不匹配。通過對廉政指標的調查顯示,雖然近年來大力加強反腐倡廉的力度,但仍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再次説明,中央關於“反腐永遠在路上”的決策時完全正確的。

而在社會秩序與安全指標中,社區安全指標是所有指標中得分相當高的,表明人民群眾對社區安全的滿意度,但另一方面,社會秩序指標得分較低,包括插隊、售假、盜版軟體、闖紅燈、辦事送禮、禁煙處抽煙、不申請報稅這些人民司空見慣的不遵守社會秩序、無視法律的行為,差評率高達64%,有點差評率甚至高達70%。

報告得出的基本結論是在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治理效果之間差評率基本處在同一水準。

值得一提的是,人權指標中平等權和財産權處於及格水準,佔人權指標的28.6%,其中平等權只有63.5分,這嚴重影響了人們對人權狀況的評價,是否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地位高低,財富貧富,都平等對待,是決定法治效果的基礎。表達自由包括宗教自由(76.8),言論自由(68.1)和結社自由(66),三項平均得分70.3.雖然只處於及格水準,但遠遠高於國外對中國人權狀況同類評估的水準。

報告還提出,在目前情況下應該有重點的加強對法治建設的薄弱環節的建設,特別著重對法治實施體系和法治效果體系中所反映的問題加以認真研究和改善,重中之重是解決依法行政、廉政、問責、社會秩序和公開性五大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是財政公開,只要59.5分(滿分100分),是所有指標中唯一不到60的指標。如何提高財政透明度,是使我國法治水準走上一個新臺階的重要和關鍵一步。

中國人民大學法治評估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做主題報告

該報告由中國人民大學法治評估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組織課題組集體撰寫,受到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和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調查與數據中心的支援。中央政法委、中國法學會領導,中國人民大學領導出席發佈會並致辭,來自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統計學界學者參加會議,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多家單位的專家和研究人員參加了本次發佈會。

“中國法治評估報告2015”根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而設計,建立了由6個一級指標、20個二級指標、66個三級指標、188個四級指標組成的指標體系。該報告採取了問卷抽樣調查方法,設計了公眾問卷,專家問卷和執業者問卷等三類問卷,共計430個問題,委託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調查與數據中心實施調查。調查時間從2015年10月開始,當年12月結束。公眾問卷調查對象分佈在中國大陸28個省、市、自治區。專家問卷選取中國法學會若干專業研究會、學會的理事為對象,執業者問卷以法官、檢察官、律師、警察、人大機關工作人員、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為問卷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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