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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更多人分享改革發展的“紅利”——專家解讀《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

發佈時間: 2015-06-09 09:53:27    來源: 新華社    作者: 孫鐵翔、黃小希    責任編輯: 張林

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 孫鐵翔、黃小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8日發表《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全面闡述中國人權事業在各方面取得的成就。有關專家認為,2014年,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引領下,全國人民更加切實地從國家發展進步中受益,讓更多人分享改革發展的“紅利”。

白皮書全文約2.1萬字,以大量數據和事實從9個方面介紹了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成就,包括:發展權利、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公正審判權、少數民族權利、婦女兒童和老年人權利、殘疾人權利、環境權利、對外交流與合作。

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教授李雲龍認為,近年來,我國人權事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不斷得到強化,國家在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同時,還特別注重讓發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眾。

“雖然2014年我國經濟形勢面臨下行壓力,困難比預料的多,但是結果比預想的好,經濟社會發展既有量的擴大,又有質的提升。與此同時,城鄉居民收入增長速度並沒有放緩,物價也保持了穩定,社會保障體系還在繼續完善,老百姓的生活水準得到了持續改善。”李雲龍説。

現代法治國家中,人權應是一切制度與規則的出發點和歸宿。如何確保司法公平正義?西南政法大學人權教育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永和説,黨的十八大以來的重要文件中,屢次將“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作為一項重要命題提出,這是對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一憲法原則的重申。

白皮書指出,2014年,各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

“最大限度地杜絕冤假錯案發生,是維護公正審判權的重要舉措。”張永和説。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障權利是公民應享有的一項重要人權。”山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滿洪傑説,近年來,我國政府積極穩妥地推進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全面建立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全民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加快建設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初步建立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符合現階段中國社會實際的社會保障體系。

反腐敗也是白皮書的一大亮點,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人權的保障。李雲龍説,反腐敗和人權的關係,主要體現在腐敗實際是利用公共權力獲取個人私利,腐敗侵害了人民利益,尤其是最需要保障的弱勢群體的權利。

此外,白皮書還列舉了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其他進步,包括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各項事業不斷發展,保障婦女、兒童和老年人合法權益,殘疾人社會保障、就業、教育和公共服務等得到進一步提升,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權利等內容。

白皮書指出,2014年,中國政府積極推進發展理念和制度創新,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獲得公平發展的機會,讓更多人分享改革發展的“紅利”,促進公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得到更好保障。

“白皮書的發佈是我國對人權事業發展的總結、提煉和展示,不僅對提高我國人權保障水準和增強全社會人權意識有著重要作用,而且對堅定廣大人民群眾發展信心,增強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思想認同具有重要意義。”山東大學法學院人權研究中心教授李道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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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