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5年,中國智庫站上新起點。
一年來,智庫建設外部環境不斷改善、政策支撐愈加有力;智庫自身治理機制逐漸建立、體制痼疾有所克服;智庫研究的理論體系開始建構、評價機制趨向多元;智庫與媒體之間的關係愈加緊密,融合發展之勢鮮明凸顯。本報告著眼于上述方面,在2015年智庫發展的海量資訊中尋找新亮點、總結新態勢、形成新思考,以期對當前乃至今後的智庫建設有所裨益。
1.國家戰略勾畫藍圖 ——大政新政頻出
智庫建設受到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高度重視。2015年,中央與地方各級相關部門大力提供政策支援,為智庫發展創造良好制度環境。
中央頂層設計全面佈局
2015年開年之初,建設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的號角吹響。1月20日,中辦、國辦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對智庫的定性定位、建設標準、發展格局、改革思路、管理體制提出指導意見。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首個關於智庫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意見》的出臺體現了中央大力發展智庫的決心,引發熱烈反響。
為了給智庫建設提供示範與抓手,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優先選擇若干基礎條件較好、專業特色突出的機構進行試點,建設一批國家亟須、特色鮮明、制度創新、引領發展的高端智庫。
隨即,相關工作迅速開展。12月1日,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工作會議在京召開,25家智庫被列為首批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單位。其中,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直屬綜合研究機構10家;依託大學和科研機構形成的專業性智庫12家;依託大型國有企業的企業智庫1家;社會智庫2家。首批試點單位主要包括經濟類、政治類、科技類、法律類、軍事類、外交類和黨建類等智庫類型,涵蓋國家發展戰略、國家治理、國家安全、公共政策、宏觀經濟、金融問題、黨的建設等20多個重點研究領域。
委託智庫對重大國策實施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是本屆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創新。2015年6—8月,國務院委託中國科學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中國科協、全國工商聯、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北京大學、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等獨立第三方,圍繞簡政放權,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增加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供給,金融支援實體經濟,全面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
在國家大政方針的制定過程中,智囊人物的身影頻頻出現。12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國內外專家座談會,邀請國內外6位經濟學家發言。這是國務院首次邀請國內外專家一起對五年規劃編制出謀劃策。
高校智庫建設穩中有新
2015年,教育部以協同創新中心和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為依託,打造中國特色新型高校智庫,並不斷深化重點研究基地綜合改革,加強經教育部認定、北京師範大學牽頭的中國基礎教育品質監測協同創新中心等7個協同創新中心的建設,支援復旦大學牽頭的中美新型大國關係協同創新中心、浙江大學牽頭的“一帶一路”合作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的組建,吸引和集聚一批國內外一流的人才隊伍,為主動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教育部還在科研項目中設立了“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新型高校智庫建設研究”“中國特色新型高校智庫評價體系研究”“地方高校新型智庫建設實現路徑研究”“美國智庫對公共政策的影響機制研究”等一批相關課題,以科研項目為載體加強智庫理論創新與戰略研究。
各地積極跟進層層落實
隨著各地經濟工作紮實推進,省市政府對智庫的認識也上升到新高度。各省市紛紛跟進,出臺實施意見,提供相關政策支援。
江蘇先後印發《關於加強江蘇新型智庫建設的實施意見》《江蘇省新型智庫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智庫發展內部治理機制、行業內監督機制、第三方評估與認證機制,探索在全省有關高端智庫設立“工作室”“聯絡員”制度,並確定了紫金傳媒智庫、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等首批9家江蘇省重點高端智庫,樹立區域性智庫建設標桿。
山東建立了省委宣傳部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參加的新型智庫聯席會議制度。2015—2020年,山東將面向海內外選拔300名左右智庫高端人才並納入儲備庫,分領域遴選約30名首席專家,打造約30個熟悉省情民情、善於政策研究、具有專業素養的智庫高端人才團隊。
湖南制定了省級重點智庫管理辦法,並依託湖南省社會科學院,實現智庫平臺保障,設立“省社科基金智庫專項課題”,成立湖南省智庫成果評審委員會,為調動、整合智力資源提供堅強保障,形成了獨特優勢。
河北制定了《省級重大決策專家諮詢論證辦法》,將認真聽取智庫的意見和建議納入決策的法定環節中,貫穿于決策的論證、運作、績效評估等各個階段。
河南、雲南、貴州、天津、江西、山西、安徽等地也制定了各自的智庫建設實施意見。
“智眼”觀察——
中央及各地的相關政策為智庫建設注入了強勁動力。在今後發展中,以下問題值得重視並亟待認真解決:
智庫全面參與公共決策的體制機制仍不健全,參與決策諮詢缺乏制度性安排,服務決策諮詢的作用未能有效發揮。
一些地方決策層、黨政機構“善待智庫,善用智庫”的觀念意識與決策習慣還不強,存在口頭上承認智庫重要,具體工作中卻忽視智庫作用的心態。
政府與智庫的關係定位應以引導、規範為主,保證智庫建言的獨立性、客觀性與有效性。
要注重保持新建立機制與已有機制之間的一致性,做到職責明確、權屬清晰,既不留空白地帶,又避免疊床架屋、新規舊款相互衝突。
評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