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訊 (記者 王琳 實習生 王瑟)8月16日,由歐美同學會和中國留學人員聯誼會主辦,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承辦的第十屆中國留學人員創新創業論壇在北京萬達索菲特酒店隆重召開。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陳竺、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中國僑聯副主席李卓彬、國家外國專家局副局長劉延國等領導出席了開幕式並做了主旨發言。
本屆論壇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主題,充分探索、總結了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拓展發展機遇的新趨勢、新經驗、新成果,匯集了海內外留學人員以及參會嘉賓的真知灼見,為留學歸國人員群體提供了一年一度的聯誼交流的高端平臺。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李曙光圍繞中國如何通過完善法律法規來服務於海歸人才創業提出了幾點建議,其要點如下:
不管是老海歸還是新海歸,回國創業遇到的最大問題就是不適應國內環境。絕大多數的海歸都是從市場經濟和法制特別完善的國家回來的,他們很熟悉這些國家的運作規律,但是一回到中國,就馬上就被中國的國情所困。中國的國情,特別是法制方面的國情,給海歸回國創新創業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應該予以肯定的是,中國整個的法制環境還是在不斷地進步的,雖然現在仍然有非常多的問題,但很多基本法規已經得到了通過。特別是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的實施和完善,為海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打下了很好的制度基礎。中國的法律需要更注重人性,更尊重人格,更尊重個體生命的價值和個體權利的價值。在中國,法制不僅僅是意味著建立了完整的法律體系,更重要的是這些法律能夠得到切實有效的執行。
因此,從法律方面來講,我國還需要從以下三方面著手,進一步服務於海歸人才的創新和創業。
第一、要著力於培養具有法律意識的地方官員。在實踐中,有些地方上的市長、縣長、區長經常會忽視相關的法律制度,陽奉陰違,給海歸人才回國創業造成了極大的不便。只有尊重人的環境,尊重人的生命財産以及人的價值,才會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回國創業。
第二、創新創業的相關制度環境要得到完善,這是我國急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大眾創業萬眾創業已經被納入到了十三五規劃當中,但僅僅這樣是不夠的,最重要的是把精髓,也就是如何更好地保護創新,在制度層面上以及法律層面上落實。我國的法律應該更加關注和重視學習型創業和原始型創業,在原始的制度方面進一步進行完善。舉個例子,現在從世界和中國經濟的發展趨勢中可以看出,金融行業和網際網路行業的創新最多,而海歸回國創業,基本也集中于這兩大行業之中。然而我國恰恰是在金融衍生品和“網際網路+”等方面的法律最為缺乏,跟進速度最慢,因此我國的法律在這些領域無法保障海歸人才的知識成果。誠然,最近國家開始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做了一些工作,比如證監會發佈了關於股權眾籌的指導意見。但這些意見都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上升到如何更好地鼓勵創新、激勵創新的層面,它更多的還是處在監管的層面。因此在十三五規劃中,我國需要進一步完善這方面的法律和制度。
第三、要保護海歸人才的智慧財産權。智慧財産權糾紛是現在大多數海歸遇到的最大的法律上的問題。我國需要進一步出臺法律,保護海歸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和社會産權,需要建立和完善社會誠信系統。如果能夠把海歸人才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好,那麼它將會對海歸回國創新創業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它能夠更好地激勵創新,並推動整個社會創新激勵機制的建立。
評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